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华+李晨光
内容摘要:国内现有的对农村金融的研究中,很少涉及对农村金融属性的界定。而物品属性不同,决定了其产权的界定与排他性成本的不同,进而决定着经济组织的体制选择。本文从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特点入手,逐步分析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及竞争性的强度,提出现阶段农村金融属于近似俱乐部物品的结论,进而提出改革农村金融产权模式、推动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 物品属性 政策含义
物品属性的经济学解释
物品,即东西,泛指各种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林达尔在1919年提出公共物品的概念,自此经济社会的物品被区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萨缪尔森(1954)给公共物品下了一个严格的定义:公共物品是指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任何其他人对该种物品消费减少的物品。目前,广泛接受的对公共物品的分类,是以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程度为标准,将公共物品分为纯公共物品、一般准公共物品、俱乐部物品、可拥挤物品、可拥挤的俱乐部物品五种情况,以区别于私人物品。本文中物品的排他性是指只有对物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使用该物品;物品的竞争性是指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该物品,则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该物品。
以此为依据,纯公共物品就是在消费中既没有排他性也没有竞争性的物品,具有效用的共享性和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的特点。纯公共物品是具有极大的外部性的物品。一般准公共物品是指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都较高但要小于纯公共物品的物品。俱乐部物品是指只有消费的排他性而没有竞争性的物品,这类物品首先要付费以取得进入俱乐部的资格,在俱乐部内部消费时,则同时具有效用的共享性和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的特点。可拥挤物品是指只存在消费的竞争性但没有消费的排他性的物品,也有的经济学家称之为“公共池塘资源”,此时,消费者的边际成本大于零但小于平均成本。可拥挤的俱乐部物品则具有消费的排他性以及局部的消费竞争性、或者说不完全的非竞争性,也就是说必须付费才能得到该类物品;同时在俱乐部内部享用该类物品时也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即一个人增加消费,会减少另外成员的受益。当然,与上述五类公共物品相对的,就是消费上同时严格兼具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如图1所示。
我国农村金融的属性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现阶段的特点
1.农村金融的规模经济性与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并存。在整个金融领域,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很高,金融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如场地租金、营业场所的建设、网络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管理人员的投入等都属于固定成本项目,这些项目占据其总成本的比例较大,从而使整个行业表现出较强的规模经济性。对我国农村金融而言,除了上述固定成本,还在获取信息、监控、收集和处理等方面表现出更高的固定成本,因此从理论上讲,农村金融具有更高的规模经济特点。与此同时,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少且建设标准普遍较低,表现为营业网点少,网络系统无法到达最基层的村镇,设备陈旧老化,自动柜员机等相对先进的设备更是凤毛麟角。
2.农村金融服务效益外溢性强与人均拥有金融服务数量低并存。金融服务效益的外溢性可以体现在金融服务的全过程,尤其是前期(投入期)和后期(收益期)更为明显。从前期分析,金融体系要良性运行,必须充分掌握客户的各种资料,特别是在农村金融的核心业务信贷服务中,在放贷前,金融机构要对客户进行调查、筛选,开始建立客户档案,并提供诸如金融规制方面的培训,研发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新产品等,经过大量繁琐而高成本的“拓荒服务”,金融服务的边界才能得到有效扩展,才为未来取得利润打下基础。不过,一旦完成“拓荒”,“拓荒”成果具有极高的正外部性,可以被随后介入的其他金融机构免费或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从后期看,由于接受了金融服务,接受者改善了自己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质量并且取得了收益,这种收益不仅提高接受者自身福利,而且由于在农村生产经营相对集中,模仿效应明显,会带动更多农户或者乡镇企业效仿,从事盈利的项目投资。从宏观上讲,农村金融收益的外溢性是巨大的,是以波及扩散方式推动整个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即金融服务所带来的利益是社会共享的。不过,与较高的效益外溢性相比,我国农村人均拥有金融服务数量却很低,例如截止2008年底,平均每万名农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1.5个,每万名农村人口拥有金融机构服务人员数16.7个。这直接制约了效益外溢性的影响范围,影响了整个社会福利的拓展。
3.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与需求不足并存。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从数量方面看,除了前文所述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人均拥有金融服务数量低外,以全部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中农业贷款占比来衡量,1999-2007年,该指标分别为:7%、7%、8%、9%、10%、11%、13%、13%、13%,均低于同期农户储蓄存款占全部居民储蓄出款之比18%、19%、18%、17%、17%、17%、17%、17%、17%、19%,这表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与此同时,供给不足还表现为供给结构不合理,首先是供给主体层次多、但大都渗透不到最基层,政策性贷款大都落入农村龙头企业、富有农户等手中,而商业性金融机构更是存在较为明显的把农村存款转到城市贷款的“资金回流”现象。除了信贷,农村需要的诸如存款、汇款、保险、银行卡、证券、支付等供给就更少。与农村供给相对应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存在着实质上的不足。而且,从金融意识来看,中国农户具有强烈的“内源融资”偏好,当农业收入不足的时候,农户首先谋求非农收入,只有当非农收入不足以补充基本生产的不足,农户才会有生产性金融需求。而只有在家庭各项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农户才会有消费性金融需求。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中大部分是非生产性的。但这种非生产性的往往因为缺少抵押担保而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这也是农村金融供求扭曲失衡的表现。
4.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存在规范的外生金融与不规范的内生金融并存。总体上,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并行推进的。其一是在经济和金融改革过程中有组织培育的正规金融,由正规金融机构组织促成的金融活动。其二是自然发育而成的民间金融,由非正规金融组织媒介或者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当前我国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社) 为基础、商业金融(农业银行)和政策金融(农业发展银行)各司其职、三者间彼此分工合作且相互配合的外生农村金融体系。而民间金融的发展则似乎一直游离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规划之外,民间金融的形式主要有民间借贷、经营民间借款业务的典当行、钱背或钱中、钱庄、以融资为目的向社会借贷的集资行为、民间票据市场等。endprint
5.农村金融较高的交易费用与金融高风险性并存。蔡四平等(2009)归纳了一个农村金融交易费用表达式:
农村金融交易费用=信息费用+实施监督费用+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保险费用
上式中,信息费用是交易中获得、搜集信息发生的费用;实施监督费用是金融交易双方防止对方机会主义行为而进行监督发生的费用;金融交易过程中存在产权交换的过程必然带来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保险费用是在金融交易双方为金融资产保值而要求对方支付保险费用。在农村金融交易中,这些费用普遍要高于城市。农村金融的高风险则首先来自于农业生产和经营所具有较高的系统性风险。农业是弱质产业,其产量受自然气候影响大,同时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小,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无弹性,市场风险放大,故而生产效益明显比其他产业低。农村金融通过参与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把农业风险部分的转化为金融风险,这也导致农业借贷的效益相对较低。除此之外,在农户贷款中,由于农户习惯分散经营,很难获得资金或经营中的规模效益,同时又由于缺乏有效担保等原因,在成功完成的正规金融信贷产品中,贷款偿还率低;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缺乏还款激励,可能发生策略性的逃避还款行为,导致还款率低。还有在金融创新的联保贷款中,出现了联保小组内多户的贷款指标由一户集中使用,造成风险增加、违约率上升。
6.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与产权模糊并存。产权作为经济行为主体之间对财产的权力,是一组权利或者一束权利,有效产权应该包括排他性、可转让性、可行使性、可分割性、有限性及稳定性六大特性。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已经形成国家正规金融与非正规的民间金融两大类。其中,因为民间金融的市场定位一直未能得到国家的正式确认而使其稳定性略有欠缺外,其私人产权基本具备了有效产权六大特征。但是与之对应的正规金融却存在产权界定不清、产权模糊的问题。
首先是正规金融本身就分割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两种。对政策性金融机构而言,就是明确的公共产权,政府是公共产权的代表。不过这种公共产权在行使过程中,因为对代理人(政府委派的金融机构的领导者)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所以导致实际运行效率不高。其次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其产权较为复杂,且界限不清。对于其中的大型金融机构,其产权也被界定为公共产权,但在要求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同时,这些大型金融机构在资产经营与处置、人事、薪酬等内部事务上都不能自决,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配置结构不合理,当然这也直接导致其缺乏效率。与此同时,对这些享有公共产权的大型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还存在着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模糊产权问题。总之,最后都由政府通过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由财政买单。除了大型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则至今也没有把产权清晰的界定下来,国家的初衷是希望其走合作之路,形成集体产权,但国家在对其进行管理过程中,导致农村信用社的所有权界定不清、发生扭曲,使其法律财产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新兴的微型金融组织的产权则更为模糊,无论是一束权利还是产权的六大特征都无法全部满足。
(二)基于农村金融特点的物品属性分析
1.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分析。因为农村金融具有规模经济特点,意味着其价格具有随着规模扩大而逐步下降的趋势,从而使农村金融的排他性有所弱化。与此同时,农村金融中的具体服务项目,如提供的信息、金融知识培训等都是在开放的营业场进行的,要排他则技术上有一定难度,经济上更是无效的,即具体的服务项目进一步弱化了农村金融的排他性。
因为农村金融服务效益外溢性强,加大了效用共享性,增强了农村金融的非排他性。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实质是一种金融排斥行为,金融排斥具有显著的负外部性。金融排斥是指经济主体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因此价格机制不可能正常运作,无法依此判断农村金融的排他性高低。而需求不足则是因为农户基于金融供给价格高、交易费用高、供给产品品种少、与需求不匹配以及意识观念驱动等原因造成的,是市场失灵的一个表现,也无法依此界定农村金融的排他性程度。
外生金融是由政策规制的,必然要体现政府的意志,确保政府获取收益。对政府而言,通过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搭建一块发展的公共平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政府追求的目标。因此,外生金融就其设置初衷推导,体现出一定的非排他性倾向。对于内生金融,国内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其兴起是一个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是对转轨经济中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造成的。内生金融以追逐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其排他性较强。由于在农村金融中,内生金融占比较高,所以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农村金融的排他性。
交易费用是为达成交易必须发生的费用,与交易量无关。交易费用的高低说明了现存制度的效率,无法通过这一点来分析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和竞争性问题。
产权归属以及界定是否清晰,只能体现产权的排他性的强弱,和交易费用一样,产权并不影响物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
综上分析,从总体上系统考察农村金融的排他性程度,不难看出农村金融在诸多的现实特点制约下,排他性被弱化,呈现出一定的非排他性倾向。
2.农村金融的竞争性分析。农村金融的基本功能就是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这一功能实现过程中,农村金融体现为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其非竞争性非常突出。这种非竞争性是农村金融的本质功能所决定的,并不因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而被弱化。
农村金融服务效益的外溢则直接表现为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不过,因为目前人均拥有的金融服务数量低,所以,可能会造成一个人的消费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种物品的消费,即会存在一定的拥挤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金融的非竞争性。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一定会造成消费的竞争性,而与之对应的需求不足恰恰是农户对这种竞争性做出的无奈但理性选择的表现。但是,从深层次分析,因为供给不足的实质是具有显著负外部性的金融排斥,这种外部性特点弱化了农村金融的竞争性。endprint
外生金融与内生金融的并存是对金融排斥和金融压抑的一种反应,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运行的结果,不能通过这一点判断农村金融的竞争性。
综上分析,可以认为农村金融具有比较明显的非竞争性特点。
3.结果分析。通过对影响农村金融排他性和竞争性因素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到,农村金融属于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倾向和较高的非竞争性的物品,使用经济学对公共物品的分类,可以得到结论:农村金融更接近于俱乐部物品,但不是非常严格的满足“只有消费的排他性而没有竞争性的物品”这一俱乐部物品定义,因此,本文以“近似俱乐部物品”做其属性定义,如图2所示。
农村金融近似俱乐部物品属性的政策含义
(一)由近似俱乐部物品向俱乐部物品的转化
俱乐部物品具有消费上的排他性,也正是这种消费上的排他性,决定了该种物品在使用中可以杜绝“搭便车”问题,使其提供者可以遵循市场机制下利益最大化原则安排生产,实现经济效率。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更有益于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收益,进而推动其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农村金融表现出较强的非竞争性特点,这个特点恰恰可以扩大农村金融的受益面,推动整个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实现农村金融的基本功能。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理性选择。从上述两方面着手,使农村金融属性由近似俱乐部物品逐步过渡为真正的俱乐部物品。
(二)政府的行动建议
1.基于农村金融的俱乐部物品属性,确定农村金融采取集体产权和公共产权模式。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始终是以国家强制性变迁为主的背景下,国家在农村金融的产权界定上应侧重以采取集体产权模式为主、公共产权为辅的策略。并且,对集体产权与公共产权要有严格区分,杜绝两类产权模式的交叉、模糊。同时,在成功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金融向垄断竞争的组织形式演化,减少寡头垄断、杜绝独家垄断,以提高农村金融的竞争程度、提高市场效率。
2.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很重要的任务是建立普惠制金融机构体系,扩大受益人群,直至实现金融全覆盖。对此,在推动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进而理顺金融机构组织形式的同时,政府工作的侧重点应该放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提供公共物品及服务上,切实解决前述的市场不能解决的金融困境问题,而不是具体提供哪些金融服务。因为除了农村极为贫困、没有生产能力者需要政府出面救助,更多的农户以及企业均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获得金融产品与服务。要解决农村金融短缺、供求关系扭曲、交易费用高、效率低下等实质问题,需要政府跳出农村金融市场,从外部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特别是小农的生存发展平台,从而为农村金融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支持性的环境。
政府的具体行动建议有: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在农村建立发达的交通和通信系统;对个人、特别是穷人提供农业和非农工作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农村建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创造一个可以让小农农业繁荣和盈利的经营环境。这是切实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供求均衡的长久之计;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缓解农村金融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村金融交易费用的降低;健全法律法规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治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再保险力度,同时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氛围,巩固并提高政府信誉。因为更多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储蓄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依旧愿意走进国有金融机构,并不是这些机构给予他们更高的利息收益,而是这些机构背后强大的政府信誉为广大民众所信赖。因此在将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集体产权转化的进程中,不能忽视因农户对不同属性金融机构的歧视而可能带来的金融市场畸形发展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谢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研究综述.[EB/OL] 百度文库wenku.baidu.com/view/8586982e453610661ed9 ... 2010-9-11
2.马勇,陈雨露.农村金融中的政府角色:理论诠释与中国的选择[J].经济体制改革,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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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必良.新制度经济学[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5
5.王修华,邱兆祥.农村金融排斥:现实困境与破解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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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刚贞,潘淑娟. 2010中国经济理论与管理前沿论坛暨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国际论坛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9)
9.蔡四平,张强,罗杨依子.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种交易费用理论的解释[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7)
10.伊萨贝尔·撒考克.农村金融与公共物品和服务:什么对小农户最重要[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12)endprint
外生金融与内生金融的并存是对金融排斥和金融压抑的一种反应,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运行的结果,不能通过这一点判断农村金融的竞争性。
综上分析,可以认为农村金融具有比较明显的非竞争性特点。
3.结果分析。通过对影响农村金融排他性和竞争性因素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到,农村金融属于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倾向和较高的非竞争性的物品,使用经济学对公共物品的分类,可以得到结论:农村金融更接近于俱乐部物品,但不是非常严格的满足“只有消费的排他性而没有竞争性的物品”这一俱乐部物品定义,因此,本文以“近似俱乐部物品”做其属性定义,如图2所示。
农村金融近似俱乐部物品属性的政策含义
(一)由近似俱乐部物品向俱乐部物品的转化
俱乐部物品具有消费上的排他性,也正是这种消费上的排他性,决定了该种物品在使用中可以杜绝“搭便车”问题,使其提供者可以遵循市场机制下利益最大化原则安排生产,实现经济效率。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更有益于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收益,进而推动其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农村金融表现出较强的非竞争性特点,这个特点恰恰可以扩大农村金融的受益面,推动整个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实现农村金融的基本功能。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理性选择。从上述两方面着手,使农村金融属性由近似俱乐部物品逐步过渡为真正的俱乐部物品。
(二)政府的行动建议
1.基于农村金融的俱乐部物品属性,确定农村金融采取集体产权和公共产权模式。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始终是以国家强制性变迁为主的背景下,国家在农村金融的产权界定上应侧重以采取集体产权模式为主、公共产权为辅的策略。并且,对集体产权与公共产权要有严格区分,杜绝两类产权模式的交叉、模糊。同时,在成功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金融向垄断竞争的组织形式演化,减少寡头垄断、杜绝独家垄断,以提高农村金融的竞争程度、提高市场效率。
2.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很重要的任务是建立普惠制金融机构体系,扩大受益人群,直至实现金融全覆盖。对此,在推动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进而理顺金融机构组织形式的同时,政府工作的侧重点应该放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提供公共物品及服务上,切实解决前述的市场不能解决的金融困境问题,而不是具体提供哪些金融服务。因为除了农村极为贫困、没有生产能力者需要政府出面救助,更多的农户以及企业均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获得金融产品与服务。要解决农村金融短缺、供求关系扭曲、交易费用高、效率低下等实质问题,需要政府跳出农村金融市场,从外部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特别是小农的生存发展平台,从而为农村金融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支持性的环境。
政府的具体行动建议有: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在农村建立发达的交通和通信系统;对个人、特别是穷人提供农业和非农工作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农村建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创造一个可以让小农农业繁荣和盈利的经营环境。这是切实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供求均衡的长久之计;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缓解农村金融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村金融交易费用的降低;健全法律法规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治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再保险力度,同时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氛围,巩固并提高政府信誉。因为更多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储蓄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依旧愿意走进国有金融机构,并不是这些机构给予他们更高的利息收益,而是这些机构背后强大的政府信誉为广大民众所信赖。因此在将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集体产权转化的进程中,不能忽视因农户对不同属性金融机构的歧视而可能带来的金融市场畸形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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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伊萨贝尔·撒考克.农村金融与公共物品和服务:什么对小农户最重要[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12)endprint
外生金融与内生金融的并存是对金融排斥和金融压抑的一种反应,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运行的结果,不能通过这一点判断农村金融的竞争性。
综上分析,可以认为农村金融具有比较明显的非竞争性特点。
3.结果分析。通过对影响农村金融排他性和竞争性因素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到,农村金融属于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倾向和较高的非竞争性的物品,使用经济学对公共物品的分类,可以得到结论:农村金融更接近于俱乐部物品,但不是非常严格的满足“只有消费的排他性而没有竞争性的物品”这一俱乐部物品定义,因此,本文以“近似俱乐部物品”做其属性定义,如图2所示。
农村金融近似俱乐部物品属性的政策含义
(一)由近似俱乐部物品向俱乐部物品的转化
俱乐部物品具有消费上的排他性,也正是这种消费上的排他性,决定了该种物品在使用中可以杜绝“搭便车”问题,使其提供者可以遵循市场机制下利益最大化原则安排生产,实现经济效率。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更有益于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收益,进而推动其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农村金融表现出较强的非竞争性特点,这个特点恰恰可以扩大农村金融的受益面,推动整个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实现农村金融的基本功能。因此强化农村金融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理性选择。从上述两方面着手,使农村金融属性由近似俱乐部物品逐步过渡为真正的俱乐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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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农村金融的俱乐部物品属性,确定农村金融采取集体产权和公共产权模式。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始终是以国家强制性变迁为主的背景下,国家在农村金融的产权界定上应侧重以采取集体产权模式为主、公共产权为辅的策略。并且,对集体产权与公共产权要有严格区分,杜绝两类产权模式的交叉、模糊。同时,在成功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金融向垄断竞争的组织形式演化,减少寡头垄断、杜绝独家垄断,以提高农村金融的竞争程度、提高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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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具体行动建议有: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在农村建立发达的交通和通信系统;对个人、特别是穷人提供农业和非农工作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农村建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创造一个可以让小农农业繁荣和盈利的经营环境。这是切实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供求均衡的长久之计;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缓解农村金融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村金融交易费用的降低;健全法律法规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治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再保险力度,同时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氛围,巩固并提高政府信誉。因为更多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储蓄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依旧愿意走进国有金融机构,并不是这些机构给予他们更高的利息收益,而是这些机构背后强大的政府信誉为广大民众所信赖。因此在将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集体产权转化的进程中,不能忽视因农户对不同属性金融机构的歧视而可能带来的金融市场畸形发展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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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伊萨贝尔·撒考克.农村金融与公共物品和服务:什么对小农户最重要[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