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梅
生活中的故事,看起来形态各异,细细追究,根底上无外乎顺境者得意,逆境者摧折,抑或是志得意满时忽然跌落而至颓唐,也偶有灰姑娘逆袭成为公主的版本,大抵近乎于童话或传奇。所以,现实生活熙来攘往,真正令人惊异的大事件并不多,尤其是在平庸的世俗时代。那么,写作者如何去捕捉日常性中的文学性?一个转眼即逝的细节,一个吉光片羽的瞬间,对于人生意味着什么?就像爱丽丝·门罗,写过那么多乡间小人物,细腻幽深的人性探查,平和温润的心灵体验,蕴藏着对生命里必然遭遇而又无法真正逃离的种种问题的严肃思考。或许,被笼罩的人生与出逃的闪念,构成了每一个体不乏悲剧色彩的囚徒困境。那么,出口在哪里?
短篇小说《去见马德华》显然思考的也是诸如此类问题。小说通篇淹没于一个失意者的絮语之中,是对一种生活状态的呈现,也是对一种生命可能的思索。二十多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我”为了救三岁女孩桂红,严重烧伤,容颜被毁。当年的英雄,渐渐被人遗忘,反倒那救人的动机,随着时代恶劣风气的漫漶,二十年后反复遭到质疑。桂红长大成人结婚出嫁,婚礼热闹进行中,作为桂红的救命恩人,“我”并没有得到邀请。小说围绕“我”的情绪波动次第展开,“我”满怀希望,认真修饰打扮,准备借这一机会,鼓起勇气重新走进人群,可惜迟迟不见有人前来相邀。由期待,到失落,再到伤心,愤怒,最后彻底绝望,女主人公咬掉舌尖,弃绝往事,发誓找到属于自己的尊严和幸福。
“我”和马德华,两个人物其实互为镜像。彼此照见的不是形而上的清高,而是各自处境的不堪。对于这两个热爱诗歌的人来说,生活没有任何诗意可言,那一场火灾不仅毁了容,也毁掉了一个女孩子如花似玉的青春、爱情,甚至一生。在女主人公身上,存在着几重矛盾。首先是自己内心的高尚与众人眼中的丑陋。周围人的质疑,源自见证者的缺失,岁月漫长,自我认同感遭到环境的不断摧毁,被遗忘的终极效应,终于转化为对忘恩负义者的愤恨;其次是备受摧残的现实与依旧执着的信念。明媚的青春,美好的爱情,在现实灾难面前戛然而止,那种心理上的不甘,延伸异变为对诗歌的热爱,借以缓释自我,重建一个与周围人疏离的屏障,这种隔绝具有自我欺骗意味的修复功能;再次就是心灵的自闭与对爱的渴求。长时间离群索居的生活,让女主人公陷入一种狂热的感情纠结,整晚写诗,是因为长夜难眠,桂红婚礼带来的刺激,并不仅仅在于未能给她这个恩人应有的尊重和感激,而是那个想象中美貌如花的新娘,才是让她对命运产生不可遏制怨恨的真正原因。她咬掉自己舌上的肉含血吞下,这一细节坚硬而冰冷。
“我”和马德华,两个人物其实彼此隔绝。这两个人,以相似的方式,游离于自己身处的环境。马德华,小说中没有正面出场的男主人公,在照片里,在文字里,在车窗外,女主人公触手可及却并非真实存在。因为写诗,离了婚,一生孤独,渐渐衰老,被周围人称为魔怔,这种精神上的病态,与女主人公容貌上的残损,构成了一个与世界对抗的相似角度。两个孤独者,无法获得世界的承认,某种意义上,都属于内心复杂,行动迟缓,被遗弃的孤立无援的主人公。那么,这两个人真的可以在心灵上相互依偎,互相取暖吗?因为自卑,女主人公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勇气去见一个比自己大十来岁的老男人;同样,马德华一生热爱诗歌,也没有力量去改变自己和别人的命运。二人中间有过一个误会,尽管后来凭借谎言和好,也可见终究还是世俗男女,抓在手心里的不过是俗世悲欢罢了。百转千回,“我”帮马德华发表了诗歌,可惜错写成自己的笔名。最终两个人相见,隔着公交车窗,还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冷雪。写诗,对于两个人来说,到底意味着救赎还是逃避?女主人公身上的那种青春延拓感、停顿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错位和自我搁置,这个人物,没有因为灾难获得成长,也没有因为诗歌获得解脱。人,其实都难免臣服在平淡、刻板和重复的生活轨迹中。英雄、普通人和小丑,概莫能外。倒是那些没有旁证的历史,往往演变成家长里短的谈资,这恐怕不单纯是人性揭示,还有着国民性的审视了。
对于女主人公来说,马德华,是一个人,也是一个精神世界的隐喻。与其说是作为幸福彼岸的象征,莫如说更像一根不幸之境中的救命稻草。两个卑微的人,试图凭借诗歌获得人生的超越和出离,而完整的精神世界,在彼此残缺、破败、愁苦的人生际遇里,更显出了宽广无边的悲凉。小说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做得不错。包括二叔一辈子只读一本老书,只会用一个名落孙山的成语,都颇有意味。不过,整体上,诗意追求与残酷现实之间的张力,主人公情绪空间与外在时空的转换,对于人的心理困境与自我救赎的精神层面,还有待更加深入的开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