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尖兵”从巅峰跌落

2014-05-27 04:07
共产党员·下 2014年5期
关键词:天长市尖兵楼盘

心态失衡导致防线失守

张殿竹出生在农民家庭,自幼勤奋好学,从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原天长县建筑工程公司,从一名普通职员成长为公司副经理。1999年,凭借扎实过硬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张殿竹调至天长市保障房中心工作,先后担任该中心下属安居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及中心主任,成为小有名气的“业务尖兵”。

突出的工作业绩很快让张殿竹迎来事业的巅峰期。2011年,张殿竹调任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技术部副主任,次年又调任天长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张殿竹作为无党派人士,多次被推选为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耀眼的光环让张殿竹收获鲜花和掌声的同时,也使其放松了对贪欲的防守。

张殿竹的贪腐行为是从担任安居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开始的。是年,恰逢天长市化工三厂拆迁,由安居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此项工程,拆迁结束后结余拆迁款约5000元。面对通过自己与承包商讨价还价、锱铢必较争取下来的结余款,张殿竹平生第一次起了贪念。几番心理斗争,他认为能争取到这笔款项完全是自己“懂业务”所致,而且其他人并不知情,于是将其偷偷扣留。起初,他惶恐不安,但过了一段时间看到并没有领导追问拆迁款有无结余,同事更无人提及,便心安理得地占为己有。

张殿竹自律的防线就此崩溃,贪欲如泄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2001年,张殿竹利用负责长安苑小区安居楼作为天长市保障房试点项目之机,安排水电工董某承建该小区1号楼水电工程,在工程结算时虚增共3万元的工程款项,并以付工程款的名义从中套取这笔钱,将其揣进了自己腰包。

利令智昏竟多方敛财

小贪不禁终致大恶。张殿竹挑战法纪的胆子越来越大,工程招标与建设、设备采购与维修等都成了他围猎、敛财的目标和渠道。

2001年,张殿竹出任市保障房中心主任,负责该市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以及单位集资兴建住房的建设与管理任务,其自然就成为众多建筑商、包工头贿赂、拉拢的目标,其贪欲也由此进一步膨胀。

2008至2010年间,天长市相关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工。建筑包工头房某某挂名的3家建筑公司,得益于张殿竹的“帮忙”,陆续中标保障性住房4个标段多栋楼的土建工程。为了感谢张殿竹,同时也为了能继续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得到“关照”,房某某在第一次中标后不久,便以拜年的名义到张殿竹家里送上现金2万元。之后,张殿竹帮助房某某又一次中标,房某某事后提出想送给张殿竹10万元现金。为掩人耳目,张殿竹让房某某将10万元存入以其姐夫王某名义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内,在陆续提取完这笔“好处费”后,将卡丢弃。

2003年10月,天长市保障房中心与该市市建公司项目经理郭某某合作,由中心投入220万元、郭某某投入180万元,共同开发某小区商业楼盘建设工程。2003年底,由于该楼盘销售不佳,加之该市新建保障性住房急需大量资金,中心拟将投入资金撤出。张殿竹不甘心白忙活一场,于是在找郭某某谈撤资时表示自己想在该商业楼盘购买两间门面房和一套商品房,并要求郭某某让利20万元,但郭某某只同意让利10万元。后来,张殿竹以“要把中心投资股份转让给别的公司”为要挟,迫使郭某某同意让利20万元。在签订了购房协议后,张殿竹害怕事情败露,又要求郭某某开出正常销售价的相关票据。

2013年12月27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张殿竹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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