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亮剑斩污”专项行动,系统性清剿环境污染链条。
据了解,“亮剑斩污”专项行动主要对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非法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故意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以及将水污染物未经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故意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恣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盗窃、损毁、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故意做假数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他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10项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