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袁苡程
这封信来自69岁的白人亨利·斯圖尔特,他是原纽约州联邦法院死刑执行官。
年轻人:
你好!这样称呼你不知对否,但我感觉你如果不是个年轻人,就可能是个神父,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可能对人的临终想法感兴趣,多数中年人已被日常生活麻醉了。作为一个死刑执行官,我就曾麻木地生活了几十年。现在我已不能确定自己还能在世多久,因为我患了白血病,虽然骨髓移植有可能救我的命,但我不打算这样做了。我希望早一点离世,因为在我的一生里,被我亲手结束的生命太多了,尽管那是我的工作。我现在年龄越大,越明白这一职业罪孽之深重。
我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我排行第五。父亲给一个犹太人开的肉店打杂,母亲给几家人帮工。他们在外工作的时间很长,照顾我们的时间很少。从我有记忆起,父亲每次回到家必定酗酒,酒后必打母亲和我们。在这样的家庭长大,我的几个兄弟经常在外面打架、偷盗,其中两个屡次进出少年管教所。而我则生性内敛沉默,为了改变命运,中学毕业后我考进一所警察学校,毕业后便在纽约州联邦法院当了一名法警。我似乎成了我家最有出息的人。
几年后,由于工作需要,我被培训为注射死刑执行官,随后一干就是20多年。我虽然属于不易动感情的人,但在刚开始工作时,目睹自己亲手在一两分钟内终结一个鲜活生命的整个过程,我的神经被强烈地撕扯,内心深受震动,按下毒液注射按钮的手也颤抖不止。后来,随着执行次数的增多,我逐渐趋于平静,习惯最终改变了一切。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我不是法官,死刑不是我宣判的,杀人偿命是本州的法律,我只是个执行法律程序的工具而已。不过,即便如此,每次看到躺在死刑床上的人临死前的表情,任谁都难以无动于衷。几乎每个人的眼睛里都充满对死亡的至深恐惧,以及绝望和悔恨。他们多数人口中念念有词,应该是在请求上帝的宽恕;也有人能够在最后的时刻忽然平静下来,似乎已能坦然接受即将到来的惩罚;还有的则带着极为恐怖的表情离去,人还未被注射毒液,已经因为恐惧导致全身僵硬,提前失去了意识。
我不断见证一个个生命(很多都是年轻的生命)在自己的手中消失,即使已经习惯,每次行刑后我必会出去喝酒,以帮助自己忘记那些绝望的脸,并在晚上睡觉前祈祷。我就这样靠酒精近乎麻木地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我的个人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我41岁那年,我的老婆毫无征兆地离开了我,临走时只说了一句话:“和你一起生活,就像和被你亲手杀死的人一起生活一样。”我们唯一的儿子马克当时只有15岁,受此家庭变故影响很大,一度离家出走,后来因吸毒被管教和强制戒毒。从管教所出来后,他去了西部的洛杉矶,过了很久才来过一次电话,说他在一家电影院里当领位员。我们很少联系,后来听说他结婚又离婚了。我想,他恨我就像我恨我父亲一般有着相似的理由,我们其实很像,都是能吃苦和隐忍但不爱说话的人,年轻时都有“家是必须尽快逃离的监狱”的切身感受。
我后来再没有结过婚。47岁那年,一天我又一次执行注射死刑程序时,蓦然发现躺在死刑床上的那个年轻人的面孔和我的儿子马克很有几分相似,我的手便少有地颤抖起来。当然,那个人不是我的儿子,只是有些像。但是,从那次惊吓之后我便开始想,如果马克没有被强制戒毒,他会不会也去犯罪,最终也躺在这张床上呢?这个年轻人和马克到底又有多大的不同?我第一次开始回顾,几十年里,被我亲手送上黄泉路的几百个死刑犯大多是和我儿子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每次执行死刑程序之前,我会被要求阅读一份关于该死刑犯的简单资料。很多人家庭贫穷,或来自离婚家庭,受教育不完整,心理和感情不稳定,或因为吸毒导致独自或结伙抢劫时冲动杀人。当然,其中也有蓄意杀人的。
在我亲手送上不归路的死刑犯中,有一个叫斯蒂芬·米勒的年轻人最令人难忘。他身材高大,金发,长相俊美,从被带进行刑室到他生命消逝的那段时间里,他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迷人的微笑,眼睛里没有一丝恐惧和忏悔。他刚一见到我时,很有礼貌地对我点头示意。他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是个经常值夜班的护士,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少,他的婴幼儿时期更换过无数个保姆。这个护士母亲独自养家,辛苦不堪,心情总是不好,对自己羞怯内向的儿子从小就异常严厉。这个年轻人在成长期间几乎不知道亲情和爱是什么。这个在极端孤独中长大的男孩不喜欢说话,但是对同学和邻居都很友善。21岁的他已经长成一个高大的男子汉,当他的母亲再一次像他小时候那样不顾一切地训斥和羞辱他时,他便毫不犹豫地杀害了他的母亲。当警察前来逮捕他时,他脸上出现的就是我后来见到的那种浅浅的微笑——似乎这样的结果就是他想要的,无论代价是什么,因为没被爱过的生命是不可能珍惜自己的。
那一次,我罕见地犹豫了几秒钟。我一生中从没有见过像他那样高大英俊的年轻人,可是我却要亲手结束这个才活了21年的鲜活生命。就是那一次,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工作性质了。自从亲手送走了那个长得很像马克的年轻人和这个含笑离开了世界的英俊男孩之后,我不断从噩梦中惊醒,梦中混杂着各种面孔和声音。我吃惊地发现,我竟然记住了每一个被我送走的人的面孔和名字,以及他们临死前的表情。长久以来,我以为我把这一切都强行忘记了,却没想到他们都安全而顽强地藏匿在记忆的某一个背光的角落。
他们一共是237人,年龄多在20-30岁之间。他们都因为犯了一级谋杀罪而被判死刑。
我回忆起,几乎所有这些人在临死前都对自己的冲动感到无尽的后悔,但是法律不会再给他们改过的机会了。我现在认为,死刑剥夺了人们改邪归正的机会,实为另一种貌似公正的邪恶。我坚决主张取消死刑。我主张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对不幸家庭的孩子给予更多、更实际的关爱,不能让这些孩子自生自灭。在经历了不幸和困苦的童年之后,还要自己去承担这些不幸的后果——被法律制裁,甚至剥夺生命。
我读过这样一句话:“孤独比死亡更可怕。”我非常了解那个叫斯蒂芬的年轻人在幼年时经历的骇人孤独,那孤独无边无际,可是没有人在那个时候给予幼小的他迫切需要的理解和爱。而当他必须独自为罪行付出代价时,法律却毫不留情地惩罚了他。让他一命偿一命,用这种最古老的方式去表现所谓的法律的公正。这种本源上的不公正,法律不予理睬,社会也同样不会。而杀人犯内心那些难以被人了解的痛苦,更不会得到大众的同情。我深深了解斯蒂芬经历过的种种绝望的孤独,因为那也是我小时候经历过的。我们没有去犯罪只能说是幸运,而不是美德。我们与斯蒂芬并没有绝对的区别。这些死去的年轻人如果能被给予生存的机会,多数都是会重新做人的。但是让两个生命消逝毕竟比一个更悲惨,尤其是一个已经懂得深深忏悔的生命。
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我必须祈求上帝的宽恕,同时也祈求他宽恕人类的一切幼稚行为。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死刑执行官这个工作已经因为没有必要而不复存在。
这是所有来信中最需要忏悔的遗言之一。法律背后有着诸多无奈的事实:人类进化到何时才能开始关注造成一个人(往往是年轻人)犯罪的原因,进而从根源上预防犯罪?在一个缺乏爱的世界里,法律又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赵自力摘自《不说,就真来不及了》
(新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