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西流
“零解聘”背后的隐忧
文/张西流
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如果分类后考核走过场,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很多聘任制的公务员就很容易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又会变成“铁饭碗”。
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圳先行了一步。特别是,实行公务员聘任制,被称之为“深圳样本”。然而,深圳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至今无一人被解聘,在光鲜数字的背后,却存在隐忧。从表面上看,这是一项改革政绩,表明改革后的公务员,都比过去进步,更爱岗敬业了。殊不知,公务员“零解聘”却反证了公务员职业仍是“铁饭碗”,退出通道仍被堵塞,这显然违背了公务员改革的初衷。
众所周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清除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专业化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职场文化,这是对中国千百年来“官本位”文化的一种消解。这也意味着,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特别是,破除公务员“终身制”,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队伍“能进能出”,良性流动。
但聘任制公务员却无一人被解聘,表明改革力度或许不够,甚至可能出现了偏差。比如,公务员薪酬都拉平均,没有绩效考核,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未能从根本上扭转有的公务员“不尽职、不尽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的状况。
特别是,一些思想懈怠和工作平庸的公务员,即便是出现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也不会丢掉手中的“铁饭碗”,但这却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公务员形象。
因此,深圳改革后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值得各地反思。应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考核评价综合体系。比如,实行考核规定与单位业务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用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挂钩,体现“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让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产生紧迫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真正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