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严密的监察制度,也有作用消涣的时候。譬如,清朝的监察制度是比较细密的,然而好多大案要案露出丑恶面目来,则与监督机构没有什么关系。最明显的是“王亶望案”。
王亶望的案子引起乾隆的注意,并不是各路御史奏报、弹劾的结果,而是与阿桂、和珅在甘肃平定苏四十三作乱有关。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甘肃省河州爆发了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经过几次交战,官兵损兵败北不能速胜。乾隆很生气,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主动向乾隆上奏,说现在正是用兵之际,军费紧张,自己乐意把平时积攒的4万两廉俸银贡献出来,“以资兵饷”。乾隆皇帝见王廷赞一出手就是4万两银子,觉得奇怪:仅仅一个藩司(布政使),家计怎么那么充裕?是不是和捐监有关?
清代的藩司是总督、巡抚的辅助官员,俸银、养廉银合在一起每年不足万两。尤其甘肃,偏远贫瘠,所得与富庶之地的布政使有差距。因此说,王廷赞无论如何也捐不出4万两私银。
于是,乾隆皇帝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廷赞,看他是否染指捐监一事。
所谓“捐监”,就是允许一些有钱有粮的人通过捐粮换取“监生”资格,并可以应试入官,称“监粮”。捐交的谷粮,遇到灾荒用来赈济灾民。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当时的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请,甘肃地瘠民贫,需要在辖区内实行捐粮为监。乾隆同意了勒尔谨的意见,并派出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前往甘肃主持捐监。王亶望在乾隆眼里属于“能臣”,有在甘肃工作的经历。王亶望到任后,向勒尔谨建议各州县都可以收捐,这样可以解决内地粮仓储备不足问题。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王亶望赴任已经半年了,他向乾隆帝汇报了甘肃省的“捐纳”情况:到九月底止,已有19017余人前来捐纳,共收得粮食82.75万余石。乾隆皇帝肯定了王亶望的工作成绩,说他“承办认真”。实际上,王亶望所谓的80多万石粮食只是个虚数,粮仓里一粒也没有。不久,勒尔谨又上奏,称甘肃省雨水稀少,连年大旱,需要大量的粮食赈济百姓,希望皇帝准许把粮食折成银两。
经此,甘肃这个不富裕的省份,就成了那里官员的“富贵乡”,民间的捐银巧妙地变成私有财产,自总督以下都有份,自然王亶望得银最多。最后,甘肃全省各级官员,“上下勾通一气”,毫无忌惮地侵吞国帑民膏。
由于捐监有功,乾隆四十二年,王亶望升迁为浙江巡抚,由王廷赞接任布政使一职。王廷赞“知其弊,不能革”,甘肃一如从前,集体贪赃枉法。
实际说来,“甘肃贪污大案”的查处,并非单纯因为王廷赞捐银4万两一事。那件事不过提醒皇帝,甘肃捐监可能有问题。实际上,原任布政使王亶望的奢靡生活,乾隆一直印象深刻,也常有所思,但没有证据。真正使这件“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启动大范围调查程序的,是大学士阿桂与尚书和珅初入甘肃时的报告。和珅奏折说入境即遇雨,阿桂也报告军队经常遇雨,道路泥泞,难以速进。一个“雨”字,使乾隆的怀疑之情有了涌泻的突破口,因为甘肃省的报告向来称少雨大旱,需要赈济。乾隆看了阿桂他们的报告很感慨,“可见该省亦并非竟少雨泽,人言俱未足信”。传谕阿桂、李侍尧确切访察。阿桂、李侍尧奏报了王亶望等令监粮改输银及虚销赈粟自肥各种情况,甘肃的弥天大案才揭开了暗幕。乾隆表态:“案内各犯,俱属法无可贷。”王亶望处斩刑,王廷赞处绞首,勒尔谨赐死;贪污数万两的巨犯斩首56人,免死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
以“丑闻”论,严厉的清王朝竟有这样的黑幕,对乾隆未必有利;可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说,乾隆皇帝此举不仅维护了统治,也使人认识到他的睿智和聪明。这比把丑恶遮盖起来不让人知道,强了不是一点半点。可惜后来这位皇帝处理贪污案时态度不再这样坚决。
此案留给后人的疑问也不少。比如,严密的监督制度为什么对此案没有任何监督?所谓监督,对高官能起作用吗?
(选自《历史挖的坑》/李恩柱 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3年1月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