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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个老太太把井盖打开进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帮忙并且报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灯光和孩子的笑声,还有床被子……住在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的,远不止他们。邻井的男子说,“三个孩子上学得花不少钱,家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妻子负责在家看孩子,我出来打打工,房租太贵,至少一个月也得三百元,我在这里已经住了近二十年。”
四平方米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坚持了二十年的?他们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顽强生存的?可能是我们无从想象的。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他们呢?城市日益繁华,街道日益宽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
如今,他们进入舆论关注的视野,他们的命运将迎来什么样的改变?根据目前的报道,他们被安置在临时住所,既然是临时,自然还要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他们还能回到井下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姑且不说他们的井下生活可能对公共设施造成潜在危险,单就他们的出现给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响”,要回到井下就是不可能了。这就如此前那些天桥下的流浪者一样,一经媒体曝光后,便被迅猛“生长”的水泥锥,堵住了安身之处。
接下来,他们可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后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运地安置到“温暖”的住处。如果是前者,对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吗?显然也不算,他们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异常的意外走失者,他们虽然处境艰难,但他们是揣着一个城市梦而来的,有为孩子的教育而来,有为更好的生存而来。如果就这样把他们遣送回家,他们勇敢地进入城市的意义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为对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们还至于舍弃家乡,蜗居井下吗?
他们有没有可能住进安置的温暖住处呢?在媒体的强烈关注下,城市管理者基于人道主义向弱势者提供意想不到的关怀,这并非没有先例,如此前“自锯病腿”的河北农民,在舆论的关注下,各种意想不到的“关怀”汹涌而来,以至于后来他形成了对媒体的依赖,生怕丢失了媒体的关注。如果他们住进了温暖的安置房,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如果他们可以,那么更多类似于他们的弱势者是不是也要被悲情地发现,然后被温暖地安置呢?这是我们在文明社会中希望见到的吗?
对城市中的弱势者而言,寻求可能的庇护,应该是他们在实现城市梦的过程中可选择的路径。然而,这种境况的实现,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热议,而是需要社会管理者制订出稳定而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
【原载2013年12月6日《新
华每日电讯·公民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