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锡盟实际提出了“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实现全区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扶贫攻坚总目标。为实现这个总目标,自治区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合作,自2013年起--2017年止,在全区38个国贫旗县、19个区贫旗县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锡盟太旗、白旗、西苏旗、蓝旗、黄旗、阿旗、东苏旗和多伦县8个旗县被列入实施范围。
一、金融扶贫的主要内容
自治区从2013年开始,每年安排4.7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补偿担保本金;农业银行发放补偿担保金10倍的贷款,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农牧户、农牧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农户贷”年贴息率5%、“产业贷”年贴息率3%。通过金融贷款的支持,解决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增强贫困地区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促进扶贫攻坚工程的如期实现。
二、金融扶贫的重要意义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是通过政府开发式扶贫和市场商业化运作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扶贫创新模式。在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中,扶贫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种无偿的公益行动;对于采取金融贷款方式的“有偿”扶贫,一时难以内难以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的要求、社会舆论的期望、贫困旗县百姓的需求和农业银行的工作目标之间存在着矛盾。政府要扶贫,贫困人口受益、要脱贫,银行防控风险、要效益、要利润,“扶贫”的平等性和“金融”的商业性结合在一起,并且要形成一个统一体,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如何以全新的思路和理念去了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质性内容,去认识扶贫攻坚过程中扶贫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我们认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突破了传统的扶贫模式,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是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尝试。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合理有效地配置扶贫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放大资金总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对培育贫困农牧区主导产业的建立和进一步发展,培育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的能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其实质就是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机制为支撑,以扶贫机制创新为保障,解决农牧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放大资金效益,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为扶贫攻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实施金融扶贫工程,对改革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大格局,促进边疆少數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金融扶贫的重要作用
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长期历史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扶贫开发的重点已经从解决温饱进入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金融在新时期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的服务方式创新,努力开展小额借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做法。
从以往扶贫情况来看,财政扶贫资金无偿投入,资金总量少,覆盖面小,使用分散,不利于区域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也不利于调动贫困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用效果不是很明显。从我盟目前的情况来看,农牧区还有7.6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任务很艰巨。为此,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实施金融扶贫,对扶贫攻坚将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总量。通过扶贫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扶贫资金变无偿为有偿使用,促使金融机构放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牧民的信贷,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小钱放大为金融扶贫扶持的大钱,有效积累扶贫资金数量,发挥滚雪球的效应,逐步增加扶贫资金总量,扩大扶贫覆盖面,加大扶贫力度,加快扶贫进度。二是提高了贫困农牧民的思想认识。扶贫资金的有偿使用,使贫困农牧民转变了“等、靠、要”的思想,增强自我发展的动力和积极性。让扶贫理念走出传统思想的束缚,让扶贫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贫困农牧民从“等着扶贫”向“我要致富”、自主发展的方向转变。三是解决了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农牧民自我发展的瓶颈。贷款难关键是农牧民很难提供有效担保,金融机构担心风险控制。“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作用是通过扶贫资金,为贫困农牧民贷款提供贷款担保,降低农牧民贷款准入门槛,让贫困户贷上款。使扶贫政策的阳光雨露惠及绝大多数农牧民,使贫困农牧民都能够得到金融贷款的支持。四是降低了贷款利息,减轻了贫困农牧民负担。贷款利率高,农牧民贷款负担重,是制约贫困户贷款在重要因素。由财政扶贫资金为贫困户贷款提供贴息,同时要求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让利于农,减轻了贫困农牧民支付贷款利息的负担。
四、实施金融扶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3年,自治区给我盟注入扶贫贷款担保补偿金5500万元,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和农业银行的相关协定,锡盟农行可为我盟农牧民提供贷款55000万元。从2014年2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发放以来,截止到7月末,全盟已完成贷款发放45489万元,占可贷款规模的82.7%。
随着“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不断加快,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金融扶贫工程的顺利实施。
1、思想认识问题。金融扶贫在扶贫史上是一件新生事物,尽管其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已经非常明确,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农业银行和政府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不足。从农行角度讲,由于内部考核机制的严谨性,极易把重点放在如何防控贷款风险上,在怎样积极的化解风险上考虑不足。从政府部门的角度讲,过去有过类似的农牧民贷款问题没解决好,出现过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还存在着怕出风险、怕麻烦、怕拖累等思想意识。由于畏难情绪的存在,工作主动性欠缺,办事效率不高。因此,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是我们做好金融扶贫的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2、贷款进度慢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贷款发放不如预想的顺利。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农行在旗县的网点少,工作人员缺乏,以现有的人员完成前所未有的工作量难度很大。同时业务流程繁杂,资料过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投放进度。二是贷款门槛高。目前,农行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制度和办法,采用的是以往农村信贷模式,贷款门槛比较高。面对金融扶贫这样的新工作,针对牧区和农区不同的特点,缺乏新思路和新办法。为此,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针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特殊性,必要时应出台专门的贷款制度。
3、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为了让贫困户能贷上款,各地分别采用了“三带一、五带二”等互助担保等方式开展贷款工作。也就是说“三个中等以上的农牧户要贷款,必须带一个贫困户,组成担保组,相互担保贷款”。由于贫困户贷款风险比较大,有些中等以上的农牧户不愿意担保,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某个嘎查村出现正常户和贫困户数量相当的情况,必然会出现无人担保的问题。
4、产业化发展问题。总体来讲,金融扶贫放大了扶贫资金,资金总量加大了。但是,在总贷款中,“农户贷”占的比例较大。分户贷款、各自经营,灵活性和变化性也较大。在贷款使用方面,农牧民产业选择是按照市场需求和短期效益去确定,没有计划、没有规划,必然会导致嘎查村主导产业不好明确,难以形成规模产业,不利于长远发展的需要。
5、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贫困旗县多数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徒有其名,只是一个空壳,没有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即便是正常运行的合作社,大部分是组织结构松散、运行不规范、不符合银行贷款的准入条件。抵押担保困难,贷款无法投放,金融扶贫无法支持。为此,规范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管理,提升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档次,让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做好的工作。
五、实施金融扶贫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由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直接面向农牧民,涉及到千家万户,更涉及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要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能办事的态度,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召开各级干部及群众代表会议、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支持“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该项工程的政策、贷款产品、担保补偿、贴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把“金融富民工程”的相关内容和开展情况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2、明确责任,做好协调联动工作。“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量也比较大,对政府部门和农行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旗县市扶贫办、农业银行、苏木乡镇要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建立金融扶贫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和联动工作。政府部门应积极选派政治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协助农行收集客户资料、填写相关表格、联系沟通苏木、嘎查,加快貸款发放进度。旗县扶贫办在向农行推荐客户时,实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按年分批次”方式推荐,便于银行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入户调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放款速度。
金融扶贫工作刚刚起步,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实施好该项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政府部门和农业银行之间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政府部门派出大量的工作人员协助农行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工作职责不同,具体工作不能总是“越俎代庖”。为此,农业银行务必要增加工作人员,扩大自身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基层党组织是我党的根基,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所在,是带领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走向富裕的火车头。习近平总书记说:“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我们的工作宗旨是扶贫,让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如何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牧户贷上款,确保贫困户贷款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让基层党组织在扶贫攻坚中承担必要的责任和义务,是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4、认真做好考核机制建立工作。一是改进贫困旗县考核机制。根据贫困旗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贫困旗县考核考评办法,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二是把扶贫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考核指标的运行进行跟踪、监控、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逐步形成“督事、评绩、考人”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启动后,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只要不墨守成规,勇于和善于创新,积极进取,相信“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在锡林郭勒盟就会开好花,结好果。
来源/锡林郭勒盟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