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改变农村贫困落后局面,广西各级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担负起主要职责,同时也积极调动社会和市场力量。其中,由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广西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桂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不仅缓解了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在农村发展中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了制度创新并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该项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所提供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基层农村信用社转贷给贫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这种基层农村信用社转贷模式具有较好的实践效果。本文结合实践,重点探讨桂西项目农村信用社转贷模式的工作流程、主要特点和实施效果等,并提出对下一步工作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农村;国际组织;贷款;信用社
广西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外资扶贫工作,积极推进广西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机构的合作。外资扶贫在广西农村贫困地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缓解了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在农村发展中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了制度创新并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由国际农发基金和广西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桂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桂西项目),于2002-2008年在广西西部的部分贫困县实施。桂西项目改善了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环境状况,提高了贫困山区农村生产水平、农民的粮食自给和增收能力,项目区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桂西项目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国际农发基金的充分肯定,被誉为国际农发基金在华项目中的典范。
桂西项目中国际农发基金所提供的资金,在基层面向农户时,主要采用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转贷模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农信社转贷模式具有较好的实践效果,因而也为大多数农发基金项目所采用。本文结合桂西项目实践工作,重点探讨桂西项目农信社转贷模式的工作流程、主要特点和实施效果等,并提出对下一步工作的完善建议。
一、桂西项目基本情况
桂西项目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农业和非农业生产能力,增加经济和社区资源的供给,包括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网络等,帮助生活在自然资源退化环境中的脆弱农户实现可持续的、公平的脱贫。该项目执行期为2002年3月至2008年3月,实施期6年。该项目总投资8.84亿元人民币,其中农发基金提供贷款3043万美元,世界粮食计划署无偿援助小麦8万吨,折合人民币0.93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人民币4.44亿元,项目区农户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自筹人民币0.96亿元。项目内容涉及项目地区农业产业、金融、社保、基础设施和项目自身管理等5个方面。项目地区共涵盖74个项目乡,涉及10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2个县在南宁地区(隆安、天等县),4个县在百色地区(德保、那坡、田林、乐业县),4个县在河池地区(凤山、天峨、南丹、环江县)。74个项目乡的总人口约130万人,总农户约26万户,居住在684个行政村、10590个自然村(屯)。
国际农发基金提供的3043万美元贷款,期限为40年,含宽限期10年,自2011-2040年间,每年两次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国际农发基金另收取贷款余额0.75%的管理费。贷款中有45%由项目县财政局转贷给项目县农信联社作为信贷周转金,县农信联社拨付到各项目乡农信社,以小额贷款的形式支持项目区贫困农户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参与项目实施的县级农信联社共10个、乡级农信社65个。
二、农信社转贷模式主要内容
国际农发基金在农村基层的转贷模式通常包括财政转贷模式、农信社转贷模式、妇联转贷模式和村级基金模式等。农信社转贷模式兼顾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具有较好的政策导向性和可持续性,因而在实践中运用得最为普遍。桂西项目就是采用了农信社转贷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鼓励基层农信社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扩张农户信贷业务,使更多农户有获得信贷扶持的机会,特别是提高中低收入农户贷款的覆盖面,以支持广大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1.基本流程
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从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后,依据条件不变、金额不变的原则,将资金全部转贷给广西政府。之后,按照自治区→市→县的政府级次,各级政府(通常由财政部门代表)层层签订转贷协议,落实项目还款责任,将资金一直转贷到县一级。在县一级,项目县财政局与县农信联社签订补充协议,县农信联社承贷项目资金,并进而转贷给各乡信用社,再由乡信用社通过小额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输送到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手中。
2.主要规定
为实现扶助贫困农户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农信社转贷模式在对农户的小额贷款管理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
第一,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项目区的B、C两类的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在800-1000元为B类,800元以下为C类,下同),优先考虑较贫困农户、妇女和边远山区农户。妇女在参与小额信贷活动中享有和男人相同的权利。
第二,信贷额度。信贷金额将根据相应活动而定,并适合信贷申请人的个人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一户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5000元,以预防农户背负过重的债务负担。
第三,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项目发放的小额信贷分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为36个月,最短期限为6个月,最常见的贷款期是12个月。农信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中、长期贷款的现行基准利率为基准,并在允许的农信社贷款利率范围内进行调整。实际向农户发放贷款的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30-50%,约为年利率7-8%之间。
第四,农信社为小额贷款项目建立独立台帐,单独记录项目小额贷款的借款者、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超期、拖欠情况及其产生原因等;按月匯总后报送县项目办以掌握总体借贷情况。
3.主要特点
农信社转贷模式充分利用了农信社的专业机构网点和专业信贷人员,业务流程规范,业务平台完善,保证了资金安全的同时,还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农信社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
一是农信社多年与农户之间开展业务,且信贷员包片管理贷款户和联系农户,对辖区农户一般都比较了解,贷款决策时信息对称。
二是以小额信用贷款的形式发放,手续简便,易于操作,适合农村贫困地区的发展状况。
三是农信社有一定利润空间,积极性较高。7%-8%的贷款利率远高于农信社获得国际农发基金资金的利率1.2%,给农信社发放信贷带来很大的利润空间。各项目县、乡信用社因此每年约有人民币40万-50万的利息收入。
四是在农户中培养了信用意识。实践证明,对农信社发放的贷款,农户的还款意识要强于由财政放贷所形成的还贷意识。通过将贷款发放与信用户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减少了恶意欠账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帮助改善了农村的信用环境。
三、农信社转贷模式主要成效
桂西项目农信社转贷模式充分发挥了扶贫工作中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优势,是国际农发基金积极倡导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成效。主要表现在:
1.桂西项目共获得用于发放小额贷款的周转金人民币1.18亿元,农信社累计滚动发放小额贷款共计5.92万笔,总金额人民币2.36亿元,累计受益农户4.7万户。
2.打破以往“贷富不贷贫”的观念,使项目区真正贫困的农户享受到小额信贷。其中,2.5万B类农户获得小额贷款3.46万笔,占贷款总笔数的58.4%;1.9万C类农户获得小额贷款2.36万笔,占项目贷款总笔数39.8%。
3.还款率高,实现农信社与借款者的“双赢”。由于与项目培训、技术示范等项目活动的紧密结合,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农户发展种植、养殖和其他创收活动。农信社小额贷款的回收率普遍提高,达到95%以上。项目小额信贷活动为农信社的运营带来效益,增强了农信社本身的实力,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为农村贫困地区妇女提供改善经济社会地位的机会。桂西项目小额信贷鼓励妇女签字贷款,由妇女作为借款人负责管理和使用贷款。项目区妇女直接与农信社签订合同获得贷款的比例为34.7%,比农信社通常贷款农户中的妇女比例(3-5%)提高了7-8倍。通过小额贷款使妇女掌握经济收入来源,达到提高妇女在家庭中和社区中地位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继续突出农信社转贷模式的公益性质。目前来看,国际农发基金贷款要求瞄准贫困农户的策略与农信社市场化取向仍存在一定冲突。桂西项目的宗旨是要照顾那些在偏远地区的贫困农户和少数民族,将项目资源尽量分配到比较贫困的项目农户手中,要求优先考虑贫困农户、妇女和边远山区农民。但是农信社作为企业性质的机构,盈利是维持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贷款给比较贫困的项目农户,将会给信用社带来一定的信贷风险。这就要求务必明确国际农发基金项目下农信社转贷模式是以公益为导向的农村金融活动,农信社自身盈利目的不能以损害项目公益性质为前提。
2.增强农信社服务能力和范围。尽管农信社转贷模式在项目区已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由于信贷人员人手不足等问题,一些偏远的项目村屯还难以涉及。此外,交通条件和自然环境较差,也使得部分偏远村屯贫困农户难以找到合适的创收活动,贷款的发放难度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增强农信社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实现农信社转贷模式的广覆盖和高效率。
3.提高贫困农户的还款能力。降低农信社的信贷风险,保证项目资金安全,确保桂西项目小额贷款有效、持续运转,是桂西项目农信社小额贷款的重点和难点。从实践看,多措并举,采取“基础设施+培训+小额信贷”、“特色产业+培训+小额信贷”、“协会+培训+小额信贷”等发放模式是比较有效的手段。这些措施提高了贫困农户的还款能力,降低了农信社小额贷款风险,更重要的是提升了贫困农户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推动减贫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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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云魁,辛瑞.国际农业發展基金中国农村金融项目转贷模式演进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14):7627-7630.
作者简介:
吴应运(1975年-),男,籍贯:哈尔滨市,学位职称:经济学博士,中级经济,工作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际金融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