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小荔
记得孟子说过“君子远庖厨”,意思是说君子应该远离杀生做饭的地方,在庖厨里忙活的人不应该是君子。因为厨师大多是屠夫,不是文明人应该做的。君子应该衣冠楚楚,面含情眼含笑,手里拿的是书,嘴里说的是四书五经,不是屠夫那样满身油污,手持屠刀。于是,君子是文明人,屠夫是粗俗人,文明与粗俗就这样很简单地区分了出来。人们向往文明人,对粗俗者不屑一顾。并由此让那么多不文明的人,也会找件美丽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楚楚动人样,装个文明人。
所以,远庖厨者定是君子,现代人里不爱做饭的人就喜欢这样说。比如我老公,饭必讲究口感,却不愿经历美食背后的辛劳,于是勉强在我们刚结婚时充当了半年厨师,此后便大权旁落,毫不客气地将一日三餐尽付于我,也不管我是从不知一顿饭下多少米的超低级菜鸟开始学起。好在我这人总算是天赋异禀,没有经验,但不乏惊人的创造与想象。那时在乡下工作,有的是时间与精力,还有一大帮同事充当免费的教导员。某一日老公回来,说一同事家吃“和饭”——一种我至今不能认同的靖边人的吃法,就是在煮进去面条或者面片的汤里,胡乱放些酸菜叶子,土豆条子,寡白寡淡,没型没款。稍好一点的也不外乎是添加几段绿色的豆角或是几片浅白的葫芦。面在汤里停留过久,失去了筋道只剩下黏糊,菜煮过了火,失去了原味只剩下形状。可看到老公有些向往的表情,不禁愤愤然,就说今天怎么也得让你见识一下啥叫“和饭”。灵光一闪,想起神木人爱吃的“拌汤”,很好吃,但不太记得具体的操作方法。于是调动所有的记忆加想象一起上阵,先煮米,待八分熟时用笊篱捞起,沥干一部分水分,然后在圆形的器皿底部铺上薄薄的一层面粉(有新鲜的豌豆粉最好),再把米饭的颗粒均匀摊在上面,边用筷子扒拉边来回颠簸,一会工夫,饭粒上沾满了面粉,圆溜溜满盘滚动,光滑而瓷实,堪称珠圆玉润。这时锅里的米汤泛着大米的清香,冒得正欢,红彤彤的西红柿切丁,绿油油的青椒切丝,白嫩嫩的豆腐切条,随手扯几片油菜,几茎芫荽,和拌好的米珠一起下锅,一滚之后,淋上香油,撒上葱花,放上调料,出锅即可。那一锅“和饭”,当年可是艳惊四座,香飘四邻。饭粒雪白饱满,菜叶熟而未蔫,色泽明丽,魏紫姚黄一般。老公大快朵颐之后赞不绝口,自此我家的“和饭”就摈弃了靖边传统而专攻神木特色了。我也因此一举晋升为三口之家当仁不让的大厨。
后来发现,不管惊世骇俗也好,推陈出新也罢,在做饭这一点上我算是无师自通、自学成才的典范,期间有成功的佳肴也有失败的残羹,老公无可奈何当了无数次忠实的小白鼠,和我一起承担试验的风险,不像儿子,不好吃时可以拒食抗议,不用怕打击我做饭的积极性。因为没受过多少地方特色的熏陶,至今都不能做出正宗的本地口味,好多时候照搬菜谱,结果是颜色和营养搭配无懈可击,味道可就差强人意了。值得一提的是我比较注重食物和容器的搭配,每次去超市看到造型别致的碗碟,总要买回来。试想,爽爽脆脆的黄瓜丝,码在浅浅的金边白瓷碟里,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倘若盛上油汪汪的猪蹄膀就不好看了。老公却颇有些不以为然,可能是受婆婆的影响过剩了吧。婆婆这代人从小接受的是勤俭持家的教导,她认为一份色香味俱全的大烩菜装在灰头土脸的不锈钢盘子里没有什么不好,同样,红烧鲤鱼放在红边的搪瓷盆里也是合情合理。不过婆婆和公公深谙靖边饭的精髓,做出饭来屡受赞誉,07年和我们住到一起之后,我的小小道行在二老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起先还在厨房里帮着做些剥葱捣蒜的边角活,可总是南辕北辙,不得要领,于是就慢慢退出了做饭的舞台。
古人说三天不练手生,几年不练,我的厨艺也就江河日下、一蹶不振了。清明假期,和儿子在家看门,吃饭问题又一次摆上议事日程。晨起炖肉,儿子欣然参与,一不小心加少了水,我斥他成蒸肉了,那小伙振振有词,说什么苏东坡炖肉就是“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云云。反正我也不是权威,而东坡又是食中大家,姑妄听之。少顷肉熟,果然可口。据说苏东坡曾将烧肉之法写在《食猪肉》一诗中:“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想那“东坡肉”的美味,不过对才华横溢的诗人这一恶俗的比喻略感腹诽,猪肉如粪土,影响食欲,其实用草芥之类喻之,也可表明当时猪肉的价廉物美。如此写来,可能是韵律所限吧。我发现,文人雅士多为烹调高手,比如曹雪芹,《红楼梦》里的饮食之精美今人叹为观止。还有金圣叹,临终遗言竟是:“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可真是食之大者。
饮食是一种文化,百度上说的;会做饭的女人是快乐的厨娘,洗菜的样子很美,挥动锅铲的样子也很美,这是一位男性诗人褒奖他老婆的;做一手好菜的男人是最令女人肃然起敬的君子,衣冠楚楚不沾庖厨的是伪君子,拿孟子的话当借口,只是为了粉饰内心深处的自私与懒惰罢了,这是我说的。
写到此处,日色西斜,邻家房顶上冒出温暖的炊烟,做饭的味道,漫过文明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