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毅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又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在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支撑。作为一家面向“三农”、横跨城乡的国有控股银行一级分行,近年来,农行内蒙古分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三牧”基本方向不动摇,在“三农三牧”金融服务中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农业银行服务“三农三牧”和扶贫开发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9年以来,全行累放各项贷款238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1343亿元,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上下游农牧户贷款618亿元,支持农牧业企业410户,综合服务覆盖面80%;累计发放惠农卡117万张,农牧户贷款228亿元,累计支持农牧户65万户。着力推进农村牧区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在县域及以下地区免费布放各类电子机具近3万台,惠及乡村8000多个,农牧民900多万人;实行惠农让利政策,各类电子机具投入1.4亿元,减免各项费用7000多万元,减轻农牧户利息负担8亿多元。
一、将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作统一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农行内蒙古分行从服务“三农三牧”的责任和使命出发,立足内蒙古实际,坚定不移地推进开发式、产业化、商业化扶贫,坚持以产业化经营带动扶贫、以优势项目辐射扶贫,以县域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链延伸为支持重点,2009年以来累计投放各类扶贫富民贷款778亿元,惠及自治区400多万农牧民。
二、将实现金融扶贫富民新突破作为促进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支持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成长、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是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根本路径和保障。在農业银行总行和内蒙古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农行内蒙古分行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创新开展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自治区扶贫办从2013年开始,每年为57个贫困旗县投入4.75亿元,到2017年5年合计投入23.75亿元作为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农行内蒙古分行作为首家金融合作单位,在政府建立风险缓释机制的基础上,扩大信贷投放,每年投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50亿元左右,5年累计投放300亿元左右。从2013年11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正式启动以来,贷款投放已突破50亿元,其中“金穗富农贷”41亿元,覆盖3300村(嘎查),辐射带动8.8万户农牧户;“金穗强农贷”9亿元,支持83户扶贫龙头企业。作为内蒙古的亮点工程,“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多次得到农业银行总行党委和自治区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了内蒙古广大农牧民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农行内蒙古分行的社会地位、品牌影响力和企业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一)在总体规划上实现了新突破。紧紧围绕内蒙古“8337”发展思路,抓住地方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结合旗县“十二五”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着力做好金融扶贫总体规划。一是做好区域布局规划。根据旗县区域生态、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在覆盖面上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二是做好产业规划。围绕贫困旗县优势特色产业布局、扶贫龙头企业发展规划,以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为核心,明确主要服务领域和服务重点。三是做好客户规划。优先扶持有内生动力、致富愿望强、懂经营、会管理、有“造血”能力的农牧民,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能致富。
(二)在金融创新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将政策性扶贫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推进扶贫机制创新。由政府出资设立担保补偿金,通过金融机构放大倍数投放贷款,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降低了农牧民贷款准入门槛,使绝大多数有生产能力的农牧民都能得到金融支持,真正实现“造血式”扶贫。二是将支持农牧民增收致富与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相结合,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在农总行党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项研发了“金穗富农贷”和“金穗强农贷”两款产品,可以满足一般农牧户家庭生产经营,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需求。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增信作用,推进服务模式创新。依托政府风险补偿机制,总结推广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户+风险补偿金”等6种贷款模式,农牧户贷款抵(质)押担保不作为强制性要求,对信用村内的信用户可发放信用贷款。实践中,基层还广泛使用3户贷款其中含1户贫困户(3+1)、5户贷款其中含2户贫困户(5+2)的互助联保模式,联保农牧户不仅在信用上互相担保,还在技术、信息、市场开拓上多方面互助合作。创新“阶段担保+仓单质押的‘粮捷贷”、引入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开展金穗“强农贷”业务,制订了动物资产(活畜)抵押,土地、草场、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金融扶贫担保渠道。
(三)在服务领域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提升了对农牧业现代化的服务能力。围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开展,紧紧抓住乳、肉、绒(毛)、粮油、马铃薯、饲草饲料等自治区农牧业优势主导产业,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2009年以来,已向自治区内农牧业产业龙头企业累计投放贷款478亿元,其中,65%以上投向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二是提高了对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水平。目前,我行专业大户和家庭农牧场贷款余额8.5亿元,占农户贷款余额的13%;新投放“金穗富农贷”中,有6.2亿元用于支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占“富农贷”累放额的11.4%。三是深入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有效解决了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县域以下设立“惠农通”工程服务点14000多个,覆盖了83%的行政村,全部服务点开通跨行交易功能,可为广大持卡农牧户提供查询、消费、转账、小额取款等基本金融服务。四是进一步扩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服务覆盖面。通过加强与各级党政的沟通合作,在原有57个贫困旗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服务覆盖面,到2014年底将实现对全区80个县域的全覆盖,有效提升服务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四)在风险防控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在“公”上见实效,切实做好与村两委、乡镇和旗县扶贫办的联合调查和借款人公示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办贷,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在“质”上做文章,严格把控贷款质量,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能致富”的原则,量质并举,扎实推进,确保风险补偿资金和信贷资金安全。三是在“严”上下功夫,严格贷后管理,严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全区农行农户贷款不良率控制在0.66%以内。
三、以金融扶贫富民工作凝聚全行敢奉献、能拼搏、勇担当的正能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人气。农行内蒙古分行党委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富民工作,将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全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行之力和智慧,集中攻坚,统筹部署。各级行干部员工统一思想,扎实推进,积极克服人员、车辆、费用不足的困难,充分發挥“5+2”、“白+黑”连续作战的精神,深入自治区118万平方公里广大农村牧区宣传政策、收集资料、发放贷款,赢得了自治区各级党政和广大农牧民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二是加大倾斜力度,凝聚资源。为了确保金融扶贫富民工作顺利推进,农行内蒙古分行通过调整人员保证每家支行配备8名以上客户经理;在信贷资源和财务费用上,专项匹配信贷规模,单独核定战略费用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单独配置人员激励费用,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源保障。
三是优化内部流程,凝聚效率。根据“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服务模式特点,采取客户经理入村入户现场办公的方式,方便农牧民办理贷款、提高办理效率,并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贷款基础资料,再造信贷业务流程,提高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各环节工作效率,将农户贷款业务调查表格由3张简化为2张,将农牧民到支行现场办理手续的次数由3次减少为1次,做到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确保了贷款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广大农牧民手中。
四是强化沟通配合,凝聚合力。以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牧户增收为目标,不断加强与各级政府、扶贫办、金融同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充分发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负重奋进的拼搏精神,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有效增加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供给,提高扶贫资金造血机能,凝聚金融扶贫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农行内蒙古分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总行的正确领导下,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继续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全力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和“三农三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