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7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养老用地供应与监管等有关政策。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大力保障养老用地供应,规范养老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完善有关土地供应政策,保障养老用地供应,规范养老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会议提出,应将养老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用地,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为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要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同时,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会议还提出,要加强养老用地监管,防范以养老名义“圈地”以及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分割转让等方式处置养老用地行为的发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编制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解方案的报告(送审稿)》、《2014年部机关会议计划(送审稿)》,听取了2014年第2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会审的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