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栋+李思远
日前,陕西、吉林、湖北等地曝出幼儿园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幼儿园通过什么途径大量购入处方药?明知违法,为何却铤而走险?处方药又是如何逃过教育、食药监、卫生等多部门监管,最终溜进幼儿园的?
处方药在药店并不难买
湖北省夷陵区馨港幼儿园两负责人因私喂“病毒灵”被警方控制。3月20日,警方向记者透露,园长李某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在药店一次性购入2000粒处方药。
夷陵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周正说,经初步调查,“病毒灵”是由馨港幼儿园园长持医保卡在外面药店购买。记录显示,这名园长一次购买了20瓶,共2000片。园长供述,给幼儿喂食病毒灵,是为提高免疫力,预防感冒。
病毒灵是处方药“盐酸吗啉胍片”的俗称。据权威《国家药典》,其副作用包括出汗、食欲不振以及低血糖。国家规定,禁止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园长又是如何购买到的?
记者调查发现,处方药在一些药店并不难买。在湖北一家药店,记者欲购买4盒消炎处方药“阿莫西林”。药店人员表示,需凭处方购买,记者没有处方,但告知急需用药。最终药店把药卖给记者。
业内人士分析,药店数量逐年增多,在抑制药价虚高的同时,也导致管理难度加大。药店私卖处方药,表面是受利益诱惑,深层次原因则与医疗体制有关。
参与办案的夷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圣羽说:“有的医院想留患者购药,甚至开具密码处方,外人看不懂,只有取药处人员才能读。如果医改不彻底,‘医和‘药不分家,处方单就只能留在医院,流不到药店。社会上的药店为生存,往往放开处方的枷锁。”
另外,记者了解到,违规成本低也是药店私卖处方药的一个原因。田圣羽说,按现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只能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行医罪”的延伸解读
据了解,陕西、吉林、湖北多地幼儿园接连被曝喂服“病毒灵”后,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均被警方以“非法行医罪”刑拘。
非法行医后果如何?武汉重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介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为何仍有幼儿园铤而走险?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喂药能确保幼儿园高出勤率,儿童出勤率直接与幼儿园收益相关。
位于武汉雄楚大道的民办幼儿园刘老师告诉记者,儿童请假家长可要求退保教费。“如果小孩生病请假满一个月的,幼儿园要退相应保教费。
宜昌一位知情幼儿园教师说,“出勤率”与教师奖金挂钩。这位老师所在的幼儿园规定,主班老师第二年留园生达95%,可一次性领到200元奖金。“如果孩子生病转园,奖金就没了,老师比较在意出勤率。”
这位教师表示,幼儿园在招生时,还会把“确保孩子不生病”当宣传噱头。她说:“招生时抢生源,到处贴招生简章,还跑到别的幼儿园门口宣传,靠“出勤率高、生病少”吸引家长。
为了降低成本,一些幼儿园不设“卫生室”,只简单配备了“保健室”,有的甚至连“保健室”都没有。在湖北夷陵区62家幼儿园中,只有公立机关幼儿园有1家设有“卫生室”。
夷陵区卫生局副局长王进透露,幼儿园 “卫生室”的开设门槛比保健室要高。他指出,卫生室要具备规划、场所和药品设备,还应有职业医师,具备给儿童用药的处方权;但保健室只有保健和防疫功能,所以从业人员只需获培训合格证即可。
采访中,一些家长表示择园时主要看重师资、环境,是否有“卫生室”或“保健室”并不在意。许多民营幼儿园也干脆放弃申请卫生室。教师摇身一变成为身兼数职的“园医”,为非法行医埋下隐患。
多方监管下的盲区
幼儿园私喂处方药由谁监管?记者分别采访食药监、教育和卫生部门负责人,发现这一问题是多部门监管下的盲区。
夷陵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谢大洪说,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幼儿园教学工作,对幼儿园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年检,对收费、保教工作、教研等指导,无法监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状况。
夷陵区卫生局副局长王进表示,卫生部门监管权有限。被媒体曝光的幼儿园都未设置卫生室,有的只是简单设置了“保健室”。“保健室由卫生局监管,职责仅限于日常防疫。若违规使用处方药,卫生局无法对其监管。”王进说。
夷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称,若幼儿园不具备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则不属于药监部门日常监管对象。副局长田圣羽说:“‘保健室不是医疗机构,药监部门很难介入。”
另外,田圣羽还表示,地方食药监执法力量有限。目前夷陵区食药监局仅有22人,而辖区医疗机构、生产批发机构、药店加餐饮企业共有2500多家,“人手少,只能做到每个单位每年核查一次。”
有专家指出,防“幼儿园”沦为“药儿园”,应首先从加强民办园管理入手。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说,民办园在社会办学的比重逐年增大,而政府相关管理则明显滞后,因此政府方面首先要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同时,范先佐指出,“喂药”事件是一个系统性社会问题,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制订应对措施。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