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4项标准由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儿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我国对玩具质量和安全标准非常重视。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2003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玩具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标识和说明等强制性技术要求。其他国家标准对童车、童床、摇篮、婴幼儿安抚奶嘴、毛绒和布制玩具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此次对2003版标准的修订,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1.适用范围扩大。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2.指标更加严格。新标准同时加严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
(1)对声响的要求更为严格。为保护儿童尤其是婴儿的听力,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将声响要求列为强制性要求,并加严了部分限值,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65dB。
(2)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
(3)提高了对燃烧性能的要求。为防止玩具可能带来的燃烧伤害,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增加了对易着火的“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和“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的燃烧速度要求。同时针对软体填充玩具的尺寸规格规定了不同的测试方法,新测试方法能够更加精确地测试出玩具的燃烧速度,以确定玩具的安全燃烧性能。
表1 限定增塑剂类别和限量要求
(4)加宽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范围。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加了对可触及涂层和可触及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的规定,以减少有害物质对儿童可能造成的伤害。
3.增塑剂限量接轨欧盟。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标准修订体现了国际接轨、广泛参与的原则。
新标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ISO 8124《玩具安全》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相关方面意见,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国家标准委按照国务院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部署,抓紧落实组织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保障安全、健康为目的,将《玩具安全》修订为系列标准,第1部分是基本规范,要求所有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消除安全“死角”;第2-4部分是通用安全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针对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提出更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标更为“贴身”适用。
近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经开展了该系列标准的宣传及培训活动。下一步,将深入玩具产业聚集区,面向企业开展标准宣贯,并联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从而确保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新标准情况,引导产业依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广大儿童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