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春
与“再穷不能穷孩子”、“一切为了孩子”相反,在荷兰,对待孩子,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是“再富不能富孩子”。
荷兰人对孩子其实非常“苛刻”和“吝啬”。很多孩子从小到大穿的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穿小了的衣服,大人给消消毒、熨一下,整洁就好。小孩上了小学开始要求有自己的零花钱,一般来说,每个月只能得到相当于自己年龄的零花钱,如9岁孩子每月只能得到9欧元,15岁的初中孩子每月也只能得到15欧元,十几欧元在欧洲也就能买一个精致的笔记本,或是一个烤比萨饼。如果孩子再大一点,想买名牌化妆品等奢侈品,就得自己课外打工,如送报纸、发广告、餐馆洗碗、超市收银、搬运货物等。
上初中的孩子无论离家多远,都是自己骑自行车,一年到头,风里雨里,家长有车也不接送。中午学校没有食堂,学生一律自己带面包。一般来说,18岁以后就离家单住,国家给几百欧元的租房补贴,如果要挣零花钱就得课外打工。
荷兰的家长认为:孩子是社会的,不是私有的,孩子毕竟要走向社会,家长只是在为社会抚养孩子,因此眼光要放长远。如果教养方式不当,将来势必给他人和社会带来麻烦。
在节假日的亲友聚会上,荷兰人像其他欧洲人一样,最愿意提起的话题是炫耀自己年轻时如何花最少的钱走了最多的地方。荷兰有个风俗,孩子大学毕业之后,先不忙着马上找工作,而是先出去看世界。家长只会资助几百欧元甚至更少。
有位儿科医生朋友每当回忆起自己那段独闯天涯的经历,都感到自豪,他花了325欧元,历时一年半旅行了整个欧洲。当他肩背巨大沉重的旅行袋,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地回到家时,家里正在为父亲举行生日宴会。饥肠辘辘的他发现摆在桌子上的任何一瓶酒都比自己过去一年来一个月的伙食贵重,于是有点闷闷不乐。他对父亲说:“为什么你对我如此吝啬,对自己却如此奢侈?”父亲笑着回答:“孩子,我花的是自己的钱。”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