直系家庭户主代位构成和变动分析

2014-06-25 02:52王跃生
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人口普查

摘要:直系家庭仍是当代中国重要的家庭类型,其户主多由对家庭住房和成员基本生存具有较强供给能力的人担任。三代直系家庭中,1982年以来城市第一代人在户主中一直占多数;农村2000年前第二代人是户主主体,2010年第一代户主成为多数。二代直系家庭中,2000年前城乡均为第一代户主为主,2010年农村二代户主比例略微超过一代户主。城市三代直系家庭第一代人多为住房这一重要资源的分受者或拥有住房的所有权,这是其成为户主的主要条件。农村户主更多地取决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养家糊口的能力。中青年子代是家庭主要劳动力,责任最大。2010年农村三代直系家庭户主代位发生了由第二代为主向第一代为主的转换。其中的第一代人以只有一个儿子者为主,儿子结婚后与父母同居共爨增多。这类直系家庭多由父母主导的核心家庭转变过来,正处于壮年的父母仍是家事的主要管理者。

关键词:直系家庭;户主代位;人口普查

中图分类号:C913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2575833(201)03006713

作者简介:王跃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28)

在户籍管理制度之下,每个家庭户都要确定一人为户主。那么,户主由谁或哪一代人承当?一般来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中,父或母无疑是户主的主要担当之人。而在由至少两代已婚者组成的直系家庭中,户主由哪一代人担当?直系家庭仍是当代中国重要的家庭类型,分析其户主代位构成,有助于加深对其功能和不同代际成员关系的理解。本文将依据1982年以来的人口普查数据,对迄至2010年的中国直系家庭户主代位及其变动、成员构成状况、变动原因加以探讨。

一、 基本说明

可见,中国历史上户主担当之人有三个阶段的变化。近代之前以“尊长”或“家长”为主。民国时期将家长和主管人并列为户主条件,即虽非尊长、但实际承担着家庭事务管理之责者也可为户主。解放后,户主不以尊长为前提条件,而将家庭主事之人或主管人作为基本要求。尊长或家长为户主的原则被打破后,户主代位的多样性出现。这种多样性主要体现在直系家庭中。

(二) 不同直系家庭可能担当户主之人

1 直系家庭的基本类型

直系家庭是父母或父母一方同一个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因而直系家庭最少由两代已婚成员所组成。在此基础上它还可进一步延伸为三代、四代直系家庭。为对中国当代直系家庭的内部构成及时期变动有所了解,我们以1982年以来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作一统计。从中可见,三代直系家庭是各个时期城乡直系家庭的主要类型;二代直系家庭所占比例2000年前居第二位,2010年在农村降至第三位;四代及以上直系家庭均不足1%。基于直系家庭及其子类构成状况,我们认为三代直系家庭最值得关注,其次是二代直系家庭。因而,下面的考察也以这两类直系家庭为主。

3 直系家庭不同户主代位家庭的功能

从年龄结构上看,不同户主代位直系家庭功能有别。如三代直系家庭,户主若为第一代中年人或低龄老年人所担当,该类家庭的养老功能较弱;第三代孙子女尚未成年,抚幼的功能则比较强;户主由第二代中年人所担任的三代直系家庭,第一代人多已年老,第三代也进入上学阶段,该类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较强。有的直系家庭在某一阶段养老和抚幼两种功能都不突出。如由中年亲代和初婚青年子代组成的二代直系家庭,既无老年需赡养,也无婴幼儿要照料。亲代和子代遵从习俗而同住一段时间,如在农村,儿子初婚阶段多与父母共同生活;或者住房条件限制(父母没有能力为儿子提供独立的住房),亲子不得不住在一起。当中年子代和老年亲代组成二代直系家庭时,其养老功能则凸显出来。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对不同时期直系家庭进行分户主代位考察将有助于揭示其形成方式、变动趋向和特征,对直系家庭的功能演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三) 不同户主代位直系家庭的已有研究

近年来直系家庭受到研究者的关注。这些研究既有对其结构本身进行研究参见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中国人口科学》200年第5期;王跃生《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郭志刚《关于中国家庭户变化的探讨与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8年第3期。,也有人对其发展趋向加以分析。如黄宗智认为,三代直系家庭应该引起注意,这类家庭并没有因为核心家庭增长而使其功能削弱黄宗智:《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视角》,《开放时代》2011年第5期。。当然也有相反的看法,如李银河等李银河:《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迁——基于兰州的调查分析》,《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不过,对直系家庭户主代位构成及其变动所作研究则比较少。笔者依据2000年普查数据对农村三代直系家庭作过初步分析,发现三代直系家庭户主代位构成以第二代为多数,第一代次之,第三代比例很低。这表明,农村多数三代直系家庭是第二代为主导的家庭⑤王跃生:《中国当代家庭结构变动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33页。。与三代直系家庭不同,二代直系家庭是以亲代(第一代)为主导的家庭。二代直系家庭亲代多处于壮年,子女多数结婚不久。这种代际年龄结构决定了亲代在家庭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⑤。那么,直系家庭户主代位构成在城乡之间有何异同?2010年是否发生了新的变动?这需要继续进行考察。

(四)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及其时代意义

由前可知,当代户主确立的基本要求是,其应为家庭主事之人。那么,何谓“主事之人”?我们认为,解放后,家庭更多地是一个生活单位,虽然在某个时期农村仍是生产单位,但整体看,家庭的生产功能较弱。作为生活单位,对家庭成员基本生活(吃、住等)责任较多、付出较大的人最有可能成为户主。中国1982年以来社会发生重要变化,使用不同时期普查数据分析户主代位及其变动时应注意对各调查年份的社会经济状况有基本把握。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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