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孝”之难与易

2014-05-10 16:24张莹曲晓华
关键词:里仁论语子女

张莹++曲晓华

摘要:讨论“孝”的文章自古有之,《孝经》、《二十四孝》把孝道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度,教育意义颇重,但有些做法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如果是付诸于行动的话,确属不可取。相较之下,提倡“过犹不及”的《论语》中的孝的理念在今天看来还很有学习的必要。本文从三方面谈《论语》中孝的难与易,以求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与思考。

关键词:论语 孝 无违

1 孝的根本原则——无违

《论语》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是一部实用理学。它的实用性表现在,每个人问仁、问政或问孝时,孔子的回答往往是不尽相同的,不是大而化之的一句定义,而是有针对性的给提问者以启发。在《为政》篇中,孔子对孟懿子、樊迟、孟武伯、子游、子夏问孝分别做出了不同的回答。从不同方面谈到如何尽孝道。

“无违”。一时一事“无违”,是容易的,但要想凡事做到“无违”就有些难了。中国人讲究“孝顺”,即“以顺为孝”,也就是说“无违”。笔者认为在大多数情形下,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作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长辈的经验丰富,凡事也多出于爱护子女的角度考虑,“无违”往往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弯路。但同时个体是独立的存在,必然有自己的想法与主见。当局者迷,有些事情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后,才能认清事实的真相。

每个人从懂事起至今,恐怕一定有“有违”于父母的言行。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多,我们会认识到,为人父母的不易。也许在年轻时我们无法理解的一些父母的言行,在为人父母后就会体会地很真切。这种转变,也许不是真与假的命题,而是将心比心的理解与认同。父母也应给子女一个犯错误的范畴,就像你不可能要求3岁的孩童去做10岁孩子的事情一样。当子女站在父母的立场,多去理解自己的父母时,就可以避免很多鲁莽与冲动。

在现代社会,不存在封建礼制的约束,但亲子关系却越来越成为人们难处理的关系之一。一方面是关于孝的地位没有孔子时期的高了,并不作为评判一个人“仁”与“学”的准则之一;另一方面与子女从小的教育环境有很大关系,当我们可以当着子女的面对自己的父母出言顶撞时,我们也就只能等着子女长大后来顶撞我们了。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此篇讲的是:事奉父母,多次委婉劝告。如不听从,仍然尊敬而不背逆,虽然忧伤,却不埋怨。

笔者认为,这一点在今天很值得学习。当向长辈提出劝谏时,要委婉,当自己的意见得不到采纳时也不要有埋怨。正如同父母当初如何劝解、面对、接受子女的错误选择一样,子女也应该多去理解父母。当决策已定,事情无法挽回时,就要试着去面对和接受,埋怨无济于事,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父母的坚强后盾。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对待亲人,就更需要包容。因为在外人面前,往往都是伪装好之后的我们,尤其对于东方文化,有时说不,其实是“是”的意思。正是由于在外人面前的“伪装”与“隐忍”,使得在家中,面对“自己人”时,就很是肆无忌弹。孝的前提是内心的崇敬之情,且这种敬要表现在日常的一点一滴中。

2 孝是发自内心的崇敬与关爱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此篇讲的是孝不只是讲能养活父母。好比人也一样养活狗、马。不尊敬,那有什么区别呢?“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意思是不给父母好脸色看。有事时,年轻人效劳服务;有酒饭,让年长的先吃;这难道就是孝吗?“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里仁》)此篇比较直白,意为父母亲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是(为父母之寿)欢喜,一方面是(为父母的衰老)忧惧。

这三则说的是对父母的孝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只在物质上满足父母的要求就是孝了,而要从内心上尊敬父母。当我们年轻的时候,忙于事业、各自的小家庭,有时忽略了对父母的关心;有时顾及到父母的时候,他们可能已经独自忍受了太多的寂寞与孤单。无关物质,也许是每个星期通一次电话;也许是每周回家和父母过一次周末;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在‘孝的天平上,它们是等值的。

父母的心是最容易被感动的,但懂得“孝顺父母是永远不能够等待的”道理却往往是最难的。如果一个人内心充满对父母的崇敬与关爱的话,是不需要他人来时刻提醒该尽孝心了,该如何去做了的。由此也看出关于孝的教育是需要深入到内心,种植到骨髓里的。《论语》中关于“养”的对比、“色难”、一“喜”一“忧”,皆形象生动,细致到位,给人以启发与教育。

3 孝就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

“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此句意为使父母亲只担心子女的疾病。“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此句很容易理解,即父母活着的时候,不远走高飞。如果走,也要有一定的方向。

单独把这句拿出来,是因为父母最在意的事其实就是子女的成长与幸福,有些人很明白孝的重要,也很重视节假日和父母的生日要给父母礼物来表述心意,但在父母看来,有时子女带给父母的——喜则喜矣,愁亦愁矣。欢喜时带给父母的高兴,却比不上让父母为自己提心吊胆、牵肠挂肚更加“难忘”。“父母在,不远游”,并不是说只在家陪父母而不出门,而是说远行无法与父母相见,害父母挂念;“游必有方”,则是不要让父母因自己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而担心和伤神。

笔者认为,这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对父母的责任,将父母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来进行规划,自己身上始终有一份责任不可推卸,也应欣然接受。做出重大决定前,要考虑到应对父母尽的责任与义务是否受到了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泽厚.论语今读[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2]师爽.《论语》中“孝”思想探析[J].船山学刊,2009(02).

[3]张瑞涛,张志宏.《论语》之“孝”观念的“生命哲学”意蕴[J]. 理论界,2010(02).

作者简介:张莹(1982-),女,山东济南人,教师,助教职称,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曲晓华(1983-),女,山东烟台人,教师,助教职称,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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