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
这次座谈会,主要是交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认识体会,对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作出部署,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当表率、作示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着重强调了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等各级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今年2月和4月,李克强总理分别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国家机关第二十八次党的工作会议暨第二十六次纪检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做出了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月14日,王岐山同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强调中央国家机关要贯彻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当表率、作示范。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同志又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我们要把这些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
下面,我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讲几点意见。
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面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从查办的案件看,既有管钱、管物、管项目等权力大的单位和干部出问题,也有一些“清水衙门”出问题。从反腐倡廉工作层面分析原因,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既有部门党组(党委)的原因,也有部门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原因。
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分内之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积极负责、敢于担当。王岐山同志强调,今年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把责任层层压下去,给各级党委扣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主体责任具体化。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强化敢于担当的历史使命意识,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带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
要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原则要求和具体规定。这些都是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中央国家机关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委的作用。机关党委要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好协助和监督作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9条基本职责。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部门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协助责任。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推进责任。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司局党支部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在本部门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三是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四是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参与干部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支持责任。支持同级和下级纪检组织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要明确监督责任。纪委的专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要按照纪委的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机关纪委的5条主要职责,是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三是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是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五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endprint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层层分解、传导压力,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中央国家机关有15000多个党支部和30多万党员干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关键在党支部书记。特别是司局长,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但要记得自己是行政负责人,还要强化支部书记意识,强化第一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建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自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他们“两手抓”的意识和能力。
要突出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点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能只是表态、务虚,必须务实,下力气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重点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要继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纪监督,加强惩戒问责,防止反弹。有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好行业系统指导作用,特别是推动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好活动。
二是突出抓好组织纪律,着力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严格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四个服从”的表率。要严格遵守组织制度。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四大法宝”,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重点完善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严格组织管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实施问责、追究责任。
三是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拉拉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靠工作机制来保证。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组织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
一是协助工作机制。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协助和配合部门党组(党委)谋划和推动部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和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抓好部门党组(党委)关于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
二是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年中和年底,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分别向工委、纪工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工委年底向党中央、中央纪委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纪工委每半年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是督促检查机制。要通过调查研究,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开展约谈和纪检巡视等方式,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意见,如实向中央反映有关情况。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本部门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是工作交流机制。要通过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等载体,宣传中央精神,交流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工委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纪工委履职;督促、推动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向党中央、中央纪委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工委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抓好工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努力作表率。希望大家监督我们。
(作者为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标题为编者所加)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