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博
摘 要:国土资源系国之命脉,如何规划及科学管理使用成为了国家发展中的战略性问题,要将有限的资源用的科学合理,就需要加大探究的力度。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
一、当前国土资源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及城市化进程日新月异的大好形势下,对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的矛盾性问题也日益凸显,食物来源需要土地、城市建设需要土地、经济项目建设需要土地,各种发展的需要之手全部伸向土地,然而在现有的世界格局面前,一个国家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了的,在道义的制约上、在和平的呼唤中,现有格局是不会被打破的,因此必须强化科学合理使用的水平。比如,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于闭幕当日晚间发布的会议公告中九次提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还提出要确保粮食安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同时还明确了到2020年解决三个“1亿人”城镇化的目标。这就是科学使用土地资源的有力之举。但是目前的问题不容我们乐观。
一是土地管理体制存在没有完全理顺的问题。供地管理主体过于分散,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扯皮推诿的情况,宏观调控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土地配置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土地资产运作中有待弥补的漏洞。
二是进一步完全协调土地管理和利用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的土地规划工作的前瞻性有待提高,正是因为和方面的不足,导致有关用地指标和实际使用土地之间存在的差距较大,在城市发展阔步迈进的现实状况下,出现了拆、建周期过短的情况。这和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我们羞愧难当,所以,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需要提高的地方就显而易见了。
三是需要强力提高对依法打击非法使用土地和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问题。土地规划的前瞻性不强导致规划滞后,在土地使用的总量上发生失衡,乱搭乱建甚至是非法使用土地的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四是土地利用率低,集约用地不高的问题。我们的工业用地的闲置情况、耕地撂荒的问题等等,发生的多解决得差,这其中认为的因素所占的比重较大。
我们不是悲观主义者,更不是批评家,但是仅从列举的以上几方面的情况,我们就不难看出当前在土地使用方面错综复杂的情况,看到了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性。
二、要充分理和解掌握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
俗话说“干啥吆喝啥”,作为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就必须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做到依法管理、依规行政。
根据我国的《宪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二是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制度;三是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四是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五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六是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七是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等等这些最根本的制度必须做到烂记于心、运用自如的实际成效,才能确保在工作中不走弯路,不发生因为政策使用不当该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对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的划分标准掌握的不准,在划分所有权时,就会发生与民争权的问题,从而极其发生不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再比如,在落实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的问题上,国家规定在对原使用的土地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进行市场交易等,均实行有偿有限期的使用,但是正是由于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兑现补偿款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诸多不如人意的问题,甚至是违反规定的问题,导致老百姓上访告状,引发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的集中性爆发,政府的权威性受到老百姓的质疑,政府的公信力被人为打了折扣,怎么不让人痛心疾首。再比如,按照国家实行保护耕地的制度的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还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但是很多实例当中的实际情况却与规定相违背,圈占的土地荒废在城市的中心,原有的肥沃农田闲置在原有的地方任荒草狂舞,不仅原有的土地得不到使用,就是置换的农田更是绕无音讯,这些人为性的悲剧的上演,不正是随意行政、违规违法施政所导致的吗!
三、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善对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
古语曰“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寇也”、“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在,水与土也”。所以做好土地管理问题是国家的重要问题,当然在解决此项问题上的方式方法很多,但笔者认为关键应当煮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将中央和地方对土地的管理和调控职责划分的科学化、指标化、定量化和法制化,做強土地监督机构,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具有强大约束机制的性战争危机管理,同时处理好中央和地方之间收益分配问题。二是加大对领带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力度。就是要解决拍脑门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只求政绩不求实效的错误现象,应当建立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决策负责终身制,使他们在决策时,不敢触犯法律、不能违背科学、不能触犯国家和民众的利益。三是强化对地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决策也好、推动也罢,关键还在于执行者的素质,应当进一步理顺上下之间的关系,加强内部的管理制约机制,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国土工作者福祉关爱的投入力度,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政府靠得住”、“群众信得过”的坚强有力的执法行政队伍。(作者单位: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