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北洋时期官吏制度的珍贵档案

2014-05-24 16:25李振军
档案天地 2014年5期
关键词:县知事文官官员

李振军

在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中,有一本珍贵资料名为《直隶同官录》。该书出版于1920年3月,长宽分别为26厘米、15厘米。由于出版时间较久,历经近百年,其书封面、封底已残破。全书为筒子页,文字竖排,共92页。《直隶同官录》是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在直隶省任职的官员名册。《直隶同官录》分上下两册,上册记录的是直隶省级官员任职情况,下册为直隶省道、县等官员任职情况。现河北省档案馆仅存有《直隶同官录》下册,是馆藏中唯一系统反映直隶省官员任职情况的档案资料,颇为珍贵。该书对研究北洋时期直隶省机构设置、官员任职情况等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之时,直隶省尚为清廷统治。2月12日清帝溥仪退位,结束了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次日袁世凯声明“赞成”共和,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并由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从此中国进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因直隶省拱卫首都北京,地理位置极其重要,故直隶省军政长官均为北洋中央政府的亲信。直隶为直系军阀的发源地,冯国璋、曹琨等直系军阀均曾在直隶省任职。自1912年3月后,直隶省军事长官先后名为都督、将军、督军、督办,张锡銮、冯国璋、赵秉钧、朱家宝、曹锟、杨以德、王承斌、卢永祥、李景林、孙岳、褚玉璞等先后任职。直隶省民政长官民初名民政长,1914年2月改为巡按使,1916年又改名为省长。一般直隶省民政长官由直隶省军事长官兼任,但也有例外,1913年7月刘若曾曾署理过7个月的民政长,曹锟任督军后,1918年1月让其弟曹锐任直隶省省长。

1920年直隶省长公署机构设置情况是:省署下辖政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交涉署、警务处等。其中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交涉署、警务处属中央有关部和双重领导。

直隶省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直隶省行政区划均仍如清制。同年冬裁各府首县。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正式废除了清政府的府、州、厅制度,在省、县之间增设道一级制度。同年2月,直隶省各府、州皆改为县,唯顺天府仍属直隶省,并设渤海、范阳、冀南、口北四道,全省共辖151个县。道行政长官称观察使,观察使经各省行政长官经由国务院呈请大总统简任。机关名称为观察使公署,设内政、财政、教育、实业四科。各科设科长一人,由观察使呈省行政长官经由内务部长呈请国务总理任命。1914年5月北洋政府公布《道官制》,废观察使制,将观察使公署改为道尹公署,观察使改为道尹。此时道尹公署内设机构一般设三个科,科设主任、佐理员。1914年2月,热河特别区从直隶省划出,划出原承德、朝阳二府及赤峰州属15个县改隶热河特别区。5月,顺天府改为独立区域,从直隶省划出20个县,10月,顺天府改为京兆,直属中央。1914年6月,渤海道改名津海道,范阳道改名保定道,冀南道改名大名道,口北道依旧。1914年末直隶省共辖120个县。县设县知事公署,行政长官称县知事,隶属道尹。县知事公署一般设一、二科,也有设四科。除设科而外,尚有其他具有相当独立之组织,此组织在民国十年以前多称所,如警察所、劝学所,在民十年以后,则逐渐推行局制度,1917年以后各县设有财政、教育、实业、建设等局。

在1920年初,直隶省督军为曹锟,省长为曹锐,天津镇守使赵玉珂,蓟榆镇守使曹瑛,冀南镇守使周符麟,省署政务厅长陆长佑、财政厅长汪士元、教育厅长王章祜、实业厅长严智怡、全省警务处长杨以德,高等审判厅长廉隅,高等检察厅检察长陈彭寿,津海关监督赵受蕃,津海道尹姒锡章、保定道尹姚联奎、大名道尹许元震、口北道尹李元卿。直隶省下辖119个县(1915年元城并入大名县)。督军曹锟(1862-1938),出生于天津大沽口,字仲珊,是直系军阀的首领。1885年入天津武备学堂,1890年毕业后任宋庆所部毅军的哨官,1911年授副都统。1912年1月调防北京,2月改称陆军第三师师长。袁世凯称帝后,获封一等伯。1916年率部赴四川镇压护国军。1916年9月任直隶督军,1917年参与张勋复辟,被委为直隶巡抚。马厂誓师,曹锟见风使舵,随段琪瑞出兵,任西路讨逆军总司令。战后继任直隶督军兼省长。1918年6月20日任川、粤、汀、赣四省经略使。1920年2月任直鲁豫巡阅使。1923年10月5 日因贿选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五任大总统。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曹锟下台。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占领天津,曾企图说服曹锟出面组织亲日政府,但遭到拒绝。1938年5月17日曹锟在天津因肺炎而病逝。因其保持了民族气节,国民政府在1939年12月追赠为陆军一级上将军衔。省长曹锐(1968-1924),曹锟之弟,字健亭,清监生,曾任陆军第二镇执法官,兵站总办。1912年初任直隶提法使,4 月任直隶布政使,1914年12月辞职。1918年1月至1922年4月任直隶省省长。1923年11月任热河林垦督办,未去上任。1924年11月30日病逝。

在《直隶同官录》下册中记录了各官员七个方面的情况,第一是官职,如道尹、知事、科长、警察所长、劝学所长等;第二是官员的字;第三是官员的年龄;第四是官员的籍贯,即官员祖居或本人出生之地;第五是官员任职简历;第六是官员的出身及毕业学校;第七是官员职务类型,如委任职、荐任职、分直任用等。另外由于编辑时受资料所限,每一个官员的情况,不都包括以上七个方面,或缺籍贯,或缺年龄,或缺任职简历不等。

《直隶同官录》下册正文排列顺序:

《直隶同官录》下册按津海道、保定道、大名道、口北道、政治研究所、存记简任职、荐任职、分直县知事、留学生、文官高等考试及格、文官普通考试及格、分直县佐次序排列。全书共记载1703人。其中道尹4人,在任县知事119人,存记简任职51人,荐任职82人,分直县知事288人,留学生9人,文官高等考试及格人员9人,文官普通考试及格14,分发直隶委任职5人,分直县佐99人,其他科主任及以下1023人。endprint

条目选编:

津海道

道尹 姒锡章 继先 年五十二岁 浙江绍兴县人 历任直隶南和宣化天津围场等厅县

秘书 沈寿霖 润生 年五十岁 浙江绍兴县人 分直任用荐任职

第一科主任 何宗琦 葆森 年四十六岁浙江绍兴县人 分直任用荐任职

佐理员 张志恭 寅生 四十岁 浙江绍兴县人 簿记传习所毕业

章光焘 耀初 年三十一岁 浙江绍兴县人 浙江法政学校毕业

第二科主任 章鸿熙 子明 三十八岁 浙江绍兴县人 前清分省补用知州

佐理员 刘鸿熙 仲庸 五十一岁 江苏武进县人 前清湖北房县知县

平 凯 奏卿 年五十岁 浙江绍兴县人 前江苏盐大使

第三科佐理员 沈宪 为仁 二十七岁 浙江绍兴县人 浙江第五师范学校毕业

董汝璜 磻伯 年三十一岁 直隶献县人 本县初级师范学校毕业

津海道属各县

天津县

知事 齐耀珹 斐章 年三十八岁 吉林伊通县人 分发直隶任用

科长 赵良 子翔 年三十二岁 浙江绍兴县人 历充直隶各县科长

承审员 慎之 五十三岁 安徽怀远县人 分发直隶任用县知事

劝学所长 华泽沅 芷舲 年四十四岁 直隶天津县人 日本弘文学院师范班毕业

青县

知事 王心田 子良 年五十四岁 京兆蓟县人 分直任用县知事

科长 张延藻 叔洁 年四十三岁 山东历城县人 分直任用县知事

管狱员 戴雨田 济农 年四十五岁 安徽婺源县人 前清县丞

警察所长 岳树棠 松亭 年四十四岁 直隶静海县人 曾任唐山肥乡等县警务长

劝学所长 贾桂山 馨桥 年五十五岁 直隶青县人 湖北师范学校毕业

临榆县知事 周嘉琛 衡峰 年四十二岁 浙江绍兴县人 分直任用县知事

在这里特别提一下周嘉琛,周嘉琛(1880-1942),为周恩来总理之堂叔,号笑如,举人出身。清朝末年,周嘉琛曾任湖北荆门州知州和烟台道尹,曾觐见过光绪皇帝。民国初年,周嘉琛任直隶内丘县知事,1918年至1920年任临榆县知事。1920年9月4日,升任山东省政务厅厅长。该年10月,周恩来从天津出发,前往上海乘船赴法国留学,路过济南时,周恩来特意去看望周嘉琛,并向他告别。周嘉琛十分赞赏周恩来有理想有抱负的精神,临别时送给周恩来120元银洋作为旅途的盘缠。1921年12月,周嘉琛改任山东省财政厅厅长。1923年4月,周嘉琛调任北洋政府内务部任民治司司长。1928年夏,北洋政府濒临垮台之际,周嘉琛赋闲并转而经商。1944年,周嘉琛病逝于北平,终年64岁。

从《直隶同官录》中,仍然可以看到官员任职回避情形,在北洋政府时期,地方各级官员任职要求回避本籍、寄籍、祖籍、原籍距任所500里以外。本籍是父亲的出生地,寄籍是谓离原籍,而在寄居地落户。祖籍是祖先的原籍。在当时省级官员已打破这个基本制度,如直隶省督军曹锟、省长曹锐、天津镇守使赵玉珂、蓟榆镇守使曹瑛、实业厅长严智怡、全省警务处长杨以德等,均为直隶省人。但在《直隶同官录》道县官员中,基本还遵循着这个基本制度。四个道尹籍贯分别为浙江绍兴县、安徽桐城县、京兆大兴县。119个县知事中,直隶省籍的仅为3人,分别为清苑县人苏毓琦、张国浚分别任静海县、万全县知事,天津县人刘孟扬任磁县知事。其他均为外省人,其中安徽省人最多达20人,其余浙江省14人,河南省10人,京兆区10人,山东省9人,江苏省9人,奉天省6人,四川省5人,山西省5人,人福建省5人,湖北省4人,湖南省3人,吉林省3人,热河省2人,贵州省2人,江西省2人,旗籍2人,云南省2人,广东省1人。在119个县知事中,年龄最大的为束鹿县知事谢昺麟,时年62岁,61岁的有东明县知事高钦,南乐县知事解茂椿。年龄最小的为柏乡县知事张毓铭,时年33岁。

值得一提的是,北洋时期是中国官吏制度的大变革时期。北洋政府从1912年建立时起就开始制定各种文官管理法规,到1921年止,中国已初步形成了近代化的文官管理法规、法令体系。这些法规、法令规定了文官的分类、任用、俸禄、休假、保障及惩戒等内容。北洋政府废除了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形成的官与吏之间的等级制,将除议员与军官以外的所有官员统称为文官。尽管文官仍有高等与普通之分,但从前从事具体行政事务的吏从此获得了文官的身份以及相应的地位、待遇与法律保障,从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北洋政府废除了古代9品18级制,但仍实行文官等级品位分类制。1912年10月16日,北洋政府公布《中央行政官官等法》。该法将行政官分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4级。特任官由大总统以特令任命,简任官由大总统直接选任,荐任官由各主管长官推荐呈请大总统任命,委任官由主管长官直接任命。前三种文官被称为高等文官,委任官被称为普通文官。

清代官场有谚语云:“无绍不成衙。”说的是清代衙门中多绍兴籍的幕友和书吏。此在《直隶同官录》中也有所体现,全书共记录1703人,其中浙江绍兴县有173人,占总数的10.15%。

另外,从《直隶同官录》中还可以看出北洋时期官员的退休年龄情况,书中记录年龄最大的为68岁的王汝廉,其次为65岁的周廉溥(分直县知事),这说明北洋时期仍然沿续着古代的官员年满70而致仕,除非有病和才力不及才勒令退休的传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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