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凤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逐步加深,工业化水平逐渐提高,第二、三产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农民逐渐脱离农业生产,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大军,进城务工成为很多农民新的职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数量随之缩减,粮食生产得不到保障。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粮食依赖进口程度不断加强,尤其2003年之后粮食进口量迅速攀升,至2013年净进口量高达8402.1万t,是1993年(622万t)的13.51倍。可见,越来越依赖进口使得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而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证种粮农民数量,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粮食自我供给不足的问题。
图1 我国粮食净进口变化趋势注:数据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资料。
而有关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研究,目前学术界不乏有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研究的报道。朱宁[1]认为影响农民积极性的最直接原因是农民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损失,导致农民生产经营行为越来越短期化,及农民与城市居民的福利等利益矛盾。朱宁指出的这些矛盾现在都得到重视和解决,但仍不够彻底,效果也还不够明显,特别是城乡之间“二元”结构所引致的矛盾和问题依然是我国现在和今后发展过程中需注意解决的。游宏炳[2]认为要通过调整“二元”社会结构减少农民数量,来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他认为农民很多,补贴很少,耕地面积也有限,粥多僧少,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不利于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数量减少,分到每个农民头上的补贴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也更大,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会上升。但如果进城务工农民能真正成为居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那么没有进城的农民对于种地的积极性却不一定高于进城成为城市居民的积极性,毕竟进城当居民一直是很多农民所希冀的生活。张红宇[3]认为农民积极性很低,根本原因在于种粮的比较效益低下。调动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建立对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粮食规模化经营,使种粮农民能够取得比较稳定的收益或增加收入。粮食规模化经营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种粮比较利益,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实现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南方,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农田多为梯田,机械耕种难度很大,基本没法实现规模经营,因此这方法推广范围有限。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研究视角下的学者们认为,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物资价格一路飙升,使国家出台的粮食直补、农业税减免等支农政策效果减弱,大大影响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4-5]。吕连生[4]等指出可采取对农民直接补贴农资涨价的做法,保证农民实际收入的稳定增长,调动农民积极性。谭仲池[5]认为应健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体系。生产资料价格过高必然会增加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支出,挫伤农民积极性,但如果只是单纯调控生产资料价格,杯水车薪,并不能彻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丁昌选[6]在指出当前要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必须进一步理顺和调整农业生产中产权不够明确等生产关系,认为社会保障对全民公平,才能从根本上变身份农民为职业农民,从而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综观现有研究,无论是从上游控制生产资料价格,或是建议推行粮食规模化经营,还是鼓励农民进城建造城镇以减少农民数量,抑或是从制度层面明晰产权,在当前我国以第二、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发展结构的背景下,都没能彻底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此,本文试图以最大化农民收入为目标,探寻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方法。
收入是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根本。无论是耕种还是抛荒从事非农职业都是为了提高收入,都是农民寻求约束条件下的个人利益最大化。我国现有收入分配体制,决定了农民在收入分配中的劣势地位。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组成。由图2可知,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大幅增加,且增长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最快,超过其他收入的增长速度。
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解释变量X,以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为被解释变量Y,建立以下模型来考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农民从事农业积极性的影响,并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获取1985—2012年的相关数据进行检验。
Y=α+βX
Y=ln(y),X=ln(x)
1.2.1 平稳性检验 在建立模型之前,为避免“伪回归现象,先对所有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使用ADF检验方法,检验结果(表1)表明,二阶差分序列Y和X分别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两个变量都不存在单位根。因此,Y和X两个序列都是二阶单整序列,可以建立协整关系。
图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变化趋势注: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3》。
表1 Y、X的ADF检验结果
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结果
依据表2得到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1.2.2 序列相关性检验 残差序列的Q统计量检验,结果(图3)显示,一阶自相关系数和偏自相关系数都超过了虚线部分,残差序列存在一阶自相关。
通过拉格朗日乘数检验(LM),对残差序列进行序列相关性检验,设定滞后阶数为2,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中,T*R2=19.36,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原假设,残差序列存在二阶正相关。
表3 残差序列的序列相关性检验结果
使用AR(1)AR(2)模型来修正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的自相关性,修正之后,Q统计量检验结果如图4所示。从图4可看出修正之后,不存在自相关性。
图3 残差序列的一阶相关图
图4 修正序列相关后的回归方程的相关图
回归估计结果为:
其中,R2=0.9947,D.W.=1.15。
对修正后的回归模型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使用ADF检验,结果见表4。
表4 ADF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显示,t统计量的值为-5.001209,小于0.01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2.656915,修正后回归模型的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表明序列Y和X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稳定均衡关系。
从模型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均衡关系;R2=0.9947,模型拟合优度较好。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实证分析证明,收入对于农民从事农业积极性的影响非常大,要想真正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减少土地抛荒,就要增加农民收入。
布坎南认为寻租的内涵就是只要资源的所有者想多得而不愿少得就会去寻求租金。因此每个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在租值消散之前,提高个人收入,增进福利。假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是理性经济人,力图在个人能力范围之内寻求个人报酬最大化,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么农民就会开始寻租活动,找寻能为他带来最大利益,福利最大化的工作和机会。因此收入对于农民从事农业积极性的影响不言而喻。
近年来,强农惠农政策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民一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各级政府的扶持和帮助,惠农政策的大力施行无疑能够吸引农民从事农业,把劳动力留在土地上。首先,应保护农产品价格,避免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其次,要加强直补政策的推行力度,让农民能直接得到更多补贴,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积极性。再次,应当加强直补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很多地方的农民尽管土地抛荒闲置,也能因为拥有土地而得到相应的补贴,这样“类均等化”的给所有持有土地的农民发放补贴的政策,并不能完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应当加强调查和监督力度,让补贴和耕种面积相挂钩,只发放补贴给真正种地的农民,把闲置土地的农民的补贴也发放给种地农民,由此不仅能激励已经在种地的农民继续加大种地面积,也能鼓励闲置土地的农民加入到种地的队伍中。但要在调查和监督过程中,注重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相比较于农业,非农产业对于农民的吸引性更强,很大原因在于社会保险的发放,农民入城务工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基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放弃土地,转从非农业也就在情理之中。虽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行范围不断在扩大,财政补助标准在也提高,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7]。但是相比较于城镇居民所享受到的社会保险,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险还是太少。因此应该将农村中的直接耕种土地的农民特别化,让他们和城镇居民享受到一样的社会保险,以鼓励更多农民工返乡务农,也激励种地农民继续留在农村种地。
从事农业生产所能得到的收入越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就越高,因此应继续加强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的“袁隆平”研发出更多更先进的农业科技,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使农民在同等耕种条件下,收成更好,得到更多回报。近年,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返乡就业,如果农业回报越来越高,就能吸引越来越多的返乡劳动力加入到种地的队伍中来,这一方面能改善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也能改变我国种地农民高龄化的现状。
参考文献:
[1] 朱宁. 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途径[J]. 科学经济社会,1993(1):42-44,38.
[2] 游宏炳. 解决农业问题还要调整 “二元社会结构”[J]. 经济研究参考,1993(7):44-49.
[3] 张红宇. 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增长机制研究[J]. 农村经济,2005(3):3-8.
[4] 吕连生,储昭斌. 农资直补的政策建议[J]. 经济研究参考, 2005(81):45-48.
[5] 谭仲池. 健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体系[J]. 红旗文稿,2006(9):12-15.
[6] 丁昌选. 从生产关系角度分析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经济研究参考,2011(23):59-60.
[7] 朱隽. 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多轮驱动”农民增收[N]. 人民日报,2012-0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