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中应注意的事项

2014-05-04 16:54赵阔
建材发展导向 2014年2期
关键词:施工合同土建工程问题

摘 要:土建工程合同是建筑项目的伊始,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它对涉及工程参与的各方自始至终都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合同签署的合理与否、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尤其是质量和成本。

关键词: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问题

1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使得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尤其在土建工程中施工合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兼顾了政府、法律、经济等多方的调节手段,是使当事人权益得到最大化的有利保证,因此它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然而,有些业主和承包商对前期所签订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重视不够,有些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时注意事项也不很明确。不规范,不严谨的合同给双方带来不少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2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中的常见注意事项

建筑施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它决定了施工合同制定的繁复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展的不完善性以及建设交易行为的不规范性等导致施工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常见问题,我们应加以重视。

2.1 施工合同的规范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注意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规范性。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组成。其中,通用条款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所以,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

2.2 工期,质量、造价等的相关约定

施工合同条款中最重要的三方面内容是“工期、质量、造价”。

2.2.1 没有明确界定开工、竣工日期导致实践中往往产生诸多争议。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均有多种说法,在合同中应明确采取何种说法。此外,开工、竣工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应给予说明。特别要强调的是,上述方法对中间交工的工程同样适用。

2.2.2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对竣工进行验收。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相关负责人,以免产生权责不明的现象。与此相应的是要明确签署的相关文件及出现状况时的预案措施等。

2.2.3 工程造价的争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最常见的纠纷。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都难以避免对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发生的涉及,很难做到“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在合同中,对于相关价款调整的程序、范围、计算依据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要做出明确规定。

2.3 关于审查发包人的资质等级等

为了确保合同将来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施工单位与代建人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要取得规定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要具备法律效应。违反上述规定,将直接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性。所以,在订立合同时,首先要对建设单位进行一系列审查。包括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等级证书,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以及工程项目等的合法性、合格性。此外,还要审查发包人的履约信用。

2.4 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

工程进度款一般情况下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款。但对于一些相关的细节方面的处置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如: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关于审核确认拨款数额;对于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的处置等,往往引起争议,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施工。因此,合同中对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的重视必不可少。

2.5 总包合同中涉及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的规定

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但在实践中仍有不规范现象存在,如: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因此,为了便于操作,避免纠纷,在总包合同中,应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

2.6 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让双方所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否则实践中将导致双方不必要的纠纷,造成一定的损失。鉴于此,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各自的职责、权限等。对于具有相关签认权的人员应做出详细规定,以避免他人随意签字,造成各方不必要的损失。

2.7 不可抗力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包括风、雨、雪、洪、震等。在自然灾害《通用条款》达到什么程度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程序予以量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8 其他事项

通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为了避免或降低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

总之,合同的订立是一项工程开展中前期重要工作之一。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列出相应的合同条款,并针对事前设想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解决预案。

此外,合同条款的措辞要准确、规范,各项条款均应适用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明确。要避免因准备不足或疏忽留下的纰漏,否则不仅将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还会给施工单位带来损失。

参考文献

[1] 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

[2] 成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赵阔(1986-),男,吉林长春人,助理工程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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