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琪玉 SHEN Qi-yu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广州 510640)
(School of Civil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0,China)
绿色建筑是指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可以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1]。
英国建筑研究院(BRE,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是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其1990年制定了英国建筑研究组织环境评价法(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 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BREEAM是现在应用最成功的建筑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其评价对象涵盖住宅、办公建筑、商店和超级市场和工业建筑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于1995年制定了能源及环境设计先导计 划(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Environmental Design),它是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为满足国内建筑市场对绿色建筑评定的要求,提高建筑环境及经济特性而设定的一套评定标准。绿色建筑挑战(GBC,Green Building Challenge)是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发起并领导,用以评价建筑环境性能的一种评价方法。香港房地产开发商协会于1996年制定了“香港建筑物环境评估方法”(HK-BEAM)。它是一套主要针对新建和已使用的办公、住宅的建筑环境评估体系。
我国于2001年出版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组成的课题组于2003年制定了《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2]。它是我国第一个有关绿色建筑的评估体系。建设部和科技部于2005年10月颁发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2006年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对绿色建筑的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做出了明确的阐述,提出了我国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内容的绿色建筑发展理念及评价体系。2011年9月,北京市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方标准,规定今后凡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都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重要功能性园区应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园区的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2013年住建部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根据规定,2015年后,我国所有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都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业内专家预计,未来10年里,绿色建筑面积会超过10亿平方米/年。
纵观国外绿色建筑的研究,英国的BREEAM和美国的LEED都没有对绿色建筑做出明确的经济性评价,它们的评价子项中涉及到建筑物经济性如节水、节能、资源再利用等指标,体现了成本在全生命周期的降低。加拿大的GBC中全生命周期的经济评价指标包括建筑物全生命周期成本评价、建设成本评价、运行和维护成本评价,经济评价指标占总权重的10%
国内学者对绿色建筑的经济性研究大部分是针对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学者孙大明对国内40个绿色建筑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得出结论[3],2010年我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为每平方米:公建一星45元、公建二星176元、公建三星320元、住宅一星63元、住宅二星131元、住宅三星219元,与2008年对比平均降幅为50%。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2年《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4],绿色建筑若达到二星级标准,可以每平方米奖励45元;达到三星级标准,每平方米奖励80元;保障性住房基本保障一星级,到一定规模也给定额的补助。在此之前,新增绿色建筑的成本大致为一星级增加100元/平方米,二星级增加200元/平方米,三星级400元/平方米,然而最新的测算结果显示,一星级增加29元/平方米,二星级增加50元/平方米,三星级增加100元/平方米。这些资料说明,我国的绿色建筑技术正处于前期的不断发展阶段,作为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坚实基础,绿色建筑增量成本也随着各项技术的逐渐成熟与不断完善而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现在,对于绿色建筑的经济评价方面,国内的研究还较少,对绿色建筑效益的研究也只是停留在定性的判断而较少有定量计算,更没有关于定量计算方法的适用性较强的完整性理论体系。所以,对绿色建筑进行经济性评价研究,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2.1 绿色建筑全过程成本 绿色建筑的生命周期成本(LCC,Life Cycle Cost)要考虑建筑物“从摇篮到坟墓的”的全过程,即并不只是考虑初始的建设投资,而是考虑在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中期施工,后期使用、维修及拆除的整个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全都列入成本,将其折算到评价初期。对于绿色建筑,一般都具备初期投资较大而运行和维护费用较低的特性。利用系统的理念和统计学的相关方法,以国内外绿色建筑全过程的成本构成内容为基础,与我国绿色建筑设计和应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确定绿色建筑的成本构成内容,对绿色建筑生命周期成本进行分类——企业开发成本、用户使用成本和社会成本,对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成本进行定量计算。
2.2 绿色建筑全过程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在前期的规划、设计和中期的施工阶段采取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相关措施,虽然使设计和建造成本有所增加,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因持续产生资源节约效益会明显降低运营成本;采取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等措施,会增加一定的建造和运营成本,但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了所在地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处理负荷,并通过改善建筑物的室内物理环境与周围的生态环境,使得使用者的居住健康和舒适性得到更好的满足[5]。所以,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效益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及社会效益评价指标。需界定绿色建筑的的效益,使效益的外部化转为内部化;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全面的量化评估。
2.3 绿色建筑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的经济评价指标主要有净现值NPV或年金NA、内部收益率IRR、费效比a、投资回收期等。对独立方案进行经济性评价时,方案经济上是否可行的判断依据是其绝对经济效果是否优于设定的检验标准,可用经济效果评价指标NPV大于0,NA大于0,a大于l,IRR大于IRR0(社会折现率)或两方案进行绝对效果检验,只要方案通过绝对效果检验,该方案在经济上认为是可行的,否则就认为不可行。成本效益分析采用“有无”对比分析,应对增量成本和增量效益进行分析与评价。“无”指一般建筑的成本效益,“有”指绿色建筑的成本效益,增量成本特指在现有生产条件和技术下,增加特定产出(效益)所引起的成本增加量。与绿色建筑增加效益内容无关的建筑成本不应包括在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之中。所以,在绿色建筑成本效益评价中,应当对增量成本和增量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指标如成本净现值、效益年值等,都应建立在“有无“对比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评价可以客观的反映绿色建筑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优越性。
本文对绿色建筑的经济性进行分析,构建绿色建筑全过程的成本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绿色建筑的生命周期成本、增量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出界定。从全过程的角度对绿色建筑进行经济性评价,更突出绿色建筑的价值和优势,可以更好地推进绿色建筑的大力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6.
[2]绿色奥运建筑研究课题组.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1-8.
[3]孙大明,邵文晞.当前中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统计研究[J].动感(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2010,4:43-49.
[4]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R].2012.
[5]曹申,董聪.绿色建筑成本效益评价研究[J].建筑经济,2010,01: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