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从荣
史密斯太太在她的好友家聊天。时近傍晚,史密斯太太对她的好友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家了。”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进来的是两位警察。
“请问,停在公寓的停车场上的白色跑车是你们家的吗?”其中一位警察问道。
“是我开来的,有什么事吗?”史密斯太太问道。
“九点左右市区的一家小商品批发部的主人被一蒙面人刺伤,抢走2万元现金后,蒙面人开车仓惶逃走。据目击者称,他开的车为白色跑车,而且经过我们仔细分析,现场的轮胎痕迹与您的车轮完全吻合。”
“怎么可能呢?我和我的朋友坐在窗户跟前聊天,我不时地注意着我的跑车。它绝对没离开半步。”
史密斯太太是在八点左右来的,这有她的好友作证,而且她的车也的确没被人偷偷地开走过。
请问:作案现场怎么会留下史密斯太太的车胎痕迹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