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林
——《阵痛》(张翎)——《留守女人》(方格子)——《爽》(李爽)——《所有路的尽头》(弋舟)——《紫花翎》(陈冲)——《假面》(孙频)——]
细察当下时代的现代汉语写作,其约略可以被区分为如下四种不同的类型。其一,是大陆地区汉族作家的汉语写作。这是拥有作家数量最多的一种汉语写作。因为汉语是自己的母语,所以此一类型的写作,对于写作者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其二,是大陆地区汉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按照官方的说法,共有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这些民族中,大多数没有自己的文字。另外一些民族,尽管也有自己的文字,但或许因从小就在接受汉语教育,他们民族的一些作家同样会使用汉语进行写作。藏族作家阿来、扎西达娃,回族作家张承志,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等,可以说最具代表性。其三,是台湾、香港、澳门这三个地区的汉语写作。尽管同属于中华大家庭,但由于政治与历史的缘故,三地社会政治制度与大陆地区不同。社会政治制度的不同,带来的就会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截然差异。虽然同为母语写作,但三地汉语写作自成一体,却也还是一个无法被否认的客观事实。其四,是目前已经不在大陆及台港澳居住生活的,已然移民到其他国家并成为居住国公民的那些海外作家的汉语写作。这里,需要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尽管已经入籍其他国家,但在文学创作时却一直使用着自己的母语即现代汉语的这样一类文学创作,在未来的文学史写作中,究竟应该被纳入居住国的文学史之中,抑或还是纳入到汉语文学史之中?关键问题恐怕在于,我们到底更看重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还是文学与语言的关系。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固然无法否认,但相比较而言,文学与语言的关系却无疑要更加密切许多。所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云云,其根本内涵实质上就是在强调语言是文学的本体。离开了语言这一本体,文学自然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存身之所。一句话,没有语言,何来文学?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这些海外作家已然移民海外,但在文学的疆域层面上,恐怕还是应该纳入到汉语文学史的版图之中更具合理性一些。
之所以一开篇即探讨当下时代四种不同类型的汉语写作问题,是因为我们的话题将从一位海外作家张翎的长篇小说《阵痛》(载《中国作家》杂志2014年第2期)开始。只要是关注当代文学发展的朋友,就会注意到,自打进入新世纪以来,一批海外作家文学创作的异军崛起,便成为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能够被轻易忽略的重要文学现象。曾经在2000年就已经获得过诺奖的文坛骁将高行健自不必说,诸如严歌苓、张翎、陈河、陈谦、袁劲梅等一些海外作家的文学创作,在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坛所占份额的日渐扩大,也是无法被否认的事实。无论是国内重要的文学期刊,抑或还是重要的文学奖项,我们总是能够发现有这些海外作家的身影存在。那么,海外作家为什么会在新世纪成为中国文学创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呢?一方面,文学写作是一项更多依赖于艺术天赋的事业,偏偏是在这个时候,在那些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当中出现了一批拥有写作天赋的作家,实在没有多少道理可讲。但在另一方面,思维文化全球化态势的日益明显,中国文学融入到世界文学大潮中的国际化趋势渐趋强劲,也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样一种重要文学现象的形成。对于文学批评而言,一个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尽快把这种重要文学现象纳入到自己的关注研究视野之中。张翎的这部《阵痛》,自然是新世纪海外作家汉语写作的一个重要收获。
单纯从生理学的意义上说,“阵痛”是一种女性特有的生命体验。张翎这部长篇小说的标题命名本身,就已经强烈地暗示出,作品的基本写作方向,与女性的生命存在,与女性命运的展示与探究存在着密切关系。具体来说,张翎所书写着的核心命题,就是一个家族中三代女性的生产问题。首先当然是上官吟春的“逃产”。身为大户人家的太太,上官吟春之所以被迫在出逃的路上生下自己的女儿,与当时那场残酷的民族战争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上官吟春是在年仅十八岁的时候,嫁给比自己的爹还要大两岁的时年已经四十一岁的大先生陶之性为妻的。在吟春之前,大先生已经先后娶过两个妻子。没想到,一个因寒热病早丧,另一个折腾了七八年都没有能够给丈夫生下一儿半女。还算殷实的家境,却没有能够传宗接代的子嗣,大先生自己不急,他的母亲吕氏却无论如何都耐不住性子了。吟春嫁到陶家的根本使命,就是早生孩子,早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未曾料到的是,就在吟春想方设法试图完成生育使命的时候,却在一次回娘家探望生病父亲的路途上,不幸遭遇日军士兵,被日军士兵强奸了。吟春本想把如此巨大的羞辱彻底隐瞒过去,没想到,就在被强奸后不久,医生前来给她诊病,发现她居然怀孕了。那么,这孩子到底是谁的孩子呢?吟春本能地希望是大先生的。因为抱着如此一种强烈的愿望,吟春试图继续把被强奸的真相隐瞒下去。妻子怀孕,对于一直没有子嗣的大先生来说,本来是天大的好事,但他却一反常态地高兴不起来。却原来,这次从省城返乡与吟春同床之前,大先生曾经专门因为生育的事情去看过医生。医生的诊断结论异常残酷,大先生没有生育能力。正因为事先已经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所以面对着吟春的有孕在身,大先生就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不仅无法高兴,反而还会疑窦丛生:医生既然断定自己没有生育能力,那么,吟春肚子里的孩子究竟从何而来?吟春面对大先生逼问时的最终坦白,让拥有强烈民族气节的大先生顿然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之中:“谁的,我都认了,偏偏是……”大先生不情愿戴绿帽子,但他却更不情愿戴来自于日本人的绿帽子。在得知自己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居然是日本人的孽子之后,深明大义的知识分子大先生难以摆脱的精神痛苦确实可想而知。在了解到大先生的真实心意之后,吟春曾经几次试图制造事端让自己肚里的孩子流产,但却都无果而终。到最后,实在无可奈何的大先生只好乖乖地认命:“‘我认了,我认了那个狗东西。大先生低沉地咆哮着,把头埋进了手掌。”“‘只要你,不告诉任何人。他说。”这可真的是咬碎了牙只能够往肚里咽了。置身于中日民族战争期间,自己的妻子不仅被强奸怀了日本人的孩子,而且这孩子还只能够生下来。这样一种窝囊、屈辱与痛苦紧紧缠绕在一起的复杂感受,一般人着实无从想象。他之所以在日本人把守着的富阳县城拒绝向膏药旗鞠躬行礼并因此而惨遭毒打折磨,与这种复杂感受之间,存在着无从忽略的内在联系。吟春之被迫离家出走并最终把女儿生在奔逃的途中,与大先生把她肚里的孩子称为“贼种”有直接的关系:“可是大先生偏偏说了贼种——那是决绝的,一生一世的,眼不见了也还在心里存着的恨。”惟其如此,当她预感到生产的时刻就要到来的时候,方才毅然决然地决心离家出走。因为,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个大先生眼中的“贼种”出生在大先生面前。没想到,到最后,当肚里的孩子在山洞里终于生出来之后,她才最终确认,这个孩子的父亲正是大先生。因为“她看见了她的右耳廓里,长着一团细米粒大小的肉。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便拿手去捻。真真切切的,她摸到了一块肉——一块和大先生耳朵里一模一样的肉”。遗憾在于,这样的证实与发现为时已晚。等到她带着大先生的孩子回到家中时,大先生和吕氏都已经撒手人寰了。大先生为何而死?“大先生是叫她害死的。其实害死大先生的,也不全是她。大先生是叫慢刀乱刀凌迟至死的。起先是肖安泰的事,再后来是省城那个庸医,再后来是那个唇边长着一颗痣的日本人,再后来是她肚腹里的那块肉,再后来是富阳城楼里插的那面膏药旗……一刀接一刀,一刀又一刀。这刀那刀的都混在了一处,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哪一刀最后送了他的性命。”归根到底,无论是大先生之死,抑或还是吟春自己的“逃产”,都是那场残酷血腥的民族战争导致的结果。通过大先生与吟春的苦难遭遇,对于反人性的战争暴力进行深入的批判反思,显然是张翎所欲达至的思想意指。
无论是从文本篇幅而言,还是从叙事时间来说,《阵痛》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危产篇:孙小桃”这一部分。这一部分之所以会在《阵痛》中占据最大的篇幅,根本原因在于,虽然这一部分的名称是“危产篇:孙小桃”,但就文本实际而言,占据中心地位的,却不仅仅是孙小桃。孙小桃之外,她的母亲勤奋嫂(即前一部分中的上官吟春)这一形象的主体部分,其实也是在这一部分方才得以充分展示的。那么,上官吟春为什么要化身为勤奋嫂呢?因为孙小桃后来的“危产”也与这一问题密切相关,所以自然应该首先从这个问题开始我们进一步的文本分析。上官吟春之所以要化身为勤奋嫂出现在温州城的谢池巷里,究其根本,还是拜历史所赐的结果。只不过,这一次的历史,已然不再是腥风血雨的民族战争,而是抗战结束之后包括土改、反右、大跃进、文革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政治运动。战争结束,吟春马上面对的就是接踵而至的土改。这时候,大先生原来的一个学生参加革命后,心念旧恩,劝说吟春及早做准备以应对土改的暴风骤雨:“虽然大先生和吕氏都死了,可是大先生家里留有田产和雇工,吟春十有八九会被评上地主成分。那人让吟春带着小桃赶紧逃走——城里刚刚解放,流动人口多,容易躲藏。”吟春起初因为不相信土改的残酷性而不肯走,那个学生遂以女儿小桃为说辞:“那人说你可以不走,可是小桃呢?大先生就这么一个后裔,你忍心叫她成为地主的女儿,永世不得翻身?”正是为了女儿小桃的前程计,吟春最终决定背井离乡逃向温州城。吟春自己化身为寡妇勤奋嫂,月桂婶化身为二姨婆,改名为刘玉桂,小陶更名为孙小桃,和乡下所有亲戚断了联系。吟春典当了几样随身带出来的细软,在谢池巷口租了个地方住下,开了一家“老虎灶”。“老虎灶”听起来吓人,实际上却是小小的卖开水的铺子而已。开水价格低廉,凭借着如此低廉价格的老虎灶,要维持一家三口人的生计,生活的艰难程度,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
尽管上官吟春为了自己女儿的生活前程,不惜隐姓埋名背井离乡在温州城里艰难度日,但纸里却终究包不住火。躲过了土改,却躲不过“文革”。待到“文革”全面爆发之后,一个老乡在街上认出了上官吟春,孙小桃的身世之谜,就此彻底被揭开。为了不让这种特别的身世影响自己的大学生活,内心里一直深爱着孙小桃的宋志成老师建议她与母亲断绝关系,万般无奈一时六神无主的孙小桃,只好接受了建议。革命与人性之间的尖锐冲突,在这一细节中得到了有力的表现。但也因为身处“文革”乱世的缘故,孙小桃发现自己怀孕之后,最终还是拖着笨重的身体回到了温州城,回到了自己早已宣布断绝关系的母亲身边。之所以如此,与她肚里孩子的身世有直接关系。原来,在大学期间,孙小桃居然不管不顾地爱上了一个来自于越南的留学生黄文灿。尽管明明知道未来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但真正的爱情就是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尤其是对于孙小桃这样生性执拗的女性来说,偏偏就是要一条道走到黑。“老天不惜毁了三个国家,只为了不让一个女人成全一段普普通通的情缘。”黄文灿回国后,孙小桃方才发现自己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尽管未婚先孕在当时肯定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但为了留住这爱情的结晶,孙小桃坚决不肯去做人流,到最后,深爱着孙小桃的宋志成,只能自我牺牲,与孙小桃结婚,成了宋武生的养父。时乖命蹇的是,尽管孙小桃已经回到了母亲身边,但等到她要生产的时候,却又偏偏遇上了一场真枪实弹的武斗。因为胎儿过大,孙小桃自己怎么都生不下来。仇阿宝只好冒着枪林弹雨去牛棚找谷医生来接生。没想到的是,尽管在谷医生的协助下,孙小桃最终有惊无险地生下了女儿宋武生,但仇阿宝却搭上了自己的命,被流弹击中不幸身亡了。唯其因为孙小桃的生产恰好赶上了非常凶险的武斗,所以才被称之为“危产篇”。孙小桃的女儿之所以被命名为宋武生,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这里,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就是勤奋嫂与谷医生、仇阿宝这两位男性之间的感情纠葛。与大先生成家时的上官吟春,年仅十八岁,对于感情的理解肯定非常简单。再加上被日本军人强暴事件的缠绕,吟春根本就没有机会去真切地体会所谓的爱情。她和大先生之间,实际上只是一种现实的婚姻而已。到了“危产篇”中,勤奋嫂已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成熟女性了。在开“老虎灶”维持生计的过程中,她先后和知识分子谷医生、工人仇阿宝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情感纠葛。尽管两位男人都喜欢勤奋嫂,但或许与大先生的读书人身份有关,勤奋嫂自己内心里却只对谷医生有强烈的兴趣。关键的问题是,谷医生的右派身份成为了他们结合的最大障碍。用勤奋嫂自己的话说:“只是,想嫁的那一个,我偏偏嫁不得。能嫁的那一个,我又不想嫁。我和仇阿宝,实在过不到一块。”“摘不摘帽子他在别人眼里永远是右派。我不怕,可是我不能不替小桃怕。”勤奋嫂爱而不得其所,我们在她的感情纠葛中所感受到的,如同孙小桃宣布与母亲断绝关系一样,依然是带有暴力性质的革命对于正常人性的扭曲与压抑。到后来,在孙小桃的家庭成分已然全部浮出水面,谷医生的右派身份不再能影响到她的前程后,勤奋嫂终于和谷医生办理了结婚手续。但他们之间的婚姻生活,只仅仅维持了两年时间,很快就因为谷医生的病逝戛然而止了。
正因为上官吟春(勤奋嫂)与孙小桃母女两代人都曾经体验过艰难的生产经历,所以,她们才会期盼着有朝一日自己的后代可以安安生生地生孩子。孙小桃问:“妈,你生下我,叫小逃;我生下她,叫武生。你说这天底下,什么时候女人生孩子能安安生生?”“等到我们武生也生孩子的时候,就该天下太平了。”但谁知,即使已经到了“一九九一年——二〇〇一年”这样的太平岁月里,她们的后代宋武生却仍然不能够安安生生地生孩子。宋武生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来到美国留学,与她生父的暗中协助有很大关系。她的生父黄文灿身世颇为复杂,父亲是越南人,母亲却是法国人。尽管黄文灿早年的确有过热诚的革命经历,但因为对革命后越南现实的失望,他很快就移民回到了母亲的国度。移民到法国后,黄文灿改名为克劳德·布夏。理想主义的火焰熄灭后,他很快变身为一位专注于学问的学者,最终落脚到美国辛辛那提的一所大学任教。正因为内心中一直牵挂着当年曾经深爱过的中国姑娘,所以布夏教授才会千方百计地设法和孙小桃取得联系,并在宋武生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宋武生以全额奖学金的方式来到美国留学。生命真相的了解,对宋武生形成了强烈的刺激:“原来她的生命从出娘胎那一刻起就是一个遮天蔽日的谎言。她的母亲,她的外婆,还有那个她一直以为是父亲的人,在这二十六年里,都在合着伙儿蒙住她的眼睛,叫她看不见那些有关她身世的蛛丝马迹。她生命的基石是个大虚妄,所有后来发生的事,都不过是从那个大虚妄里长出来的小虚妄,她现在再也不知道那里头到底有没有一样是真实发生过的。谎言没有脚,谎言站不住,一阵风来雨去,她的人生就坍塌成了一堆乱石。”虽然已经是太平岁月,宋武生也已经是在美国读书的留学生,但人生苦难却一样不会轻易放过她。由于生父布夏教授突然中风,他对她在美留学的暗中资助无法持续,宋武生的生计就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但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生父布夏教授因病“断奶”的前后,本来应该从精神到物质都给宋武生以大力支持的男友刘邑昌却倒过来不断向她“求援”添乱。万般无奈之际,宋武生只好委屈自己,与自己其实并不爱的杜克结婚,以维持自己在美国的学业。但在内心里,宋武生却一直深爱着这位刘邑昌,两颗相爱的灵魂却不能够走到一起,只能是一向乖谬的命运作祟的缘故。这种乖谬命运的缠绕总是降临到这一家族中的女性身上:在上官吟春,是那位日本军人与大先生,在勤奋嫂,是仇阿宝与谷医生,在孙小桃,是黄文灿(克劳德·布夏)与宋志成,在宋武生自己,则是刘邑昌与杜克。
正因为自己的家族曾经经受过如此一种乖谬命运的摧残,尤其是母亲与外婆有过那样惨烈的生产体验,所以才会在宋武生的心里留下极难消除的精神阴影:“等她被逼到那个绝境时,她就不得不告诉他实情:她对生育有一种无法排斥的恐惧。当然,如果她嫁的是一个她真爱的男人,她兴许可以为他赴汤蹈火粉身碎骨一回,可惜他不是。”对于宋武生的这种心理痼疾,我们只应该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加以理解。当杜克逼问她为什么要吃避孕药的时候,宋武生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外婆生我妈的时候,是在山洞里,她用石头砍断了脐带。我妈妈生我的时候,是在枪声里,没有麻药没有缝伤口的线。她们的经历,让我对生孩子,充满了恐惧。”一方面,外婆与母亲的经历在宋武生这里投下了巨大的精神阴影,另一方面,她也的确谈不上对杜克有多少爱情,所以她才固执地不肯怀孩子。但所有的这一切,却因为避孕的失败而彻底改变了轨迹。或许是血缘中的法国成分作祟的缘故,宋武生利用一次停薪休假的机会来到了巴黎。正是在法国休假期间,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没有想到的是,意外怀孕的事实,竟然唤醒了她内心里隐伏已久的母性。只有在怀孕之后,宋武生方才觉得自己真正地理解了外婆与母亲,理解了她所归属于其中的这个女性家族:“自从怀孕之后,她和母亲之间的联系就突然密切了起来。她肚腹里的那团肉像一张最精良的砂纸,一下子磨平了她和母亲之间的所有疙瘩和划痕,至此她才明白,原来世上所有的叛逆,转折点都在孩子,而归宿总是母亲。”宋武生本来准备飞回上海在母亲身边生产,没想到由于意外获知了“九一一”恐怖袭击的消息,更因为杜克就在纽约世贸大楼工作,她突然早产。结果,就在乘坐出租车赶往医院的路上,她生下了自己的女儿杜路得。之所以要命名为“路得”,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生在路上的缘故,但在另一方面,这一命名也能够让我们联想到《圣经》中的那位路得。我不知道张翎在写作时是否曾经产生过类似的联想,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假若这种联想能够成立,那么,其中所透露出的就自然是一种宗教救赎的意味。这一点,在宋武生临产前的一段意识活动中,即有所流露:“这一辈子她欠了太多条人命,比如仇阿宝——那是快刀杀的;再比如她的两个父亲——那是慢刀剐的;甚至还有杜克。……她虽然没有亲手杀死他们,可他们的死里却到处找得见她的指痕。”如果把“路得”的命名与这种强烈的罪感意识联系起来,则一种宗教救赎意味的存在,就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就这样,从上官吟春的“逃产篇”,到孙小桃的“危产篇”,再到宋武生的“路产篇”,张翎紧紧抓住一个家族三代女性的非正常艰难生产这一问题,对二十世纪以来堪称曲折苦难的中国历史图景艺术性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在其中,我们所真切感受到的,正是历史与人性两种因素之间尖锐激烈的碰撞与冲突。一方面,是历史因素对于人性世界的强制压抑,另一方面,则是人性世界对于不合理历史因素的强劲对抗。前者直接导致小说中三代女性苦难命运的生成。假若不是置身于残酷的抗战期间,自然就不会有吟春被强奸事件的发生,缺失了这样一个故事起点,那未来的故事走向也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模样。同样地,假若不是面对着土改那样疾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方式,上官吟春也就无需变身为勤奋嫂隐姓埋名去到温州城开“老虎灶”,那此后的一切,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宋武生虽然生活在所谓的太平岁月里,但一方面是家族既往历史的缠绕,另一方面却又遭逢“九一一”恐怖袭击。从更为开阔的视野来看,“九一一”既是美国人的灾难,但也是全人类的灾难。这就意味着包括宋武生在内的这一以女性为主导的女性家族三代女性,都是人类苦难命运的体验与承载者。但关键问题更在于,正因为不断地有各种各样的苦难降临到这个女性家族的三代女性身上,在克服对抗这些苦难的过程中,方才充分显示出了女性本身一种坚韧生命力的存在。在写实的意义上,张翎的“阵痛”当然是指女性生育时一种必然的生命征候,这一点,恰如作家在小说题记中所引述的旧约《创世记》中的那段话语:“(耶和华)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但是,请注意,如果从一种艺术象征的层面上说,这“阵痛”却又可以被理解为生命哲学意义上对于苦难命运的一种坚决抗争。而且,也正是在这三代女性对抗历史苦难的过程中,强有力地彰显出了女性那样一种坚韧不屈的生命力量。与此同时,我们也得注意到,与其他那些更多是在性别对比意义上凸显女性存在力量的小说不同,张翎《阵痛》的独特价值在于,作家鲜明地超越了狭隘的两性比照格局,在一种相对宏大的历史时空中,书写表现着女性强力的生命意志。
如果说张翎的长篇小说《阵痛》,集中描写表现的是二十世纪下半叶特定历史语境中的女性命运,那么,方格子的长篇非虚构作品《留守女人》(载《江南》杂志2014年第1期)所聚焦展示的,就是当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那些留守女性的苦难命运。自打搭上现代化这趟迅疾奔驰的列车后,所谓的工业化、城市化,似乎就成为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农业国家无法避免的必然命运。某种意义上,现代化、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具体所指,其实是同一个社会事物。在城市化的迅疾进程中,乡村世界的日益溃败与衰落,几乎就是不可幸免的一件事情。曾几何时,我们的文学还在为包产到户后乡村所具有的活力而由衷讴歌,想一想当年何士光的短篇小说《乡场上》曾经产生过多么巨大的轰动效应,就可对此略知一端。但很快地,伴随着市场经济更向纵深处发展,城市化进程愈益加快步伐,乡村世界很快就陷入到困顿的状态之中。这其中,一个不容忽略的重要社会现象,就是乡村劳动力向着城市的大规模转移。“打工”“打工者”“打工农民”之类语词的出现与普遍流行,正是此种社会现实的一种真实反映。进城去打工的,自然只能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农民,而且还是以男性为主体。这样一来,诸如“留守儿童”和“留守女人”这一类语词,也就应运而生了。这些年来,关注表现这两类社会现象的小说作品,似有日渐增多的趋势。但就非虚构文学的写作来说,更多引起作家关注的,应该还只是那些“留守儿童”。最起码,在我个人有限的阅读视野中,并没有留心到有专门关注表现“留守女人”题材的作品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方格子能够耗费几年心力,在经过一番充分的田野调查之后,推出如此一部沉甸甸的《留守女人》,就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具体的思想艺术成就且不说,单只是这种书写行为本身,就应该得到我们充分的理解与尊重。
对于如同方格子这样的非虚构写作来说,最忌讳的一点,恐怕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在未进行充分实地调查了解的前提下,就确立某种先验的理念,然后,再以此种先验理念为前提,去对生活做相应的切割分解。方格子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她千方百计地摒弃此种思维方式的干扰,尽可能最大程度地还原现实生活的本来面目。作为一部旨在真实呈现“乡村留守妇女生存境遇”的长篇非虚构作品,方格子在进行充分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上,以一种群像展示的方式,描写了大约20位乡村留守女人的生存状况。这些女人的丈夫之所以要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直接的目的,当然就是试图改变生活的贫困状态,最起码在物质层面使自己家庭的日常生活有所改善。但只有在阅读了方格子的这部《留守女人》之后,我们方才真正认识到,实际上大多数的留守女人的物质生活境况依然非常艰难。比如,生活负担极其沉重的陈一娟。陈一娟曾经和老公一起在上海打工,但因为不够小心,两次怀孕都流产了。再次怀孕后,为了保胎,陈一娟便留在家里,不再出去打工。这样,她就成了留守女人。留守在家也还罢了,问题在于,儿子刚刚两岁的时候,丈夫居然不小心意外身亡。丈夫死了,公公瘫痪在床已经整整三年,婆婆又不小心闪了腰,再加上尚且年幼的儿子,寡妇陈一娟的生活负担着实沉重,陈一娟将伺候两个老人,家里的三亩水田、一亩多菜地都得她一个人去劳作。稍觉宽慰的是,陈一娟和丈夫生前的感情很好,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她放鸟的行动之中:“老公去世之后,陈一娟虽然不相信这些话,每次看到鸟儿误入大棚,却总是忍不住要去救它们,仿佛只有这样,才又一次和老公在一起了。”一位生活极其艰难的守寡女人,却充满爱心地要去放出误入大棚的鸟,这样的细节,读来的确催人泪下。
处于类似境遇的还有张勤、菊英等等。张勤的丈夫也是在外打工时不幸身亡,“张勤的肩上重重地压下来三副担子,公婆年迈多病,三病四痛都得媳妇张勤出钱出力陪同去医院;老房子因年久失修濒临坍塌;一儿一女的读书费用。”一个尚且年轻的乡村女性,却要承担如此沉重的家庭负担,这就难怪张勤会有那样一种特别的眼神:“离开张勤,在回县城的路上,我依然想起她看着我的那种眼神,无助,求助,焦灼。”菊英的家庭负担,则来自于她的六个儿女。因为观念守旧一直想生一个儿子的缘故,菊英和丈夫一起四处辗转,终于在五个女儿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六个子女,再加上公公婆婆,一家十口人全部要靠丈夫一个人在外打工养活,他们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离开菊英的家,小秦忧虑重重地告诉我,总有一天,菊英要疯掉,我也担心生活的重担会压垮这个四十二岁生下六个儿女的女子,上小秦的电瓶车前,她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你知道她刚才用土话跟我说什么,她说,心烦的时候,恨不得掐死几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展示物质生活艰难的同时,方格子更自觉地写出了这些留守女人难以遁逃的道德伦理困境。我们注意到,在穿插于采访故事间隙的手记中,“我”和同行的作家小凤曾经进行过关于这次采访写作的讨论:“她提醒我,当下中国文学作品中描写的农人,大多呈现生存、生死,很少触及精神领域。她说,‘是的,她们十分艰辛,可是,即便铁证如山,也不能只是呈现,我希望你能写出跟别的文学作品不一样的精神气质的东西。”或许正与这样的提醒有关,方格子在写作中确实注意到了对留守女人道德伦理困境的思考与表达。这一方面,首先的一个例证,就是在公众心目中还算非常“阳光”的留守女人冬兰。那么,怎样才算得上“阳光”呢?“比如茜亮——她在村里深得人心,大家都喜欢她,因为她‘安心在家呆着。是村里公认的好女人,贤惠,对家庭负责”。但即使是这些被专门挑选出来接受采访的“阳光”留守女人,也都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内心的孤苦与寂寞。冬兰即是如此:“藏起的担忧终于爬到脸上,有些出神,门外清澈的水库,碧蓝的水面倒映着蓝天。‘都当外公了,他总不好意思带个女人回家来,他也不好意思见我。老年人才有的笃定,背后透出鞭长莫及的悲凉。”一方面是留守女性自身情感与性生活的不能够被满足,另一方面却又深深地担忧着打工在外的男人的情感与性生活到底该怎么解决,虽是“阳光”留守女人,内心深处也一样有难以排遣的心理阴霾存在。男人外出打工,首先就意味着夫妻经年累月的两地分居。正当青壮年岁月,情感和性的问题,自然首当其冲。冬兰内心难以言说的苦楚以及对丈夫的担忧,实际上正是当下时代乡村留守女人所普遍面临的道德伦理困境。
说到留守女人的道德伦理困境,最典型不过的,是从江西远嫁到浙江文成县的小梅。打工期间结识丈夫成家,生下孩子后便成为留守女人。多少让人有些无法理解的是,尽管小梅清楚地知道丈夫在外边有了女人,但她却还是带着儿子独自留守乡村六年。“六年,两千多个日夜,夫妻俩共同生活时间不超过90天,真是叫人惊惧的数字,被忽略的不仅是情感,还有身体。”怎么解决生理需求呢?“用手,我用手代替男人——小梅说。用热水把手烫热了,烫热了……”小梅把丈夫厌弃自己身体的原因,归之于剖腹产时留下的刀疤:“小梅告诉我,老公厌弃她的身子,她认为是这条刀疤干扰了他的兴致。”也曾经想过离开丈夫,但对于城市和生活的恐惧,却又总是使她裹足不前。7岁的儿子,成为支撑小梅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或许与迭遭生活打击有关,备受摧残的小梅完全放弃了对生活的抗争与对未来的向往追求:“除了适度抱怨,抱怨命运不公,抱怨男人薄情,小梅从未为自己的前途打算。”一位不到四十岁的乡村女性,就已经完全陷入到一种自暴自弃的生活状态中而难以改变,她的如此一种人生悲剧到底由谁来负责?是她自己?抑或还是留守生活本身?这些问题,小梅自己答不出,方格子答不出,我们也答不出。面对生活的残酷,我们大概只能苦苦思索。
小梅之外,钱绒、书云、海玉几位,也都不同程度地陷身于道德伦理的困境之中难以摆脱。“钱绒,1981年出生在平江县乡村,嫁到这个村子七年,女儿六岁,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刚刚嫁过来时,或许因为有堂嫂这样一个姐妹般的伙伴可以进行感情交流,钱绒的表现还算正常。但这样的日子持续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一年左右,因为“堂哥带着堂嫂出去打工,钱绒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从此之后,钱绒就一蹶不振陷入到了颓靡荒芜的状态之中:“年迈的婶子裤管上粘着黄泥,坐下来便数落钱绒,‘烧的柴火都从我家屋檐下拿的。婶子跟堂叔疼钱绒,但也恨铁不成钢,‘一块地替她平好了,让她下点菜籽都不懂。去钱绒的菜地看过,几乎看不出是熟地,春天万物生长,青草成片蔓延在钱绒的地里。”“万物生长,钱绒却死了。她说,平江来的钱绒死了。决绝的语气似乎不是这个满脸稚气的年轻妈妈所言。”哀莫大于心死,面对着精神如此颓靡的钱绒,作家不由得反复感叹:“北乡人的勤劳有目共睹,而钱绒是一个例外……她的心已经荒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一直是个发展中、建设中的工地,挥汗如雨的农民,远离家园,躬身于这个庞大的工地,常常找不到自己——而钱绒却在家乡迷失了自己。”
与钱绒的心灵荒芜有所不同,书云的精神悲剧却在于丈夫的同性恋倾向。对于这个问题,方格子借助于书云自述的方式进行了真切的袒露:“那时我太小,没发现他有这个问题,直到我们的新婚之夜,他不上床,也不亲吻我,而是和他要好的朋友睡在一起。那时我也没往别处想,只以为他也年少,怕难为情,或者真像别人说的,他是一个讲朋友义气的男子汉。”“孩子出生后,他的情状愈演愈烈,我们早已没有了肌肤之亲,只是在同一个屋檐下,在同一口锅里吃饭。我们一直分居着,直到现在。”其实,在现代观念的层面上,作为人类天生的性取向之一种,同性恋已经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不管怎么说,同性恋都不是什么罪不可赦的问题。但书云丈夫的问题在于,一方面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但在另一方面却又无论如何都不肯与书云离婚。这样一来,书云的精神痛苦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
正如方格子在作品中所描述的,海玉也同样面临着沉重的生活困难:“事实上,36岁的海玉独自在家已经十二年,丈夫出去这么多年,家里似乎也没多少改变,原先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钱,公公一场大病就花光了。海玉说,现在好像没别的想法,只希望家里人平安,‘家里刚刚要好一点,娃儿又得了病,我就觉得是前世作孽了。”然而,物质的贫困尚且可以忍耐,更不容忽略的,是同样与性和情感紧密相关的精神问题。“海玉仰天躺着,一会儿又翻身朝里,搂着儿子,像是惊醒过来的样子,昂起头眯着眼看儿子,又摸摸儿子的额头,一会儿又朝外面翻过来。然后又静下来了,我看到海玉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面,我以为她不舒服,摸肚子,再细看,却摸着自己的胸。是的,海玉的手在摸自己的胸……”“我尽量轻声地躺下来,又轻轻地在小女儿背后抚摸,我希望她能安静地睡到天亮,我已经不打算把他抱到海玉床上,我不忍心打断海玉的自我安慰。”既然丈夫远走他乡,远水不解近渴,年轻的海玉也就只能以自慰的方式来解决身体需求了。惟其如此,作家才会极富同情地写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脑海里时时会浮现海玉的一双手,它们游走在一个年轻的身体之上,在繁重的劳作之余,这个身体多么需要抚慰。”
既然面临着如此沉重的物质与道德伦理困境,那么,如何才能够找到合适的精神宣泄通道,自然也就成为迫在眉睫的一个问题。就中国乡村世界的实际而言,其中一部分留守女人找到的,乃是宗教信仰这样一种精神寄托方式。这一点,最集中地体现在张春梅身上。那么,张春梅为什么要“信主”呢?“张春梅第一次进教堂是在春天,那时,她还没有生下最小的女儿,丈夫在富阳建筑工地做杂工,她被思念逼迫着,无处诉说。白天忙碌着时间过得很快,一到晚上,便觉得‘过不去了。”怎么办呢?孤苦无依的张春梅抱着二女儿哭了。正是这哭声招来了邻居罗乔英。罗乔英是个基督信徒,传播福音是信徒的天经地义之事。也就是在罗乔英的影响之下,张春梅终于决定进教堂去看一看。谁知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张春梅就开始了自己的基督信仰。当方格子询问她信主的感觉如何时,张春梅的回答是:“‘当然好,你想想,我们的心事跟谁说,我们的困难谁来帮,我有病痛谁知道?这一切都可以告诉主,主能帮助我们解决一切问题。我跟你说姊妹,自从我信了主,这里……她摸摸胸口,‘这里就是满的,不空,不慌张。”同为乡村世界里的留守女人,张春梅的生存状况与其他姐妹不可能好到哪里去,但因为心中信了主,有了一种精神支撑,她的精神状态就明显要好得多。
一方面是乡村生存状况的日益恶化,另一方面是村民们原有精神信仰体系的坍塌,在当下时代的乡村世界,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各种宗教信仰的广泛传播,已然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方格子所叙述的张春梅的情状,不过是其中之一斑而已。但面对着更其庞大的人口基数来说,如同张春梅这样能够找到精神寄托者,在乡村留守女人中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依然处于迷茫困惑荒芜的状态之中。那么,她们最终的精神出路到底何在,这样的问题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
我不知道方格子具体的田野调查过程是怎么进行的,我也不知道她所选取的这些关注对象在全部留守女人中能够占有多大的比例,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是,既然作家把自己这部非虚构作品的副标题命名为“乡村留守妇女生存境遇”,那么,自然也就应该有足够的代表性。最起码,也可以说是极其真实地呈现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女人的物质与精神境况。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根本就不可能逆转。而这,也就意味着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前赴后继地踏上进城打工的道路。能不能不进城打工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倘若呆在家乡就能够过上相对理想的生活,打工者自然不会弃妻别子去到陌生的城市流血流汗,而且都还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之所以能够形成千军万马的打工队伍奔驰在赶往城市的道路上这一社会景观,很显然是生活驱动的结果。但那些打工者的生活,是否因此而发生了显见的改观呢?按照方格子的田野调查结果,情况并不乐观。乡村世界日益凋敝溃败,不出去打工显然不成。但如果出去打工呢,经济状况能否真正好转还在其次,诸如“留守儿童”“留守女人”乃至于“空巢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又必然会出现。进不是,退亦不是。怎么办呢?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的农民依然选择外出打工的道路。这样一来,如同方格子所描写展示着的乡村留守女人的生存境遇也就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延续下去。作为一个作家,当然不可能解决什么具体问题,对于方格子这样的女性作家而言,能够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去进行实地的田野调查,能够以非虚构的方式完成这样一部旨在关注表现“乡村留守妇女生存境遇”的文学作品,就理应赢得我们的充分尊重。
方格子的《留守女人》以非虚构的方式关注思考着当下时代一个女性群体的命运,李爽的自传《爽》(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则把聚焦点集中到了女性个体的命运之上。文学圈里的朋友对于作者李爽可能非常不熟悉,但实际上她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画家,而且还曾经有过传奇般的人生经历。读过李爽的这部《爽》之后,首先浮上我脑海的一个念头,就是她这部书怎么可以写得这样好。一个非专业作家的写作水准,居然比很多专业作家都要高出许多,端的是让人感叹不已。其他的文体形式不太好比较,单只就散文领域的写作来说,很多从事专业写作的散文家,就明显写不过那些非专业的作者去。具体来说,又分别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小说家的散文写作,诸如汪曾祺、贾平凹、史铁生、王蒙、张炜、韩少功、李锐等一批作家,其代表性的文体,自然是小说无疑。但只要我们认真地读一读他们在小说创作之余的那些散文作品,你就不能不承认,他们的散文写作水平较之于很多专门的散文家要更胜一筹。另一种则是一些艺术家,更准确地说,是一些画家的散文写作水平之高,直令人叹服不已。黄永玉、吴冠中、韩羽、陈丹青等人,其散文作品的脍炙人口,已然是无法被否认的客观事实。现在,这支队伍里显然又添加了李爽这样一个全新的名字。
问题在于,这些非专业写作的画家们怎么就能够抵达如此高妙的一种思想艺术境界呢?具体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我想,除了他们的那样一种天赋异禀之外,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容忽略的重要原因,恐怕还在于他们写作心态的特别放松。只要把这些非专业高手的作品与专业散文家的作品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专业散文家的写作往往会有一种差不多已经程式化了的“文学腔”存在。好像只要一拿起笔来写作,一些专业散文家就不免要正襟危坐,要拿腔作调地摆出一副做大文章的架势来。用现时代流行的语词来说,就是特别能“装”。一“装”,一拿起架势来,就很难落到地面了,稍微极端一点说,大概就叫做不怎么会说话了。你简直无法想象得到,一些以专业写作为生的散文家,怎么就会把本来很顺溜的汉语给整到那样一种佶屈聱牙的程度。相对于一些专业散文家总是紧绷绷的正襟危坐状,那些非专业高手的写作心态就显得特别放松自如。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运用准确自然的日常语言把自己内心里所要表达的意思传达给广大读者。李爽这部自传对于语言的运用,显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企及了一种言之有物、行云流水而又朴素自然的境界,读之,大有大巧若拙、返璞归真的感觉。尤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越是好的文学语言,就越会让读者感觉不到语言的存在。庄子的所谓“得鱼忘笙”与“得意忘言”,大约就是这个意思。李爽自传的语言,差不多达到了如此一种境界。比如这样一个段落:“我看书,急着翻页,免不了撕书,听到撕书的声音,他(姥爷)坐的皮转椅‘嗖地一下子就转过来了,我就得过去自己说打几下儿。我小时候儿特笨,别人使眼色也没用。我姐姐撕了书,总是说:‘打两下儿吧,保证没有下次!我总是说十下儿。我母亲说:‘你下次别说十下儿就说三下儿。可我还是老说十下儿,不知是吓糊涂了还是怎么回事儿。”这里写的是李爽少年时候的一个生活场景,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但李爽自己的个性执拗,姐姐的机灵,姥爷的威严,母亲的善良,好读书的家风,有尊严的家教,却都已经跃然纸上了。单就语言的运用来说,也是形象、灵动而又特别简洁、凝练,一点儿拖泥带水的感觉都找不到。
很可能是因为早已旅居国外多年的缘故(说到李爽的去国多年,其实她如同《爽》这样的散文写作,也都完全可以被纳入到我们前面所说海外汉语写作的范畴之中了),国人对于李爽个人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实际上,她不仅曾经介入过当代中国一些重大的文化事件,而且也还有着堪称惊天动地的传奇经历。比如在新时期艺术发展过程中非常引人注目的“星星”画展,李爽就不仅是重要的参加者,而且还是其中罕见的一位女性画家。以至于,很多年之后,还会有西方著名的制片人对她在“星星”画展的那个艺术家群体中的位置产生严重的误解:“你与你的情人们都是中国自由民主的先驱!谈政治已是陈词滥调,西方国家的人已经厌烦,请说说你们之间的浪漫史吧。”在这里,这位制片人很显然把中国的艺术沙龙等同为了美国历史上的纽约黑豹组织:“原来他对中国很无知,非要把当年中国年轻一代的作为,套入美国六十、七十年代之交时的纽约黑豹组织的模式里。那是一种带有强烈暴力性质的争取自由运动……其中就有位激进的唯一的女活动家阿萨塔·莎库尔,她是个漂亮的黑人女侠。这个女人当然是所有男同事的情人。”“星星”画展之外,李爽的更加引人注目处在于,她因为和法国驻华的外交官白天祥相爱同居而被中国的司法机构以“有损国家尊严”的罪名逮捕,并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事件发生后,白天祥四处奔走,强烈要求法国政府干预督促解决事端。最终,在密特朗总统访华会晤邓小平时郑重交涉此事。在最高层介入之后,李爽很快被释放并获准前往巴黎。“李爽事件”曾经被法国新闻界广泛报道,在西方世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既然是中国当代一些历史事件的重要当事人,那么,李爽的自传《爽》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不管从什么样的角度来说,李爽提供的都是一份非常难能可贵的历史证词。在我看来,李爽这部《爽》的价值,首先就在于对自己所经历的历史事件从亲历者的角度进行了真切的记述。这一方面,她幼年时所感受过的“文革”场景,就是突出的例证。因为父亲是右派,是黑五类,所以李爽家自然难逃被“抄家”的厄运。当时的“抄家”情形,在作者的记忆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印痕:“我觉得可怕极了,无依无靠地忍着。从小我就学会了忍,多痛也要忍,仿佛是一种依靠自我内在天性的无形祈祷。”为什么可怕?“小孩们把我母亲的高跟鞋踢来踢去,唱片满地,书页如雪片散落。红色雕金花儿的箱子、古董花瓶……曾经美好的东西一夜之间变成了被人忌讳的粪土,随便被孩子践踏的破玩意儿。生命会不会也是个戏法儿?时而颠三倒四,时而真假难辨。”文明与幼小的心灵,就这样一起被摧残。幸运的是,“父亲游泳去了。幸好不在,他要是没去游泳,准给打死。红卫兵中有些是父亲最重视的高材生,领头儿的姓常,是父亲教研室里的教师,个子很矮,也带着红卫兵的袖章。”学生造老师的反,当然是对于师道人伦的极度践踏,尤其这造反者居然还是老师心目中的高足。但特别吊诡的是,“多年来他一直担任父亲的助手,也是暗中的竞争对头。九十年代,我父亲担任中国环境科学院的院长,一九九八年我父亲去世,环科院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在八宝山联合举办了隆重的葬礼。整个葬礼都是他忙着组织、筹备,并且亲手布置了灵堂。”必须看到这个补叙的重要性,有了关于这位姓常的学生后来行为的补叙,当更能够让我们弄明白人性之复杂多变。这位学生的行为是投机么?抑或还是真诚的悔过?所有这些,都非常耐人寻味。
但更加不堪的,却是姥爷和姥姥被抄家后的悲惨遭遇。首先是大舅:“我的大舅俞天恩,平时不大说话,蔫吧哧溜的,见谁都点头鞠躬,举止极其礼貌,像个日本人(不知是否与留学日本有关)。在批斗会上,他和红卫兵站在一起,昂首挺胸很勇敢的样子,长长的分头耷拉在额头上,显然今天他的头发上没有了昔日亮亮的梳头油。他走过去抽了自己的父亲一记耳光。”一位极讲究文明礼貌的读书人,居然动手打自己的生身父亲,自然是革命暴力摧毁正常人性的结果。但更悲惨的,却是姥爷和姥姥无家可归的境遇:“姥爷带着姥姥投奔到旁边内务部街大儿子的家,大儿子带着全家人堵住大门,不许进。两位老人去海淀魏公村,想在外语学院教书的二儿子俞天民家,二儿子婉言推出父母。”然后,“姥爷拉着精神错乱的姥姥,来到住在海淀区的三姨姥姥(姥姥的妹妹)家。三姨姥姥不肯收留他们……”关键在于,“三姨姥姥自一九三九年从乡下投奔北京的姐姐,一直负责给我姥爷看管海淀的别墅,他丈夫管理花园和菜地。”既有自己的亲生子女,也有自己多年的施恩对象,通过姥爷、姥姥两位老人四处被拒的现实,李爽写出了亲情伦理在革命暴力面前的全盘瓦解溃败。尽管类似的场景在“文革”叙事的作品中早已屡见不鲜,但李爽从亲历者的角度以纪实的方式写来,却依然能够让我们心惊不已。幸亏有李爽的父母,自己是戴罪之身,但却以莫大的勇气收留了这两位无家可归的老人。
以上种种童年经验,在李爽心目中自然会留下精神创伤的印痕:“真的,我不希望任何人在童年时代受到任何心理上的伤虐。那种伤害会使一个孩子对人间是否有爱产生本质上的怀疑。幼年的心理阴影是拖累,使人混淆在心理时光中不能自信,童年的负面记忆是很难疗愈的,甚至可以污染所有未来的美好时光。”在承认李爽所论极具合理性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李爽自己幼年时心灵也曾饱经蹂躏,她何以还能够葆有一颗难得的大爱之心?这就必须提及她“文革”时的别一种人生经验。这就是,当她因“狗崽子”的身份备受周围小朋友欺辱的时候,一位土八路家庭出身的秦伯母以满嘴脏话呵护了只不过是邻居的她:“我从小不会骂人,说话不许带脏字儿,秦伯母的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有死之可能的那一刻,我渴望生还。因为土八路家的秦伯母在关键时刻给我的帮助,使我恢复了对‘爱的信任。”某种意义上,李爽之所以能够有勇气写出《爽》这样的自传出来,也正是源于内心深处潜藏着的这种生生不息的“爱”。
阅读李爽的《爽》,很多人或许会特别看重作者对于一些重要历史事件与重要历史人物的描写与记述。比如,关于“星星”画展,关于那些“星星”画展的相关人物。诚然,李爽相关记述的史料价值,绝对不容忽视。比如,关于钟阿城,李爽写到:“他瘦瘦的,像一片微弯的大搓板,五官上没有任何可以刺激视觉的地方,蓝制服也和街上的普通人一样。他戴眼镜,眼镜象征着知识,知识就是力量,但那是脑袋里的,不是胳膊腿上的。所以咋一看阿城,女人是不会心慌意乱的。但最好在他的嘴上贴个封条,他说话太特别了,稳、准、狠,但又不是激进分子狭隘的申辩和审判,他的话像一面照妖镜——人本性臭美嘛,受到镜子的吸引,就往镜子前凑,站不了几分钟,你会发现,已经被他扒光了。没有定力的人,还真的小心怕扛不住。”若非李爽这样具有书写能力的亲历者在,相信阿城的这副样子,乃至与他相关的这些细节,就很可能会被粗糙的历史忽略掉。
同样具有意义的,是李爽一些相关思想见识的表达:“的确,这些人是‘星星中重要的支撑力量,七十年代的这种特殊组合是独一无二的,看上去显得偶然,其实是后来人的错觉。这些人的出身背景及个人经历,正是这个组合的真正元素和养分——物以类聚。”“五十年代知识分子沦为右派,‘文化大革命后可靠的工农干部也被下放牛棚;结果,必然使高干和臭老九子弟不期而遇,由于处在同一个生存境遇而志同道合。”在这里,李爽从亲历者的角度,很大程度上道出了为什么是这些人而不是另一些人聚集在一起搞“星星”画展的基本缘由。
的确,我承认,以上种种都有其重要的价值在。但相比较而言,在这部自传中,我个人更看重的,却是李爽对于自我在那种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中真切生命体验的书写。说到这里,必须强调的一点就是李爽自传写作时那样一种写作勇气的存在。唯其有绝大的写作勇气,方才能够如此坦诚地把生命中那些看似不可告人的真切体验呈现出来。这一方面,最突出不过的,就是李爽关于自己性经历的书写。我们都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过于道德化的国度中,公开地谈论性经历,实际上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虚构的小说倒也还罢了,在一种直接表明为自传的作品中,能够以坦诚的方式把传主自己这一方面的经历写出来,在我自己的阅读视野中,李爽的《爽》绝对是第一部。还只有十四岁的时候,尚处于懵懂状态的李爽就有了第一次性体验:“因委屈我有点儿挣扎,他很有劲儿地把我顺势推倒并按住。我嗓子热乎乎地从男人的力量中感到女性天然顺服的温情,大概在爱里的女人是这样喜欢给予和牺牲。我不知道自己的胴体下还有个洞,他对性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我看不见什么只能感觉。这时从他身上长出一个热东西,拳头一样有力量,我马上联想到汽车上的‘硬枪不也是这样冷不丁儿就长出来了吗。”“我们在匆忙中甩去了处男与处女之身!那是必然也是某种如愿以偿。”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除了知道这个在滑冰场上萍水相逢的男孩名叫顾成之外,李爽居然对于他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更糟糕的是,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一次经历,李爽就给怀孕了。这样,也才有了随后千方百计的打胎过程。关于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李爽写到:“北京滑冰场上的一个男孩悄悄滑进了我的生活,拿走了我的童贞那天,又悄悄地滑出了我的生活,前后还不到十天的功夫。设想,今天他也在想是我拿走了他的童贞又悄悄滑出了他的生活。”通常意义上,女性都会以被伤害者的方式抱怨男性,但李爽却能够在一种真正性别平等的意义上来理解看待这件事情。如此心态,殊为难得。
二十岁上下,正是年轻人的青春躁动期,对于生性本就叛逆的李爽来说,情况就更是如此。尽管“文革”已经结束,但高中刚刚毕业的李爽却依然没有能够逃脱上山下乡做知青的命运,她被分配到了北京郊区顺义县和延庆县之间的高丽营一村四队。知青生活,自然不可能有多么美好,但也正是在这个期间,李爽热爱上了画画这件事,为她自己此后成为一名画家,奠定了初始的基础。画画之外,则是李爽多少有点放任的感情生活。这个阶段的李爽形象,多多少少有一点街头小混混、小流氓的感觉。在和一位名叫章宜的画家之子谈恋爱的同时,李爽还同时与“狼烟儿”和石翔方发生过性关系。而“狼烟儿”与石翔方,居然是热衷于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的所谓“问题青年”。“我又认识了一个外号‘狼烟儿的老三届,他在甘家口一带颇有‘大流氓的小名气。”“一气之下,我决定第二天回高丽营村儿。怎么那么巧,我在长途汽车站碰上了狼烟儿的对头,姓石,叫石翔方。”“天啊!不知是我还是所有的女人都生来会疼爱男人,甚至像疼爱小孩一样去疼爱这些大老爷们儿,而且愿意原谅他们。我放下了对他抵抗的僵硬身体,接近他,把他抱在怀里轻轻摇了摇,他立刻欢快而笨拙地抚摸我的全身。之后我们紧紧地拥挤在那种单人床上。”因为李爽的缘故,两位“江湖好汉”居然大打出手。但与此同时,李爽却也在和章宜长期通信:“我们相互嘲笑‘少年无病呻吟。但那呻吟并非无病无灾,我们只是用浪漫的方式,抱怨世界的扭曲。压抑着蠢蠢欲动的青春欲望,我们只能深刻审判自我——我是不是又在渴望低级趣味的错事儿。罪恶感——永远像长了天使面容的恶魔朝本然的欲望敲起警钟。所以人人需要研究如何把正人君子的画皮装饰得更高明。于是苟且偷安的文化,也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道德纯洁的角度出发“谴责”李爽感情和性方面的“混乱”,似乎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问题在于,道德纯洁的标准难道就对么?身体是自己的,李爽自然有处置自己的身体以获取愉悦的权利。或许也正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李爽才会特别写到:“我仿佛对罪恶感说了声:请您出去凉快一会儿!还给我们那自发的、爱的本能吧。”
但不管怎么说,李爽度过躁动青春期的七十年代,就其实质而言,无疑是一个禁欲的“革命”年代。时代的禁欲主义带给年轻人的生命压抑,突出地表现在李爽与章宜的关系上。纸上通信无数,等他们俩真正呆在一起时,章宜却根本就无法用身体来兑现爱的承诺。在详细描写了章宜手足无措的狼狈状之后,李爽做出了真切的反思:“我对我们生活的时代倍感困惑,是谁界定了错与对的戒律?我想知道,严苛处置、约束别人的人,对自己的欲望如何处理?章宜对性笨手笨脚的渴望如同饿坏了的小孩,从自己的饼干筒里拿出一块饼干尝了一下,而被判处偷窃罪。”“我们旺盛的青春已被政治看管起来,青春期能量的搏动像龌龊的罪恶被紧紧捆绑在耻辱柱上。人人监控着别人腰带以下五寸那个小地方。”“难怪我们这个年龄层的人与性的关系变得完全不自然,教旨把我们的头脑与身体拦腰斩断。我们把渴望自然困惑地分为好的坏的。”“爱本不应与政治有关,性乃是大自然赏给人的生存厚礼!找性的人,内心深处无非还是在找爱。”一方面,李爽对于时代的禁欲进行了透彻的批判,另一方面为性与爱的权利进行着坚决的辩护。在我的理解中,若非李爽有过长期在法国的生活做必要的参照,倘若她一直生活在国内,那么,李爽就既难以在自传中如此坦诚自己的性经历,更无法对于“革命”时代的禁欲做出深刻的批判反思。因为即使是到了今天这样一个经济时代,也很难说我们就已经彻底走出了类乎于中世纪禁欲思想的困扰与影响。
实际上,也正是因为李爽对于性与爱有着全新的理解,她才能如实地把自己这一方面的经历展示出来。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星星”画展时期,她与画家、作家严力之间的感情纠葛。虽然“星星”时期的李爽并非如那位西方制片人所理解是所有男同事的情人,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当时的情感生活就是一片空白。与严力的相爱,并且曾经为严力两次流产堕胎,就是这段感情经历的证明。“‘哎,你有病!百分之百的有病,和他做最后通牒!话音落,我自己的肚子也隐隐作痛,因为我深知堕胎的痛苦,我和严力好上之后也做过两次流产。护士见未婚流产的姑娘,动作都很粗暴。加上放弃幼小生命的罪恶感,实在是难当。两个女人同病相怜。”一方面,坦陈女性堕胎的痛苦,另一方面,我们却看不出李爽有指责严力的意思。说到底,两个人能够在“星星”画展期间相知相爱,肯定有秉性契合的一方面,但他们最终的分道扬镳,却与法国外交官白天祥的出现有绝大关系。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法国人白天祥在李爽感情生活中的出现,毫无疑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正因为有过堪称丰富的感情阅历,所以李爽一下子就感觉到了白天祥对自己的那种情真意切:“在他说爱我时,我第一个感觉:这是负责任的君子;第二个感觉,他可以保护我;第三个感觉:他懂得尊重女人。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已经很多很多了!但没有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种激情。”李爽之所以条分缕析地写出自己对白天祥的三种感觉,首先说明,此前的她尽管有过相当丰富的感情体验,但却从来没有一个中国男人给她带来过这些感觉。惟其如此,虽然在白天祥身上李爽没有能够体会到“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种激情”,但直觉却毫无疑问地告诉她,白天祥的确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李爽之所以义无反顾地要和白天祥结合,与她的此种直觉有太大的关系。然而,李爽与白天祥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他们俩之间的这段跨国爱情居然能够给李爽带来难以忍受的牢狱之灾。尤其让人倍感不可思议处在于,李爽因自己的此段跨国爱情而锒铛入狱的事件,发生的时间竟然已经是“文革”结束后的1981年。倘若按照一般的社会史叙述,这个时期的中国已然是一种改革开放的形态。在一个改革开放的时代,一个普通的艺术家,一位中国的女性公民,居然因为要与一位法国的外交官结婚而被捕入狱,不管怎么说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但千真万确的,这就是我们所必须面对的一种活生生的事实。又或者,只有经历这样一个禁锢依然的岁月之后,中国社会方才能够逐渐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与文明。现实中的“李爽事件”,因为有邓小平的直接干预而得以释放。但假若没有邓小平的直接干预呢?假若邓小平真的不直接干预,那么,“李爽事件”的以后结果绝对不容乐观。历史不容许假设,但离开了假设我们却又往往很难看清历史的真面目。说到底,“李爽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说还是现实社会体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此而言,李爽自传之通过1980年代初始“李爽事件”的真切记述与书写,对中国现行社会体制作深刻的批判与反省,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虽然是一部自传,但在对于自己一种生命体验的真切书写之外,李爽这部自传《爽》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李爽同时也把自己的笔墨对准了同时代的其他一些人物。这一方面,给读者留下的难忘印象之一,恐怕就是她在狱中结识的那位女杀人犯淑琴。淑琴之所以要和自己的情夫忠强一起联手杀人,是因为她实在无法忍受来自于丈夫老朱的虐待:“淑琴继续道:‘多巧,我老公星期四感冒了,连感冒时还想那事儿,他又打了我,强迫我在厕所干。我嫌脏,他抽我嘴巴骂,你这个骚货比厕所还脏。忠强看我半拉脸青了,决定干掉他。礼拜六我在感冒冲剂里放了半瓶安眠药,给老猪(即老朱)和莉莉喝了。提到女儿,她口舌不如谈老公那么顺溜,内疚使她口吃。”就这样,一场亲情人伦的悲剧不可避免了。但一种说起来实在可悲的人性真相却是,面对杀人事实,淑琴与忠强这两位情人居然陷入了相互推卸责任的境况之中:“此后几天,淑琴被密集提审,两个为对方赴汤蹈火的情侣,变成了仇人,互相掐,男的说是女的出的主意,女的说是男的出的主意。”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两人一起共赴黄泉。临行前,“我说:‘淑琴,如果今天你和他一起走,就原谅他。我爱他。‘淑琴,好好去吧。说不定有轮回呢!真的,那我就还和忠强好。拖着镣铐迈出铁门,淑琴回了一下头,还是那种扭曲的笑,我回了一个,想必一定更扭曲。”既有杀人时的同仇敌忾,也有事发后的互相推卸责任,更有共赴黄泉路上的情感慰藉。李爽能够把一个杀人事件背后的人性婉曲细腻精确地描写出来,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谁听了这故事都会想到罪有应得,但我无法恨一个杀了人的人,谁是坏人?在我眼中,人不是专门为干坏事儿而出生的,坏事的后面有一本人情的隐秘病历。”“我盯着她的铺盖,想起姥姥的话:‘人来世去世,拿不进来,带不回去。”一方面李爽绝不会为杀人者辩护,但在另一方面,读一读她的这些话语,我们却不难感受到一种人道主义悲悯情怀的存在。无论如何,能够以一种大悲悯的情怀理解看待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生命现象,正是李爽这部自传最值得肯定的地方之一。
“现在,我已很少谈论恍如隔世的往事,那个曾经感到纠结与受害的我的故事,就好像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我没变,只是我从原来的视角挪了一步,奇迹就发生了,我的心态变了。”作为一位无端的受害者,李爽当然有理由抱怨命运的不公正。作者倘若从此种心态出发,写出一部怨气冲天的纪实作品来,也是能够理解的事情。然而,那样一来,李爽作品的思想文化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幸亏张光直教授在过世之前有机会写这本早年的自传,给历史作了见证。但与其说它是给历史作见证,还不如说是给生命作见证。我最不喜欢看别人写控诉文学,我认为那是没有深度的作品。张光直这本书之所以感人,乃是因为它具有一种超越性。它不是在控诉某个具体的对象,而是在写人。它一方面写人的懦弱、阴险及其复杂性;另一方面也写人的善良、勇敢以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性。”①如果李爽的作品怨气冲天,那自然也就变成了孙康宜所谓的“控诉文学”。很大程度上,李爽的这部自传之所以显得特别有力量,就在于她超越了一己恩怨,基本上做大了“一方面写人的懦弱、阴险及其复杂性;另一方面也写人的善良、勇敢以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性”。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在怎样的意义上理解看待李爽这样一种包含着充沛个体生命体验的历史记忆呢?“事实上,与阿伦特‘除非经由记忆之路,人不能达到纵深相似,托克维尔也说过:‘当过去不再照耀未来,人的心灵就会茫然地游荡。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整体的人类,都无法脱离历史记忆这一最为重要的心智结构的基石。回顾这些年来,大量回忆录、口述史的出版,其实也是以一种极度私人化、民间化的方式,在呈现和建构一种不同于官方记忆(或者说权力记忆)的当代史图景。……借由这些个人性的记忆和叙述,我们才能理解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时代对于在意识形态浪潮中不知所措甚至不知所踪的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作为幸存者的他们又是如何叙述和反思时代的。”②李爽自传《爽》的出现,无疑在这一方面又增添了极具真实性的个人化历史记忆之一种。“人类总是习惯于选择性地失忆,从‘沉重的肉身(苦难记忆的负荷)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刻意遗忘历史的轻松)中逃逸。就当代中国史的记忆来说,尤其如此。当这部分历史记忆因为表达空间的限制而无法完整、有效地呈现在公共空间时,当历史中的罪错与邪恶尚未得到应有的检讨时,当从这段历史走出来的人并未深刻地反思自我的同一性(或者说分裂性)与意识形态的关联时,我们就不能声称已经实现了社会的宽恕、和解与团结。历史记忆的历史反思是抢救真相,更是一种见证,同时也是共同体得以建构的基础。就此而言,我们需要更多的历史记忆呈现出来,不管它是以悲悯、感恩、控诉还是受苦的基调彰显。”③尽管各种基调的历史记忆均有其价值,但相比较而言,恐怕还是李爽这样建基于悲悯情怀之上的历史记忆更值得肯定。在充分评价李爽自传书写的同时,我们真诚期待着能够有更多类似的历史记忆文本出现。
同样与历史记忆的书写密切相关的,是“70后”作家弋舟的中篇小说《所有路的尽头》(载《十月》杂志2014年第2期)。只不过与《爽》相比较,文体形式有所不同而已。一为纪实的自传,一为带有虚构色彩的小说。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从代际的意义上说,近些年来,“70后”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已然在文坛格局中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份额。而弋舟,正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位。我们注意到,这篇作品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句谈论绘画的叙事话语:“这位画家的画风我很喜欢,作品中极端的技巧主义倾向彰显了画家卓越的感受力。”对应于弋舟的小说创作,这句话多少带有一点夫子自道的意味。细察弋舟的小说创作,那样一种特别专注于完美艺术技巧追求的“技巧主义倾向”,其实是一目了然的事情。这一点,同样突出地表现在《所有路的尽头》这部中篇小说中。虽然篇幅不算太大,但弋舟却精心地为自己的小说设定了一种别出心裁的询唤艺术结构。所谓“询唤结构”,就是指作家抓住一个关键性的情节,不断地探求追问事件的真相。追问的过程本身,也正是小说文本的展开过程。小说一如既往地采用了弋舟惯用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一开始就给出了邢志平忽然跳楼身亡这一悬疑性事件。邢志平何许人也?邢志平乃叙述者“我”(即刘晓东)的校友,一位熟悉的陌生人。何谓“熟悉的陌生人”?所谓熟悉,是指邢志平曾经和“我”在一起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而所谓陌生,则是指尽管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但实际上“我”却对邢志平的情况没有什么了解。唯其陌生,所以,在意外获知邢志平的死讯后,“我”方才执意要搞清楚他究竟为什么要自杀。
那么,作为当下时代看似相当成功的富有者,邢志平到底为什么要跳楼自杀呢?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先后接触了老褚、尚可、丁瞳以及尹彧等几位与死者有过不同程度交往的人。正是在与这些人物堪称抽丝剥茧的沟通交谈过程中,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慢慢地浮出了水面。老褚一方面把邢志平界定为“弱阳性男人”(“‘弱阳性男人?我重复了一遍这个称谓,眼前浮现出邢志平的样子。的确,记忆中这个毛发柔软、脸色白净的男人,实在是,太弱阳性了。”),另一方面也向“我”披露了邢志平居然身患乳腺癌的惊人事实。那么,乳腺癌会是邢志平的自杀原因吗?他的情人尚可的说法否认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不是,对于肉体的疾病,他从来没有觉得是难以克服的。他这个人内心的负荷实在是太多了,转嫁在肉体上,曾经弄坏过他的肺,弄漏过他的胃,最后居然向他的乳房下了手。但这些都不足以彻底击垮他。实际上,他对身体疾患的态度反倒是乐观的,在医院里,他还积极去帮助经济困难的病友。”只有在与他前妻丁瞳的交谈过程中,潜藏在邢志平自杀背后的时代原因,才开始进入了“我”的视野之中:“一个人躲在自己巨大的豪宅里,宛如又回到了大学时代,臆想着丁瞳,臆想着尹彧,忧伤地抚慰着自己。”“他一天天地苍白,日复一日地走向腐烂和霉变,像个谨慎的吸血鬼。他被自己彻底地戕害了。”“他终究解放不了他自己,他这个无辜而软弱的人,这个‘弱阳性的人,这个多余的人,替一个时代背负着谴责。”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自然只能是八十年代。这一点,在曾经的诗人尹彧出场后,更是得到了强有力的证实。作为心目中的精神偶像,尹彧在邢志平的心目中一直“代表着一个时代和一种价值观”。但一种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却是,八十年代的文化英雄尹彧,早已经彻底垮掉了:“眼前的男人,体格依然硕大无朋,但说老实话,更像是一个被气吹起来的草包。从前的一切,都消失了,精,气,神。”就这样,导致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渐次被揭示出来:“那么,这是促使邢志平去死的根本原因吗?我想不是。邢志平是敏感至极的人,他不会很晚才发现这个事实。也许,他知道尹彧的归来,也许,那本诗集,他知道出自谁手。他就是这样在默默地忍受。也许,当知晓了这些不堪的事实后,这个失去了乳房,失去了财产,失去了老婆,失去了儿子的富人,只是开始瑟瑟发抖。”最后压垮邢志平的那根稻草,是自己的精神偶像——诗人尹彧在新时期中国诗歌史上的缺位:“因为他的世界破碎了,变得空空如也,就像他被剜除了的胸口。因为偶像与禁忌都已坍塌。”
至此,我们自然也就看明白了,通过对一位时代富人邢志平自杀死因丝丝入扣的追问探寻,借助于一种询唤结构的巧妙设定,弋舟把自己的笔触从一个微小的切口,极其深入地探入到了时代精神的深处。说到底,揭示一个人的死亡原因只是表象,弋舟更大的艺术野心,显然是要借此而在一种强烈对比的意义层面上最终写出他自己关于八十年代的真切历史记忆。与八十年代形成鲜明对照的,自然是当下这个阴霾遍布、物欲横流的庸常时代。“天已经黑下来了,空气滞重,有股沉甸甸的分量。遁入夜色,我有种挤进什么里面去的感觉。”“‘你没问题吧?外面儿现在的空气你得花双倍的力气才能挤回去。她朝窗外看了看,‘像是有群看不见的胖子横在路上。”“雨停了,但空气像是混了沙子的水泥,更加沉甸甸的。”这些文字,当然是在写实,在以写实的方式真切再现当下时代阴霾遍布的气候状况。但在一种象征隐喻的层面上(请一定不能忽略弋舟关于“尹彧”的特别命名方式。真难为他居然能够想出这样一个富有深意的诗人名字来。一方面,诗歌离不开隐喻,另一方面,作家的这部小说中也处处都是隐喻式的表达),弋舟所书写表达的,其实是当下这样一个精神横遭截杀的物质化时代境况。有了当下时代这样一个参照系,八十年代那样一种鲜明的理想主义气质,自然也就得到了强有力的凸显:“你知道,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属于青年的。那个年代,一个诗人所享有的优待无与伦比。”只有在那样一个理想主义旗帜高高飘扬的精神时代,如同尹彧这样的诗人方才能够被公众追捧,方才能够成为标志性的人物。某种意义上,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行走至物欲横流的当下时代,无异于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邢志平最根本的精神痛苦,实质上正是肇源于此。尽管在世俗眼光里,他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书商,一个富人,但真正支撑着他的精神支柱,却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余晖。邢志平可以忍受种种不堪的现实,但却实在无法承受精神偶像坍塌的残酷事实。他最后的纵情一跃,正是内心彻底绝望的必然结果。在这个角度上,邢志平完全可以被理解为八十年代的祭物。也正因此,在遗体告别仪式上,面对着邢志平的遗像,“我”才会生出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来:“上面的那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衫,扣子一直系到最上面的一颗。这就是一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所有学生的概括,羞涩,单纯,你还可以说眼睛里‘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在那个特定的情境中,邢志平显然成为了八十年代的一种化身。所以,“我”也才会有“我想我是在向照片上的那个八十年代致哀与告别”这样一种情绪的生成。同样不容忽视的,还有作品中一再出现过的“八九级”这个说法。假若邢志平的遗像可以被看作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一种象征,那么,“八九级”的隐喻意味显然就值得格外注意。“八九级”,毫无疑问必须被看作是一个虽然内涵丰富但却消逝已久的思想精神象征物。虽然只不过是二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但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却已然变成了一个供人凭吊的精神遗物,细细想来,端的是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直令人感叹不已。
敏感的读者大概已经发现,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实际上潜藏着双重的故事线索。从时间层面看,一方面是借助于“我”的口吻讲述着的当下这个阴霾时代的故事,另一方面则是借助于老褚、尚可、丁瞳、尹彧等人讲述出的八十年代的故事。从人物层面看,一方面是邢志平、丁瞳、尹彧与尚可他们的故事,另一方面却是叙述者“我”也即刘晓东的故事。需要强调的是,刘晓东的故事,同样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存在着无法剥离的紧密关联。同样作为“八九级”的学生,“我们同一年从大学毕业,而那一年夏天,我却只能流离失所,孤身一人逃难般地潜入了遥远的云贵高原。”正是在云贵高原,那个当时还没有成为旅游胜地的束河,那个“我”把它叫做“绍坞”的地方,收留并庇护了“我这样一个逃亡者”。而他之所以要逃亡,乃是因为对于一场重要历史事件的深度介入。“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我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纳西族妻子。当时的我犹如丧家之犬。她和她的族人接纳了我。我们结婚了,一度过着平静的生活。其后时风骤变,我无法再忍受这‘被人揪一把鸡鸡的生活,我想离开,非但想离开高原,我还想走得更远。千辛万苦,我终于登上了飞越太平洋的航班。在飞机上,我感到了恐惧。我想反悔,宁愿回到‘被人揪一把鸡鸡的日子里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回头。”“是真的没有回头。此后我去过欧洲,去过非洲,最后停留在了太平洋西南部的那个岛国。在那里,我取得了国籍,隐瞒了曾经的婚姻,娶妻生子。”正因为有过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所以,他才会总是被一种莫名的罪感深深缠绕:“人们觉得这是一个艺术家的怪癖。不是的,这是阴暗,是罪。”非常明显,“我”之所以会对邢志平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与他们同属于有着共同历史记忆的一代人密切相关。惟其如此,他才要执拗地搞明白邢志平的死因究竟何在。因为,通过询唤艺术结构的设定澄清邢志平的过程,实际上也正是“我”试图澄清自我生命真相进而追问生命存在本相的一个过程。从根本上说,对于邢志平、尹彧或者“我”来说,内心深处都有着一种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八十年代情结。或许正因为如此,弋舟才会写到:“我想象他们的婚姻。想象他们每次做完爱,彼此的心中都会来上一句:尹彧在哪里?这句话,更像是对于一个暌违了的年代的盘问。他们是在喊自己的魂。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规律,类似生理步骤,像前戏,高潮,平台期一样。而这,都是一个时代对于他们的馈赠。那是理想主义彻底终结后的余波。”此“尹彧”一方面固然是尹彧,但另一方面却肯定更是“隐喻”。是的,只能是“隐喻”。除了象征隐喻的方式之外,我实在想象不出弋舟还能够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真切祭悼那个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来为消逝已久的八十年代招魂。
不能不注意到,在与“我”的对话过程中,丁瞳曾经突出强调过自身一种精神撕裂感的存在:“‘我并不排斥金钱,甚至,我还有着极度的物欲。她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想过得体面,但我无法说服自己,让自己忘掉,我曾经是一位诗人的情人。我的确很分裂,很不幸,邢志平只能成为我这种分裂迁怒的对象。”实际上,何止是丁瞳呢?小说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邢志平、尹彧、“我”、尚可,甚至于也还包括小酒店的老板与老板娘这两位“有故事的人”,某种意义上也都处于一种精神被撕裂的状态之中。也正因此,当尹彧说自己一生注定失败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瞬间垮掉了。这种滋味我很久没有过了。所以我也不能确定。我只是喉头被什么狠狠地哽住。没有这种假设。这一生,我注定失败。这几乎是对一代人的宣判和指认。”邢志平走了,“而我,还欠着一个巨大的交代。这不是双重国籍这样的事,没人追究,你就可以当自己的良民。我时刻面临着审判。我跟神父告解过,但没用。我很羡慕那些异国的酒鬼们,他们只消把内心的脏水泼给他们的神就万事大吉。我却不行。我并没有得到赦免,我还没有权利去死。”在这里,“我”那种无法摆脱的罪感绝不单单是刘晓东个人的事情,而是整整一代人的共同宿命。无论如何,能够借助于对于一个自杀者死因的追问询唤,写出整整一代人共同的历史宿命,写出一代人无法忘怀的历史记忆,正是弋舟这部《所有路的尽头》最根本的思想艺术价值所在。
同样可以被看作是对历史记忆进行艺术清理的,是陈冲的中篇小说《紫花翎》(载《人民文学》2014年第2期)。弋舟的历史记忆落脚在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而陈冲则把自己的笔触伸向了更其遥远的抗战时期。其实,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陈冲就曾经写出过诸如《铁马冰河入梦来》《小厂来了个大学生》等有一定影响的小说作品。晚近一个时期以来,陈冲以一个作家的身份,积极介入到了文学批评活动之中,曾经撰写过不少被归入到“酷评”阵营中的批评文字。《紫花翎》的发表,显然意味着“金盆洗手”多年的陈冲向小说创作的一种回归。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白洋淀上大名鼎鼎的雁翎队里。“紫花翎”是雁翎队中令日本人闻风丧胆的一位游击英雄:“她只知道他是雁翎队的游击队员,是个战士,但又是个重要人物。她知道的就这些,别的就不知道了,她也不打算知道。她甚至不知道他姓字名谁。人们都管他叫呼保信,可那是个假名。”而“日本人则管他叫紫花翎,悬赏两千要买的也是紫花翎的人头。不为别的,就是为那些死在他枪口下的鬼子汉奸特务,尸首旁总有一根紫花大雁翎毛。”必须看到,呼保信是既往抗战小说中一位少见的个性相当突出的游击队员形象。他的个性,首先表现在与支队姬政委的冲突上。他们之间冲突发生的前提,是呼保信内心中对姬政委的不服气:“有一回跟敌人遭遇,姬政委刚好在他旁边,眼见姬政委打得也很积极,乒乒乓乓没少开枪,可就是没见有一枪打到敌人身上。”有了这个前提,当姬政委向呼保信开口索要缴获的手枪的时候,呼保信才会不管不顾地断然拒绝:“想使好枪,自个儿得去!我这支——对不起,早许给田二狗了。”这样一来,双方自然就都对对方有了成见。一到关键时刻,这成见就会冒出来发生作用。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呼保信缴获的手表如何处理这一事件上。虽然呼保信只不过是戴两天过把瘾而已,但到了姬政委那里,却有点儿上纲上线了:“我戴不戴不用你管,你是个战士,不够级别戴表,我命令你立刻上交!”面对姬政委的淫威,呼保信更不含糊:说时迟那时快,呼保信把两块表相互一磕,两块表顿时被磕得稀烂。如此一来,呼保信和姬政委之间,就更加势不两立了。
与姬政委的冲突之外,呼保信的个性,更表现在与水凤之间的情感关系上。水凤是白洋淀边的一位寡妇,她的丈夫两年前说是要外出做生意,没想到却参加了一支打着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号的抗日队伍,并在一次战斗中不幸牺牲。这样一来,水凤自然也就变成了丈夫为国捐躯的友军烈属。与呼保信相识后,耐不住呼保信的央求,他们俩很快就相爱了:“跟紫花翎头一回的时候,她还老大不愿意,只因搁不住他再三央告,说我就是想知道那事儿是怎么回事儿,为人一遭,知道那事儿了,就再没别的冤枉了,听着怪可怜见的,这才半推半就地从了。”尽管这一对男女发自内心地真心相爱,但按照雁翎队的政治纪律来说,呼保信与水凤之间的暧昧关系却是无论如何都不允许的。他们的关系,只可能是见光死。
到最后,呼保信的事儿果然就犯在了与水凤的感情关系上。按照姬政委的说法:“你班里的战士呼保信,犯了严重错误。南齐庄的老乡把他告到了县里,说他强奸、霸占民女,更严重的是,受害人还是友军烈属,影响极其恶劣。”虽然因为战功赫赫,因为在雁翎队里有着极高的人望,呼保信得到了战友们一致的保护,但最终却还是难逃劫难,还是被姬政委他们给处死了。很显然,在其悲剧命运的酿成过程中,呼保信与姬政委之间势不两立的矛盾也发生着很大的作用。倘若不是因为得罪了顶头上司姬政委,呼保信的命运应该不会悲惨到如此程度。好在水凤还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刚烈女子,在得知了呼保信的凄惨结局之后,水凤居然以极大的勇气慷慨赴死,去陪她的紫花翎哥哥了:“脱一件,往冰面上扔一件,直到身上一丝不挂,从嘴里取出那根雁翎,喊了一声,隔了一会儿,又喊了一声,再把那根紫花大雁翎毛重新叼在嘴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凤最后没能把它叼住,在冰窟窿重新冻住以前又浮了上来,最后又被冻住在这里,恰好成了水凤的墓碑。”
呼保信的悲剧这条线索之外,也还有村长邓发顺的人生悲剧同时发生。邓发顺是邵庄子村的村长,利用这个位子,曾经给抗战工作做出过很大贡献。呼保信的贡献主要在杀敌锄奸上,而邓发顺的贡献,则集中体现在后勤的供给保障上。在队长吴耕看来:“像邓发顺这样的人,你再信不过,那就等于不认识自己的亲爹亲妈了!”但问题却偏偏就出在邓发顺身上。居然会有人告发邓发顺是个汉奸:“‘经人检举,你村邓发顺是汉奸,见信后即将其就地处决。底下是县保卫员的名字,还盖了个手戳。”亏得这封信首先落到了邓发顺自己手里,这位曾经给抗战做出过很多贡献的村长,方才得以在雁翎队侦察员孙涛的鼎力相助下,去往天津卫,好歹逃得了一条性命。
把呼保信与邓发顺两人的悲剧联系起来,我们就不难发现,陈冲这篇小说的思想主旨,显然是要对革命进行深入的批判性反思。倘若说邓发顺悲剧的质点在于想抗日而不得其门,那么,在呼保信身上,更多凸显出的,就是革命与正常人性之间的尖锐冲突。呼保信之对姬政委的强烈不满,呼保信与水凤之间的热烈爱情,都可以被看作是正常人性的鲜明体现。但实际的情况却是,这些正常人性却都不能够见容于革命,或者说见容于革命队伍中一些领导如姬政委者。就此而言,小说结尾处水凤的慷慨赴死行为,正可以被理解为是对革命不合理一面的强烈抗议。
最后要提及的,是年轻女作家孙频的中篇小说《假面》(载《上海文学》杂志2014年第2期)。只要略加留心,我们就可以发现,孙频近期的一些小说中出现了一种非常明显的人性极端化书写的迹象。《假面》就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大学生李正仪与一位卖包子的漂亮女性王姝之间。或许与家庭出身的过于穷困有关,李正仪觉得自己的人生特别失败:“大学几年一无所获,连恋爱都没谈过,至今还没有和女人睡过觉。”就在他为此而万分苦恼的时候,意外结识了在校园里卖包子的漂亮女性王姝。王姝早年曾经卖过包子,后来在一次模特大赛中得了个亚军,接下来又被两个有钱的男人相继包养。兜了一个大圈之后,再次回到校园卖起了包子。曾经一再被女同学拒之门外的李正仪,主动向王姝发动了情感攻势,曾经沧海的王姝半推半就,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一方面,李正仪为自己轻易便得到了一位漂亮女性的青睐而洋洋自得,但在另一方面,他内心中却一直无法摆脱一种巨大屈辱感的缠绕:“他明白了,与其说他被一个女人强奸了,不如说他是被一个社会阶级强奸了。他们压在他身上不仅使他没有一点还手之力,还戏弄他使他下面硬起来,他束手就擒。他被强奸了。”“是啊,他不能不仇视那些老男人,他们已经垄断了多少资源就不说了,他们居然还要垄断和他同龄的女孩子们。现在,他只能捡了他们吃完的剩饭吃。他不是被这个女人侮辱了,而是被她背后的男人们侮辱了。”“这是一种双重的侮辱。”何以会如此呢?不就是因为自己的出身低贱贫穷么?“他从小就看着人的各种眼色,从小就是受辱长大的,蜕了一层又一层皮,他都懒得把身上那些暗疮亮出来给人看……他早已练出了金刚不坏之身,甚至能从各种侮辱中找到奇妙的快感。侮辱越是深重,越是伴随着疼痛,这种快感越是强烈。”他精神的这种被扭曲,突出地表现在他与王姝的关系中。“他要报复,他不能连做爱都要被人强奸。他蛮横地把她扔到床上,衣服半脱,然后没有任何前奏地,直接就进去了……他动作凶狠野蛮,甚至觉得他不是做爱而是在强奸。是的,从小到大,被强奸的感觉他太熟悉了,每一次受辱都像是在被强奸,被钱强奸,被富人强奸,然后他又被这个女人和他背后的男人强奸。”正因为一直处在被动的屈辱状态之中,所以,一旦获得机会,李正仪就会不顾一切地加以报复。他之所以以一种施虐的方式对待王姝,根本原因正在于此。关键在于,类似的感受,也同时存在于王姝身上:“她显然感觉到疼了,可是他惊奇地发现,他越是辱骂她,他越是让她疼痛,她的快感越强烈。最后在他凶狠的动作和辱骂声中,她竟然到达高潮了。”两位饱受生活蹂躏的心灵,本来应该相濡以沫才对,但到了李正仪和王姝这里,却偏偏变成了相互之间的施虐与折磨,而且,也只有在相互施虐与折磨的过程中,他们各自方才能够获得某种生命的愉悦感。
大学毕业在即,凭自身努力找不到工作的李正仪,在王姝的慷慨资助下,在天津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找到一份工作。之所以选择天津,是因为那个地方没有熟人,不会有人知道李正仪的婚姻对象,居然是曾经被人包养过的王姝。没想到,到天津后,居然也还是王姝借钱买下了宽敞的新居。两次承受来自王姝的慨然资助,使得本来就倍感屈辱的李正仪愈加深陷于自卑屈辱的泥淖中无法自拔。到了这个时候,心理严重畸形变态的两人,必须借助于假面,通过各种施虐、受虐的方式才能够完成做爱的程序。曾经的穷困与屈辱,到底能够把一个人的心灵世界扭曲到怎么样一种不堪的程度,李正仪与王姝,显然就是现成的例子。孙频小说关于人性的极端化书写,在《假面》中,就具体表现为她以这样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方式把人物的变态心理淋漓尽致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两位主人公互虐游戏的终结,是因为一个名叫王建的大学同学的突然到访。唯其因为王建的到访,彻底揭破了李正仪的人生真相,打破了李正仪勉力支撑着的心理平衡,所以,李正仪方才大打出手,最终酿成了无法挽救的血案。小说结尾方式的设定,其实也还是在以一种极端化的方式凸显着李正仪那样一种脆弱而极度病态的人性自尊。
(本文系“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3&ZD122世界性与本土性交汇:莫言文学道路与中国文学的变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孙康宜《走出白色恐怖》,第13页,三联书店2012年4月版。
②③唐小兵《让历史记忆照亮未来》,载《读书》2014年第2期。
责任编辑 李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