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安全有约

2014-04-29 00:00:00蒋红英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14年8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但同时强调:“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如何让幼儿既能尽享户外活动的乐趣又确保其安全呢?我园在多年的实践中,采用安全约定的策略,打开了户外活动的安全之门。

一、家长有约

随着健康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户外活动对孩子身体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我园与每位家长签订了《安全大使约定书》,以“三项约定”,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户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1.安全环境巡检之约。户外活动的环境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包含了大量的活动器材、玩具、花草树木以及场地等。安全的环境是确保户外活动安全的前提,家长人人都有权、有责巡视和检查户外活动的环境。这项约定,使安全环境的检查环节多了上千双眼睛,为幼儿创设“零风险”活动环境奠定了基础。

2.安全服饰穿戴之约。这个约定中规范了幼儿在园时的穿戴,服装、鞋子要适合于运动;家长应阻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入园,从而有效地消减孩子因穿戴不合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的隐患,以及危险物品对幼儿造成的伤害。

3.安全常识教育之约。在这项约定中,明确了家长对孩子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的责任,使户外活动安全教育家园同步,安全常规家园一致,大大增强了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二、教师有约

户外活动具有开放、动态、活跃的特点,伴有许多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发生意外伤害的系数相对较高,教师的安全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园通过“四个三”安全约定来增强教师组织户外活动的安全意识和行为。

1.活动准备三查之约。一查幼儿精神和身体状态是否良好;二查服装、鞋子等穿着是否适合户外活动;三查活动环境是否安全,器械材料是否牢固。安全排查是户外活动安全的基本保障,教师通过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为户外活动的安全进行扫清障碍。

2.活动开始三讲之约。一讲常规,针对具体的活动内容向幼儿讲解玩法、规则和秩序。二讲自护,根据活动内容对幼儿讲解注意事项和自护常识。三讲求助,让幼儿知道在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立即求助教师或同伴。活动前的三讲是对幼儿安全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

3.活动过程三看之约。一看能力较弱的幼儿;二看特别活跃的幼儿;三看幼儿的活动量。通过三看,确定能力弱的幼儿是否需要教师的帮助,特别活跃的幼儿有无危险活动的倾向,幼儿的活动量是否适宜,以便教师及时做出调整,达到最优的活动效果。

4.活动结束三评之约。一评活动常规,评价幼儿在活动中遵守游戏规则、活动纪律的情况;二评幼儿发展,评价幼儿在本次活动中技能发展、同伴合作、创新游戏等方面的进步,特别是幼儿的自护意识和行为;三评材料整理,引导幼儿养成活动后材料归类、放回原位的良好习惯。

三、孩子有约

我园通过与幼儿的“三项约定”,增强幼儿的规则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协调意识,以实现幼儿户外活动的自我安全管理。

1.看标志懂规则之约。我园在户外活动中使用大量提示活动规则的标志,如在场地上贴有蓝色箭头,指示运动的方向和路线;用黄线规定活动范围;在器械活动区旁设置进区牌,规定进区人数;在大型活动器械旁贴有活动流程图,引导幼儿按要求活动……标志的广泛运用和长期坚持转化为一种内在的约束力,促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惯成自然。

2.争做安全卫士之约。我们定期组织幼儿评选“安全小标兵”,在全园形成有序活动、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这项约定中,还要求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活动规则,促进幼儿的安全自主管理。

3.懂谦让会协商之约。在户外活动中,游戏的相互合作、器械的共同使用,使幼儿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和密切。因此,这项约定要求幼儿在活动时要避开人数多、较拥挤的游戏区;在与同伴合作时要做到文明谦让,协商解决问题,以杜绝户外活动中因拥挤或争抢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户外活动的安全约定,使家长、教师和幼儿共同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他们明确了各自的安全责任,提升了安全意识,使我园的户外活动实现了丰富多彩、井然有序、安全有效,促进了幼儿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