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新友 廉敬武
2005年,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谢洪”送进监狱: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2月刑满释放。然而,五年后的2010年,当谢洪在上海宝山区的一家网吧里悠闲地上网玩游戏时,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问话后,他感到莫名其妙:自己竟曾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恪尽职守,不辞辛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把这桩历时长久,情况复杂,需要跨省调查的案件彻底查清……
2010年3月18日晚上,外地来沪人员谢洪正在宝山区的一家网吧里悠闲地上网玩游戏,忽然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你是谢洪吗?”他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两名警察,惶恐中他连忙回答“是”。
“那请跟我们走一趟,你有犯罪记录需要调查核实。”他满心疑惑地跟着公安民警到了罗南派出所,经过一番问话,他才渐渐明白过来,原来在2005年,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刚才他上网时用身份证登记,在警方的例行检查中受到了关注。
谢洪一时间感到莫大委屈,他常年在外打工,一向遵纪守法,从未有过违法犯罪之事,现在怎么莫名其妙有了“案底”呢?到底是谁假冒自己身份,让自己有嘴说不清呢?他感到这件事将严重地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如果不把真相弄清楚,他随时随地都会遇到类似今天的麻烦,而且如果幕后冒用他身份的人再次犯罪,他将有可能再次背上“黑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工作单位、亲戚朋友知道自己是个“犯罪分子”,他不仅工作的饭碗不一定能保住,单身至今的他连找老婆结婚都将变得困难。
想到这里,他心乱如麻。从派出所里出来,一路上忧心忡忡。他下定决心,要向有关方面反映此事,请求司法机关为自己正名。于是,他接连写信向法院、公安等机关寻求帮助,但一段时间过去了,他发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满心无奈、委屈和失望的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检察机关身上,他把申诉信写给了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为其恢复名誉、证明清白。为了表达决心,他声称如果此事得不到圆满解决,将采取到市里、到中央上访等激烈行动。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申诉信后,奉贤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认为此事关系到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更关系到申诉人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全力查明事件真相。为此,奉贤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了办案力量,由控申科科长何建群和副科长王春燕亲自承办此案。
如果有人冒用谢洪的名字在2005年犯下抢夺罪,那么这个人究竟是谁?他现在何处?这个首要的问题萦绕在何科长、王副科长的心头。面对已掌握的有限的案件信息,他们一时觉得无从下手。几经讨论分析,办案人员逐渐理清并统一了思路,决定首先查证落实如照片辨认、指纹对比、笔迹鉴定等可辨别真伪,急需印证的线索,尔后再寻找突破口。
检察官立即与奉贤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从宝山区罗南派出所调取了询问谢洪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包括询问笔录、照片等。
通过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对派出所提供的谢洪本人照片与2005年案发时作案人照片进行仔细比对,经谢洪辨认,初步确定冒名者系他的小学同学谢龙,从而快速锁定了真实作案人的身份。
初战告捷。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奉贤区检察院在分析论证已掌握证据的基础上,集中办案力量深入调查,尽力还原事件原貌。
控申干警首先仔细审阅了2005年“谢洪”抢夺案原案卷宗材料,试图从中发现疑点。同时运用本院档案案件管理系统查询“谢龙”其人,迅速收集调阅谢龙相关档案材料。办案人员发现,谢龙于2008年因犯盗窃罪曾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当年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提审时,他交代2002年曾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湖州市某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具体是哪个法院他记不清了。但这节事实最终因无证据查实,奉贤区法院未作前科认定。
案情至此,曙光显现。办案人员敏锐地察觉,这未查实的2002年的盗窃罪与2005年假冒他人名义犯罪服刑,两者之间必有很大的关联。如果谢龙2002年盗窃罪为真,那么他很有可能在2005年犯下抢夺罪时怕因累犯被加重刑罚而冒用谢洪的名字。对此,奉贤区检察院当机立断,将正在嘉定区打工的谢龙口头传唤到院调查核实。
如何才能让他迅速道出实情呢?控申干警事先掌握的谢龙的信息派上了用场。谢龙出狱后一直在沪打工,现工作较稳定,前两年已成家,且孩子尚年幼,希望过安稳生活。
在询问时,为一举突破他的心理防线,办案人员从其对家属子女牵挂的心理入手,为其分析利弊得失,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政策教育,谢龙终于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交代了事实真相。
原来,2002年8月,他因盗窃犯罪被浙江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4年1月刑满释放。出狱之后,他不思悔改,又在2005年伙同他人在上海奉贤区奉城镇抢夺他人金项链。事发后,他怕因累犯被加重刑罚,隐瞒了自己真实身份。当时,他正好手上有小学同学谢洪的一代身份证,就冒用了谢洪的身份。后来,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2月刑满释放。
虽然案情至此已基本明了,但接下来的调查取证工作更加琐碎复杂。控申干警迎难而上,立即着手调查谢龙2002年盗窃案的情况。在询问谢龙的次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何建群、王春燕两位检察官就迎着晨曦踏上了赶往浙江湖州的征程。在湖州市检察院有关部门的接待和帮助下,到湖州市二十余家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劳教场所上门查询。每到一家司法机关,办案人员都要详细地将案情讲一遍,但他们总是克服着急、厌烦情绪,耐心地将案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以获得对方的信息支持。但是由于该案时间久、跨度长,又恰逢湖州市历年区县合并,谢龙本人对原判法院记忆模糊,给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
怎么办?连续奔波、腰酸腿疼的办案检察官顾不得休息当即决定果断返沪,请求奉贤区公安分局给予帮助,经奉贤公安分局多次与湖州市公安局联系核查,终于获取了谢龙于2002年犯盗窃罪被湖州市城郊区法院判刑的信息。
已经辛苦劳累了好几天的办案人员再度赶赴湖州,但当年的城郊区早已被合并,现在已几易其名改为吴兴区,几经波折,最终从保管原始卷宗材料的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调取到谢龙盗窃案的所有前科资料。这一重大收获令办案人员信心倍增。
为了固定证据,查实案情,检察官对2005年抢夺案署名为“谢洪”的十指纹捺印与谢龙的十指纹捺印的各指纹纹线流向及细节特征进行对比检验;对来信人谢洪、原案署名“谢洪”、谢龙2002年作案签名笔迹及谢龙承认假冒事实后的签名字迹等十多份文书交叉进行检验鉴定。
办案人员又风尘仆仆先后两次赴上海市北新泾监狱、浙江省湖州市监狱等地,分别调取谢龙2002年、2005年服刑及释放材料,从外围方向进一步固定了他假冒他人服刑及累犯的事实证据。
经过对案件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审查论证,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奉贤区检察院以法院判决主体认定有误,遗漏累犯情节,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2011年12月5日,此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抗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对当年判决中的被告姓名“谢洪”作了纠正,并改判原审被告人谢龙犯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正义终究到来,谢洪彻底洗清了冤屈,压抑在心头多日的委屈和愤懑得到了化解,他终于可以信心百倍地开始新生活了。
点评:此案能够成功化解,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部门联动,上下齐心合力的结果。法律的公正在于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错放一个坏人。面对被冒名服刑此类信访案件,奉贤检察院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紧紧围绕当事人身份确定这一焦点问题,不畏案件历时久、证据分散等困难,多方走访查证使得案件峰回路转,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干警的真情爱民和执著敬业,最终换来了柳暗花明,案结事了,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但他自然不会忘记,奉贤区检察院可敬可爱的检察官们,特别是承办检察官何建群、王春燕,他们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把百姓的冷暖记在心间。在办案中的每个日日夜夜,他们为了查明真相绞尽脑汁,为了抚平当事人的情绪费尽口舌。为避免谢洪情绪激化,控申干警与他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耐心化解其不安、不信任,决意上访等不良情绪,避免了矛盾激化。
在与谢洪的一次交谈中,办案人员了解到他来沪打工十余年一直没有太稳定的工作,眼下本来马上要和一家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为其缴纳“五金”,各项福利待遇都很好,但就因为自己的这项犯罪记录而被搁置。为此,办案人员多次上门与奉贤公安分局案件承办人联系协商,在谢龙抢夺案获法院改判后的第一时间内为谢洪删除了犯罪记录,还其清白,从根本上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谢洪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不仅息诉罢访,还专程从崇明工地乘公共汽车来到奉贤区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感谢奉贤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你们办事认真,执法公正,不愧是老百姓的守护神!” 33岁的他流着眼泪对控申干警说出这番肺腑之言。
仅仅几个月前,他还在为自己被“冒名犯罪”而惴惴不安,一度情绪激动,觉得天塌了下来,前途一片昏暗。奉贤检察院的检察官恪尽职守,不辞辛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这桩历时长久,情况复杂,需要跨省调查的案件彻底查清,还了他清白,给了他信心和希望,他从心眼里感激。
至此,谢洪信访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奉贤区检察院控申干警真正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怀着一颗忠诚、公正、为民的心,不辞辛苦,认真工作,纠正了一起错案,有效化解了一起原本可能引发信访矛盾的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对于奉贤区检察院控申干警来说,成功化解谢洪涉检信访案,他们的内心也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满足。如果检察官的辛劳和汗水能使法治的尊严得以彰显,检察职责的神圣得以体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和价值呢?作为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官,无论是面对被告人狡黠游移的目光,还是面对受害人期盼求助的眼神,只有忠于职守,忠实法律,不能有丝毫懈怠,只有这样,才能让法治的光芒温暖百姓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