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天禄
【摘 要】 目的:分析我院心房颤动的抗凝治疗现状。方法:选取我院在2011年1月~2012年1月收治的136例房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临床资料及抗凝治疗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136例房颤患者中,89例应用华法令进行抗凝治疗,占65.4%,华法令平均用量(2.45±0.40)mg/d,INR平均值为1.90±0.35,未用华法令抗凝47例(34.6%),其中25例口服肠溶阿司匹林片,占18.4%,另外22例未应用抗凝药物,占16.2%。应用华法令患者的心脑血管意外发生率明显低于未应用抗凝药物者和应用阿司匹林者,P<0.05,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在心房颤动的抗凝治疗中,华法令的应用较为欠缺,临床医师有必要加强华法令抗凝知识学习,以提高房颤抗凝治疗的临床疗效。
【关键词】 抗凝治疗 华法令 心房颤动
【中图分类号】 R541.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8801(2014)09-0093-01
心房颤动是一种持续性快速心律失常疾病,该病发病率近年来有持续增加趋势。心房颤动容易引发心力衰竭、血栓形成、动脉栓塞,患者具有较高死亡及致残风险[1]。患者在发生心房颤动后,很难成功转复、维持窦性心律,所以目前临床治疗心房颤动主要采用“抗凝+心室率控制”疗法[2]。为分析我院心房颤动的抗凝治疗现状,本研究对136例房颤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1年1月~2012年1月收治的136例房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79例,女性57例,年龄在19~88岁之间,平均(56.5±2.1)岁,其中76例为心脏瓣膜病心房颤动,60例为非瓣膜病心房颤动,慢性房颤86例,急性房颤31例,阵发性房颤19例。NYHA心功能分级:Ⅰ级81例,Ⅱ-Ⅲ级34例,Ⅳ级11例。21例心室率≥100次/分,105例心室率为60-90次/min。
1.2 方法
回顾性分析136例患者的一般资料、抗凝治疗信息等。包括:①有无血栓栓塞独立危险因素,如有无血栓栓塞史、TI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高血压病史、EF<0.040,高龄(男≥65岁,女≥75岁)、糖尿病史、置换人工瓣膜、瓣膜病等;②有无抗凝禁忌证,如活动性溃疡、出血倾向、动静脉畸形、恶性肿瘤、近期手术史、高血压≥160/100mmHg、肝肾功能障碍、妊娠晚期、精神障碍、依从性差等;③未应用华法令的原因;④选用的抗凝药物种类,抗凝强度及用药剂量。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处理数据,相关数据比较采用t检验或卡方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抗凝药物使用情况
136例房颤患者中,有血栓栓塞危险因素者108例(85.7%),89例应用华法令进行抗凝治疗,占65.4%,华法令平均用量(2.45±0.40)mg/d,INR(国际标准化比值)平均值为1.90±0.35,未用华法令抗凝47例(34.6%),其中25例口服肠溶阿司匹林片,占18.4%,用量(118.5±30.4)mg/d,另外22例未应用抗凝药物,占16.2%。
未应用华法令的47例患者中,有血栓高危因素者19例(40.4%)。未使用华法令的原因:有抗凝禁忌症11例(23.4%),医生担心发生出血并发症,或担心患者不能遵医嘱进行INR监测18例(38.3%),阵发性房颤12例(25.5%),原因不明6例(12.8%)。
2.2 治疗效果
本组患者在治疗后随访24个月,随访结果显示,有5例发生出血并发症,发生率为3.7%,其中1例为血尿、1例为皮肤黏膜出血、3例为牙龈出血,调整用药剂量后,出血症状消失,有1例(0.7%)发生重症颅内出血。患者发生心脑血管意外的情况,详见表1。从表1可知,应用华法令患者的心脑血管意外发生率明显低于未应用抗凝药物者和应用阿司匹林者,P<0.05,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大量临床试验结果都显示[3],合理调整华法令剂量,使INR值保持在2.0-3.0范围内,可使心房颤动患者的脑卒中发病率降低68.0%左右,使用阿司匹林进行抗凝治疗,可使脑卒中发病率降低21.0%左右。每1000例心房颤动患者中,与应用阿司匹林相比,应用华法令可使栓塞患者再减少23例。《心房颤动抗凝治疗中國专家共识》建议使用CHADS2评分系统对房颤患者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明确是否需要抗凝治疗。随着CHADS2评分的增高,房颤患者未来发生缺血性卒中的风险逐渐增高。若无禁忌证,所有CHADS2评分≥2分的房颤患者均应进行长期口服抗凝药治疗;若房颤患者CHADS2评分为1分,可应用阿司匹林(100mg~300mg,qd)治疗,部分患者也可考虑应用口服抗凝药治疗;CHADS2评分为0分时一般无需抗凝治疗[4]。
然而,从华法令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其应用比例还未达到50%,国内的一项研究显示[5],仅有64.5%的房颤患者实施了抗栓治疗,并且绝大部分都选用了阿司匹林,华法令长期应用比例仅为6.6%。在本次研究中,136例患者中有89例应用华法令进行抗凝治疗,占65.4%,这一数据明显高于国内相关文献报道,这与我院对心房颤动抗凝治疗的充分重视有关。本次研究分析发现,在未使用华法令的47例患者中,有抗凝禁忌症11例(23.4%),医生担心发生出血并发症,或担心患者不能遵医嘱进行INR监测18例(38.3%)。这些患者多以阿司匹林代替华法令进行抗凝治疗。实际上,有研究显示INR在2.0-3.0的范围内,各年龄段(包括90岁以上)房颤患者应用华法令都是安全、有效的,在出血风险方面,与阿司匹林没有显著差异,其引起颅内出血的概率则更低[6]。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应用华法令患者的心脑血管意外发生率明显低于未应用抗凝药物者和应用阿司匹林者,P<0.05。这也证实了华法令治疗房颤具有显著的疗效。总之,在心房颤动的治疗中,因转复治疗疗效欠佳;射频消融手段方兴未艾,是有一定前途的根治措施,但还有许多限制因素。所以,强化抗凝,预防动脉栓塞,仍然是目前的主要措施。因新型抗凝剂在我国(特别是基层)应用受限,华法令仍是基层抗凝的必然选择,目前对华法令的应用仍较为欠缺,临床医师有必要加强对《2012房颤治疗中国专家共识》的学习,遵循专家共识,积极应用华法令,以提高房颤抗凝治疗的临床疗效。
参考文献
[1] 陈国俊.老年人心房颤动的抗凝治疗[J].医学与哲学,2012,33(6):11-13,22.
[2] 黄达军,高乐,何国欢等.高龄非瓣膜病慢性房颤不同强度抗凝治疗的观察[J].实用医学杂志,2010,(22):4186-4187.
[3] 崔艳芳,张丽霞.房颤患者应用华法令抗凝治疗的影响因素与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09,24(12):1098-1100.
[4] 胡大一,郭艺芳.心房颤动抗凝治疗中国专家共识[J].心脑血管病防治,2012,12(3):173-177.
[5] 赵沿祥,刘芳,王营等.达比加群酯在抗凝治疗中的研究进展[J].医学与哲学,2011,32(16):36-37.
[6] 黄永麟,陈桂英.心房颤动处理策略上的一些新认识[J].医学与哲学,2011,32(8):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