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军磊
厅官800万“封口”举报人
文/武军磊
和其他落马的厅级领导一样,曹濮生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腐化堕落。曹濮生在担任河南省新乡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河南省粮食局局长的七年间,受贿、贪污329万余元。2014年8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曹濮生有一项令人咂舌的“创举”,那就是为平息郭某要挟在全国两会上揭发其腐败问题一事,安排下属企业和合作企业拿800万元“封口费”摆平举报人。
2014年8月8日,曹濮生站在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南阳中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这天,南阳中院对曹濮生受贿、贪污案进行公开宣判。此时的曹濮生面容憔悴,目光黯淡,而在2011年前的30年间,在仕途上步步高升的曹濮生,可谓踌躇满志,意气风发。
1952年10月,曹濮生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县。1970年12月入伍,第二年入党,1975年转业到濮阳县化肥厂工作。1978年,曹濮生考入郑州大学经济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他开始步入仕途,曾先后任濮阳市经委、财委副主任,南乐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濮阳市副市长,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2006年2月,曹濮生担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成为一个正厅级领导。
然而自2011年开始,细心的人发现,有时曹濮生会愁容满面。原来,近段时间,河南省粮食局干部职工通过网上发帖、向有关部门送检举材料等形式,举报曹濮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如今,举报曹濮生的帖子还在网上挂着。举报内容触目惊心,有他和同伙低价卖地,从中受贿,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直接洗钱,从中牟利;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挪用单位住房基金,占为己有;多占住房、汽车,败坏社会风气;卖官封官,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生活糜烂,道德败坏;挤占军粮资金,为自己谋私利,打牌赌博等11条“罪状”。在署名为“河南省粮食局有良知的党员干部”的举报材料中说,曹濮生等人先后多次通过河南省粮食局局属企业,将价值500万元/亩的近200亩土地,以215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重庆某开发商,并从中收取高额回扣款高达2亿元,或直接通过下属局属企业私设小金库,侵吞、转卖上亿元国有资产等。
举报材料称,曹濮生将几十个亲属分别安排到局直属单位上班。他将自己的女儿曹某从老家濮阳市调到省粮食局机关直接任主任科员两月后,不经任何程序突击提拔为副处长。将自己的亲属杨某从老家调到局直属企业,在一年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将自己在地方任职时的秘书高某调到局机关,并突击提拔为副调研员,近期又提为副处长,将自己的亲属张某、王某分别从外部调到局机关分别任科员、副调研员。
举报材料称曹濮生的生活糜烂,道德败坏,与多名女子有染,将她们调至河南省粮食局下属单位或提拔重用。这些帖子自然引起了所涉人物的恐慌,尤其是帖子中所列举的曹濮生的情妇们更为不安。于是,她们以受害者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查找发帖人,追究其诽谤责任。公安机关运用侦查手段,终于查清发帖人为河南省粮食局一位中层干部郭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发帖人大胆地承认帖子是自己发的,但是反映内容真实,不信,你们可以去调查。
曹濮生等人知道后,唯恐事情闹大,以内部处理为由,将发帖人郭某从派出所领走。但是,发帖人态度强硬,声称要到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揭发曹濮生腐败问题。为了平息事态,最后经过双方妥协,曹濮生安排河南省粮食局下属单位河南省金地集团和项目合作方重庆财信集团总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共800万元支付给发帖人。条件是发帖人被撤去职务、口头上给情妇们道歉。收了巨额“封口费”后,发帖人自然愿意接受处理。
让曹濮生没有想到的是,虽然郭某被封住了嘴,但是其他干部职工依然在举报,有的甚至在实名举报。检举材料中还提到一个人,他就是河南省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以下简称“军供中心”)主任张传君,张传君还身兼河南省粮食局第二直属库主任、储备粮管理中心书记,是曹濮生身边的红人。举报材料称,张传君与相关企业投资合作,套取国有资金,贪污、挪用公款,违规提拔干部等。
2011年6月上旬,曹濮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同年6月23日,省政府决定免去其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职务。2012年5月,河南省纪委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侦办此案,并确定以曹濮生为主线,以其亲信张传君、河南省金地集团总经理胡心宽为主要对象,以与曹有联系的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调整、重要经济往来为突破口,深挖粮食系统的腐败窝案。
经检察机关初查,张传君系由曹濮生于2003年调入粮食系统,经曹濮生多次提拔,张传君身兼数职,深得曹濮生信任。除房产、汽车外,张传君个人存款300余万元,明显超出合法收入。检察机关顺藤摸瓜,由此挖出了河南省粮食系统15人腐败窝案。河南省粮食局总经济师和局长助理田万林、张传君的前任军供中心主任吴明合、省粮食局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岳念朝、省粮食局基建外经处处长任建林、金粮源公司原综合部副主任杨志刚等人先后归案。
2013年8月7日,河南省纪委宣教室在《河南省原粮食局局长曹濮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以下简称《案件剖析》)一文中说:“经查,曹濮生在濮阳、新乡和河南省粮食局担任领导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财1919.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涉嫌贪污公款40万元;涉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9100万元;非法所得800万元,谋取私利470万元;收取礼金52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而南阳市中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至2011年,曹濮生利用其担任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河南省粮食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9万余元。2008年下半年,曹濮生在其下属的金粮源公司委托加工大米包装盒的过程中,安排其亲属承接相关业务,并肆意抬高单价,从中渔利40万元,占为己有。2011年3月,曹濮生为平息举报人要挟在全国两会上揭发其腐败问题一事,安排下属单位和项目合作方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支付给举报人。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曹濮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利用职权侵吞下属企业财产,又构成贪污罪。曹濮生受贿、贪污犯罪数额巨大,赃款已全部追回,认罪态度较好。
2014年8月8日,南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曹濮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曹濮生落马后,他成为河南的一个反面教材。曹濮生在检讨书中说:“自己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当过工农兵、上过大学,早期经历辉煌,真正是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干出来的,是党一手培养提拔出来的。”如其所述,其从政初期较为注意学习,能够从严要求自己,为党和国家做了一些成绩。但从地市调到省里后,他认为自己没有得到重用,心里产生了严重的不平衡,世界观、价值观开始动摇,逐渐意志消沉,放松自我,追逐吃喝玩乐,贪图享受。他在忏悔录中写到:自己曾经因为1000元钱处理过一个乡镇党委书记,而到最后自己也放松了要求,不再以共产党员的行为标准要求自己,没有法纪意识、法律概念。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变成了一个腐败分子。“贪念是鸦片、欲念也是鸦片,我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放纵了贪念和欲念的滋生,才会积少成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河南省纪委宣教室在《案件剖析》中指出,曹濮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其放松党性修养、放松世界观改造,权力观、人生观严重错位。曹濮生逐渐堕落的过程再次印证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独断专权、搞一言堂的危害性。在地市期间,曹濮生凭借自己担任领导职务的独特身份,干预一些人事问题,违规购买房屋、建造别墅等;在任省粮食局局长期间,更是对单位事情一手遮天,还妄图用表面上的经济交往掩盖贪污受贿的实质。在曹濮生的关照提携下,科级干部张某被迅速提拔为正处级干部,并且先后同时兼任省粮食局下属的四个单位的负责人。张某投桃报李,对曹濮生的事情大到住房、小到平时消费,全部“承揽”下来。而张某负责的每个部门都出现了严重的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引起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
河南粮食局系统、中储粮河南公司20多位官员及曹濮生等厅官相继被查,暴露了目前地方粮食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让河南乃至整个中国粮食系统再度身处漩涡。《案件剖析》指出,曹濮生大部分违纪违法事实都发生在其任省粮食局局长期间。当前,粮食部门肩负着管理和经营的双重职能,但在体制设置上,行政部门对粮食系统监管较少,在许多方面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如何操作并未提供具体方法和相关规定。这些制度上的漏洞,为曹濮生等人形成利益小团体、开展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在这样一个局长的“领导”下,近几年来,河南粮食系统发生了多起腐败案件,一些粮库还存在着粮食储存不按标准进行、粮库掺杂掺假、称粮时缺斤短两等问题。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