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牛
女人瞎了眼睛,才会嫁给拜类。此拜类当然非彼败类,彼败类不值一提,此拜类更是不如不提。
嫁给拜类实在是一项最不划算的工程,经济和心理统统一边倒,地位自然就放不上天平了,从此天下大乱,日子也许只是在开始风光无限,时间长了,风光始终还是他一个人的。
伊能静当初非常崇拜庾澄庆:“每次演唱会我都会坐在观众席上看他,他是属于所有人的!他就是万兽之王!”自从嫁给他以后,她还特地写了一本书,描述自己怎样对他青睐有加。可结果呢,两人如今各自去太阳底下捉虱子去了。
伊能静本身还是个明星,换了普通女人,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嫁给拜类以后,女人多半是低眉顺眼,对他百依百顺,大气出得不怎么爽快不说,还要忍受别的女性对他的明枪暗箭,从此像间谍一样多了一份工作,比联邦密探还要繁忙万分。既然你能崇拜他,说明他某方面的优点实在是光芒万丈,同样也会吸引其他女人的目光。
不记得谁说的,崇拜就是把自己掏空了,交给别人。如果别人拿过去随手一扔,或在别人手里弄丢了。你呢?你就光剩下一个空壳,整个完了!人生是一次性的。你便永远像个空盒被遗落在世上,无法挽回。
最令人抓狂的是,拜类男人被人宠坏了,往往胸怀大志,弱水三千不取一瓢饮,所以大多数时间你只能坐在空房里发思古之幽情,独沧然而涕下。
我有个写诗的朋友,在大学里算得上个才子,虽然穷困潦倒,也让小女生侧目,毕业后和校花共结连理。拥有既美又富的娇妻,局外人想来,他应该整天晕淘淘才对,没过几年,凭几首歪诗,他又和自己的女学生走在了一起。当年的校花现在花容黯淡,让所有羡慕她的女同学集体惊诧。
其实公平地说,拜类男人既然能让女人拜倒在牛仔裤下,自然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不只在个性方面独特,在生活细节方面自然也是独特万分,许多拜类还有些让人不能容忍的怪癖。有些女人嫁给拜类之前,他所有的缺点都是闪光的,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天天大眼瞪小眼,就无法容忍那些怪癖似的缺点了,怎么看都不顺眼。拜类男人还在任何场合显示多情,我认识一个,连喝茶都不肯喝彪形大汉端来的,非花容月貌不举杯。
有句话说的好: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
崇拜是人生最冒险的事,因为崇拜是要拿生命和幸福去做抵押的。拜类男人就像被偷去盖子的窨井,女人一旦不小心掉了进去,一生就此葬送,命好的爬了上来,也早已花容不再,满面污泥,再回首已是百年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