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众筹之下有勇夫

2014-05-03 06:06杨凯
华东科技 2014年9期
关键词:筹融资支持者众筹

文 杨凯

创业融资,众筹之下有勇夫

文 杨凯

2014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就发生1423起融资事件,募集总金额18791.07万元人民币。

从创业活动的组织说起

作为创业者,参加各种创业活动、创业大赛自然不会陌生,来自五湖四海的创业者聚集在一起,为一个目标高谈阔论也好,争论的面红耳赤也罢,多种多样活动不仅仅丰富了他们的经历,更让其学到了不少知识,而那样高涨的氛围与热情不是身临现场的人是难以想象的。

数周前,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组织了第一期的“创业对对碰”,出乎主办方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参与活动报名的人数大大超过预期,原先预留的50人活动现场根本不够用,只能临时征用了大型会议室方才安置了这近二百人规模的活动。这一切,用组织活动的创圈负责人卢帅的话说就是,“巨变已经发生”。

在这个互联网应用无处不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无数的改变正在发生,和组织创业活动相似的,互联网的组织方式和思维方式让事情变得简单、效率,而对于创业者而言更为关心的资本,或者说钱财方面,这样的“巨变”完全触摸的到,众筹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正一步步走进创业者的视野中。

可以说众筹融资的发展历史是相当短暂的,它的兴起源刚刚过去5年,2009年Kickstarter在美国建成,这个网站的成立之初的目的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通过网络平台向大众筹集到实现某项创意所需要的资金。而在2012年,美国通过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i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减少了中小企业在筹资时面对的程序、法规限制,同时也使众筹合法化,大大促进了众筹的发展。2011年,Kickstarter的众筹金额为1亿美元,2012年增长了320%,达到3.2亿美元,而2013年也增长了50%,为4.8亿美元;2012年参与用户240万,而2013年参与用户300万,增长了25%;2011年成功项目11836个,2012年的成功项目为18109个,2013年成功项目为19911个。

众筹融资生于美国,在欧美市场法律法规相对健全的经济环境条件下得到了迅速发展。据市场调查公司Massolution在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全球众筹资金总额达到26.7亿美元;其中,北美洲16.06亿美元,欧洲约为9.45亿美元,澳大利亚和亚洲分别为0.76亿美元、0.33亿美元。

众筹在中国

而在我国,首家众筹网站于2011年正式上线,属于综合型奖励制众筹;淘梦网成立于2012年2月,是国内首家垂直型众筹平台,专注于新媒体影视创作;此外,初创企业的资金刚性需求,以及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也推动了类似股权众筹模式的发展,如天使汇、大家投等。

再从筹资规模来看,2014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就发生1423起融资事件,募集总金额18791.07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众筹完成募集15563万元,综合类众筹完成募集1682.04万元,垂直类众筹完成募集1546.03万元。

经过小心观望,目前阿里巴巴、百度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也看到了众筹的灿烂前景,纷纷向庞大的民间资本伸出了手。2014年3月26日,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发布了“娱乐宝”;4月,百度金融则推出了“众筹”频道;7月,京东的“凑份子”也热闹上线了。

相比较而言,京东的“凑份子”、百度众筹在本质上属于回报类众筹,即用户投钱,最后是以实物的形式得到回报,京东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规避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等法律风险。而人人投、阿里巴巴则属于股权类众筹,即用户投钱,最后会是以投资收益或股权等形式得到回报。

从经营的最终发展目的来看,京东已经发出公告,称旗下京东金融开发“凑份子”的最终目的是做成风险投资,二百度的众筹频道以及众筹网等综合项目平台极有可能发展成为高端团购或新型零售业务,阿里巴巴的“娱乐宝”却是“余额宝”产生的过渡期金融产品,并不具有长期发展的潜质。而作为中国首家股权众筹平台的“人人投”,则一直专注于线下实体店铺融资项目的线上融资,是线上平台与线下业务的结合。“人人投”CEO郑林先生曾表示,股权众筹平台打破了传统融资渠道的限制,节省了投融资的时间成本,有效提高了投资人与企业快速匹配的效率,而“人人投”等平台已经开始自身服务理念和服务价值的升级进程,并逐渐融入了主流创投圈。

所以我们不难发现众筹融资的优势,首先就是融资速度快,使得项目细节不断完善,可落地性变得更强,且创意、收益俱佳的项目一旦发布,很容易得到项目支持者认可,融资效率远高于传统金额渠道。其次增强了项目支持者的参与感,相对于传统金融方式来说,众筹模式更加透明,项目支持者能够亲身经历项目完成前的所有流程,增加对项目的认同感。然后是加大了项目的宣传推广,由于项目支持者直接使用资金支持,因此很大程度避免了“劣质粉丝”的不利情况,创意好的项目能够迅速借助支持者在社交网络、移动社交网络中传播。

但众筹融资的缺陷也不容忽视,类似于团购模式,众筹的投入和回报可以说是不对称的,由于项目众筹不涉及资金回报问题,这样的模式闭环已经脱离了金融的范畴,更像是一种团购。此外,“预付款”的模式以实物或者服务等以非资金形式作为回报,存在支持者投入和回报不相符的问题。其次是法律风险,股权众筹、债券众筹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出台之前,众筹融资的金融属性很难体现。最后我们要看到的是,现在的众筹服务相当缺乏,一个项目从诞生到落地需要各个不同领域的支持与补给,尽管众筹可以帮助企业融资,但是融资之后企业仍然需要财务管理、企业运营以及技术顾问等其他服务,这些却是众筹无法完全提供的。

重新回到创业者身上,作为一个金融工具,众筹有着自己的魅力。作为创业者,如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好它,怎样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机会,这样的问题需要多多思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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