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纳粹党之所以迅速壮大,是由于在经济危机期间吸收了大量中产阶级。1932年纳粹党达到100万人,成员主要是中产阶级,约占2/3,工人不到1/3,在领导集团中,中产阶层也占绝对优势。可以说,中间等级是纳粹党的“中坚力量”。
在魏玛时期,德国政党已有所发展,有相当多的派别可供中产阶层选择,为何只有纳粹党得到大部分中间阶级青睐?纳粹主义糅合多种“主义”,如反犹主义、反启蒙主义、反民主主义、反经济自由主义、反异族资本主义、反马克思主义,以至于当人们要问“纳粹主义究竟是什么”时,只能用这样一句话去概括:“纳粹主义就是反对现存社会的一切!”但也正是这一“大杂烩”特点,才首先将中间阶级,继而将越来越多对社会现状不满的人集合在它的旗帜下。
纳粹的独裁有“受欢迎的独裁”之称,说的是纳粹通过对犹太人以及他国的掠夺来的财富在国内大搞福利收买人心。据格茨·阿利在其《希特勒的民族帝国》统计,抢占犹太人财产获得的收益,占二战前几年德国财政收入的9%。这些收益流向德国普通人的口袋。《德国税报》说得明白:“没收犹太人财产而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帝国所有,由帝国用于其基本需要以及用于所有德国民众的福祉。”德国民众因纳粹的独裁获得实际的好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有多少民众是出于利益主动跟纳粹合谋,又有多少民众是处于被暴力和恐怖所挟持为人质的状态之下,沦为暴力和恐怖的胁从犯?这些依然有待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