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二)

2014-04-29 00:00:00万德志
当代作家 2014年1期

“各位,各位,有话好说,怎么回事,是不是找错人了?”胡文军扔掉手中的书,从床上跳了下来,挡在了这些人的面前。

“识趣的滚开,这没你事。”带头的那人不屑地对胡文军喝斥道。

“没事,让他们过来。”

“你就是刘俊林?”带头的来到了刘俊林面前。

“怎么,你不会是想逼我改名换姓吧。”

“我韩天义是个爽快人,直截了当地跟你说吧,你最近泡了个叫李洁的妞没错吧。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你这样做恐怕不大合适吧。我们在道上混的,最看不惯的就是横刀夺爱之举,当然,我们也是读过书的,所以先理后兵,给你两个选择,一,往后别再缠着人家姑娘,二,你去享受一段住院的生活,由你选。”

刘俊林总算是理清了头绪,仔细看着着面前的这一伙人。他们有十多个人,大多是染发穿花衫的不良少年,面前带头的这位还在手臂上纹了条长长的青龙,为了不至于把青龙埋没掉,他穿了一件与深秋季节不相衬的短袖T恤。

“韩大哥,韩大哥,你看,这完全是误会,这些钱权当给弟兄们买烟抽,这事就算了吧。”胡文军见韩天义丝毫不理睬他递过去的两百块钱,又转过身对刘俊林小声道,“好汉不吃眼前亏,你就先答应不再跟李洁来往。”

“他给了你们多少钱?”

“什么?”韩天义似乎没听懂刘俊林的话。

“我问她男友出了多少钱让你们来收拾我?”刘俊林无趣地重复了一遍。

“你问这个干吗?”韩天义笑了笑,“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人无信不立,何况是我们道上混的,更是把信义看得比命还重,答应了人家的事,赴汤蹈火也一定办好,小子,我劝你还是省省吧,赶紧做出决定,省得浪费时间。”

“行了。”刘俊林掏出皮夹,抽出一张银行卡。“这卡里大概还有一万多,我把它和密码都给你们,目的很简单,一,你们马上给我离开,二,你们去教训一下李洁的男友,当然,下手不要太重,让他去享受几天住院的生活就可以了,噢,再帮我给他带个话,就说他的妞,老子要定了。”

韩天义和身后的兄弟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刘俊林,“你……说的都是真的,这卡里有一万多?”

“如果不是的话,再回来找我。”刘俊林说完,写下了密码,然后拿起那个新手机旁若无人的出门了。

月朗星稀的夜晚,操场上依然是幽暗诡秘的,远处的几盏略显孤单的路灯试图照亮偌大的操场,但操场太大了,那些自不量力的亮光反倒被黑暗给吞噬了。在这沉静与幽暗中,不时会有阵阵嘻笑声从某个角落传来,大多来自于逃晚自习的情侣们,他们感受着爱情的美妙,忘乎所以,他们相互依偎,有时也做一些光天化日之下不敢做又向往做的事。

青春总是绚丽多彩的。

“知道今天下午我去干什么了吗?”

此刻,刘俊林也和李洁踱步于黑暗当中。

“不知道。”

“你猜猜,这是什么?”刘俊林把装着手机的袋子给了李洁。

“我笨,猜不出。”李洁没有伸手去接的意思。

刘俊林的嘴角又露出了一丝笑,他希望李洁能看见这笑,因为这笑饱含着他的自信,此刻他有些讨厌这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了。

“拿着呀,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李洁摸索着打开了里面的盒子,很容易地摸到了那光滑冰冷的手机屏幕。

“喜欢吗,美国品牌的手机,最新的第五代。”

“这么贵的东西,我不能要。”李洁又把手机推给了刘俊林,怯怯地说。

刘俊林有些无奈,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打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感情的最终归宿,这玩意不算什么,只要你高兴就好。”

“可……”

“来,把你的旧手机给我。”

“干什么?”

“把它扔了,还留着干吗?”

李洁慢慢地拿出了自己的那破旧的手机。“我不会扔的,你不知道,它对我很重要。”李洁在草地上坐了下来,“这是他送给我的。”

刘俊林也坐了下来,他觉得肚子里有什么在燃烧着,那是一团熊熊的烈火。

“我和他来自于同一个村子,生长在同样贫穷的家庭,我们一块长大,一起玩扮家家,一起进入全村唯一的一所小学开始接受义务教育,我们挽手去上学,放学就结伴回家。一直到高中,都没有分开。”

“高二暑假时,他用洗了一个月的盘子赚来的钱给我买了这手机,那时他成绩好,他说就算我们考取了不同的学校也可以通过这手机来沟通。结果我与他的高考成绩相差不大,我为他成绩的不理想而扼腕,劝他复读,然而他却开心地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所以我们又在一起了,真正的从未分离过,但是,我突然发现与他在一起不如从前了,我讨厌他对我的那再熟悉不过的呵护、体贴,讨厌他那我闭起眼睛都可以想到的说话方式、吃饭口味、走路姿势。我曾试图劝诫自己,对自己说,他为我付出了许多,我不应该这样,可我失败了,我知道自己变了,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喜欢围绕着他转的我了。”

“我开始怀疑起来,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对他产生过爱情,我不能确定应该把以往对他的感情界定为爱情还是亲情,这一直困惑着我,令我源源不断地产生苦恼,你能理解吗。”

刘俊林发现李洁哭了。突然,李洁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并注视着他。

“怎么了?”

“我听同学说,你已经有了女友了。”

刘俊林发现无法隐瞒了,索性开诚布公,“对,怎么,你也不是有男友吗?”

“今天你把她甩了?这事在学校闹得风风雨雨。”

“是啊,这不是应该的嘛,腻了就换,有什么不对,难不成一同抱着发霉?”

“你还有个绰号,叫‘二月一换’,就是二个月必换一次女友是吗?”

刘俊林有些生气了,他觉得李洁像是在审问他,他讨厌别人用这种口气,这种方式对他,如果他高兴的话,是可以像施舍般地把这些都说给别人听,但绝不能被别人盘问。

“算了算了,都过去了,不说这个了,来,把手机给我。”

“原来她们说的是真的,你果然是这样的一个人。”

“你烦不烦啊,管这么多干吗,做我女朋友还会亏了你?”刘俊林被激怒了。

“我们不谈这个了好吗。”他缓和了下来。“别再让我心烦意乱了,走,我们去别的地方坐坐。”

李洁站了起来,把那新手机“啪”的一声回塞给了刘俊林,扭头便走。

“等等,你什么意思?”刘俊林跑上去拦住了李洁。

“没什么意思,回去。”

“我是真的喜欢你。”

“可我讨厌你。”李洁继续说,“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玩弄感情的人渣,你这种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刘俊林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从来没有人敢样说他,他瑟瑟发抖,几乎连该说些什么都不知道了,好容易挤出了一丝微笑,然而那笑里面的自信、从容不知道跑哪去了,是一丝难看的苦笑罢了。

李洁不想多说,转身欲走。

“等等,你…你真不想要这手机了?”刘俊林用发抖的手拿着手机再次伸向了李洁,他还是不想失去她,试图用这部高贵的手机来补救这一切。

“你留着自己用吧。”

刘俊林绝望了,他从来没感到这么糟糕过,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刚刚发生在寝室里的事,他曾想对李洁保守此事,但这一刻他觉得没这必要了。

“告诉你一件事,刚才你那青梅竹马的男人找人来打我。”

“真的?”李洁显然被这话给吸引了。

接着刘俊林便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说给了李洁听,他没有漏掉任何情节,包括花钱让韩天义去收拾她男友,在述说这些的时候,那熟悉的微笑又不时在他嘴角浮现。刘俊林没有发现李洁的愤怒,因为太黑了,看不清她的表情,他仍然在神采飞扬地描述着,他说没准此时他的男友已经躺在某处起不来了。

“你为什么叫人打他。”

“有仇不报非君子。”

李洁叹了一口气,“你知道吗,你不是君子,你长着一副小人的嘴脸,现在我发现你不但令我讨厌,还令我恶心,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丢下这句话,李洁转身跑了。

刘俊林迟迟没有动,对他而言李洁的话是世界上最恶毒的,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他像个石雕一样纹丝不动的矗立在黑暗里。

下晚自习的铃声从远处传来,刘俊林回过神,往寝室走去,在经过垃圾桶时,他毫不犹豫地将没能好好完成它使命的新手机丢进了垃圾桶里。

2

太阳仍未完全升起的时候,许多人还沉浸在睡梦中,街道上显得有些冷清,曙光艰难地穿过高楼的缝隙挤入了一片破旧的低矮楼房区,这是属于一个倒毙了多年的厂子的居民住宅区,厂子不复存在,却留下了这些职工和这些年久失修的住宅楼,这些房子看上去使人担心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轰然倒塌。

邓婶悄然睁开了眼睛,起床穿衣,一如既往,那衣服依破旧污秽,并不是因为邓婶没有像样的衣服,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整理好床铺,她坐下来梳理了一番那白发纵生又枯燥的头发,这头发使得未到五十的邓婶更显老迈。邓婶走出房间,掩上房门,一切都是那么的悄无声息,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也不过如此。她轻轻打另一扇房门,里面的床上躺着一个少年,像根平放的竹杆,瘦骨嶙峋的胸膛有节奏地随着呼吸而上下起伏。

邓婶将门关上,来到饭桌旁,拿起罩子,桌上有两碗白米粥,是昨天晚上留到今天作早饭吃的。她又去到厨房,从柜子里拿了筷子和一碗萝卜干,回到饭桌上,嘴里“咯嘣咯嘣”地就着萝卜干吃掉了一碗白米粥。出门前,邓婶一把捞过了放在门旁的那个满是污垢的编织袋和一把火钳。

憋闷了一宿的邓婶感到外面的空气清新爽朗,这使她精神倍增。

她看见了一个变形了的可乐罐躺在地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快速地走到罐子旁,用手里的火钳利索地将其钳住,往另一只手提着的编织袋里一丢,罐子就没头没脑的栽了进去,一系列动作完成得干净利落。邓婶对这有绝对的自信,自信能做得比任何一个人都好。

她沿着一条马路走下去,也捡下去,有时为了不遗漏一个瓶子或罐子,她得弯下腰在垃圾桶里翻找,将桶里的东西全倒出来,但绝不能让环卫工人看见。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邓婶从人群中穿过,一直低着头,并不是因为自卑而将头低下,而是更方便于寻找目标。她要去的地方是附近的一所大学,学校里的瓶子、罐子多,都是学生们制造的垃圾,不,应该是宝贝才对,但她得及早去,去晚了就捡不到了,因为不止她一个人捡。

邓婶的丈夫前年去世了,患了癌症,为了给他治病,使得这个本来就穷的家债台高筑。丈夫去世后,邓婶为了还清那屁股债,从早到晚兼做好几份工。

邓婶通过一个偏僻的小门进入了那所大学,她不能从正门堂而皇之地进去,那样会被“老熟人”,也就是保安拦住的。她来到操场上,此时有几个学生在跑步,他们呼哧呼哧地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汗流浃背,邓婶不管他们,在空旷的场地里寻找着目标,然后一一装进袋子里。

操场上的瓶瓶罐罐还真不少,不一会儿,那原本干瘪不成形的袋子便饱满起来了,邓婶喜形于色,但她觉得最好将其装满,地上已没有了,于是她往垃圾桶走去。在与一个垃圾桶还相差些距离的时候,她看见那黑乎乎的桶口里有什么东西在反光。她走近了,往里看去,一部手机躺在里面。

她拿出手机,抚摸着,并肯定死去的丈夫与儿子所使用的手机和它比差了十万八千里,它太漂亮了。邓婶的心“怦怦”跳了起来,难道是坏掉了的?带着疑问,邓婶随便按了下手机的键,屏幕亮了,显示的图片色泽艳丽,邓婶惊喜不已,然随之而来的是慌张,她左右观望了一会,发现没人注意着她,便将手机放入了口袋里,然后提起那满满的编织袋,仓促地走了。

路上的行人已经多到令她不得不放慢步子的地步了,邓婶觉得从未像今天这样归心似箭。

总算到家了,她一进家门就将门给关上了,放下那袋并不算沉重的东西和火钳,喝了口水坐在了椅子上,又从口袋里拿出那手机,她看得出,如果把这手机拿去卖的话,肯定值不少。饭桌上的另一碗白米粥已经没有了,她知道是儿子起来吃了。

“小军、小军,醒醒,我捡到了一部非常好的手机。”来到儿子床边,她摇了摇他的肩。

“吵死人了,别打扰我睡觉。”

“我捡到了一部手机,很漂亮。”

“什么?”小军立刻坐了起来。“在哪?”

邓婶接着将手机给了小军,并对她说捡到它的经过。小军拿着手机把玩着,龇着一口发黄的牙,咧嘴笑了。

“你说能卖多少钱?”邓婶在小军的床边坐了下来。

“卖?谁说要卖了,这可是目前最流行的手机,它被称之为身份的象征,你不记得上次我去相亲的对象小林妹妹,人家用的就是这手机,再看我的手机,拿去扔了都没人要,人家当然就把我吹了。”

邓婶笑了,“好,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相亲不成功反倒赖手机。”如今,失去了丈夫的邓婶视小军为生命般重要,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不敢违背。

小军其实不小了,已经二十八了,有过许多的工作,但他好逸恶劳,总是做不长久便被用人单位给辞退了,邻居们曾多次劝诫邓婶逼其去工作,但邓婶却反对邻居们的看法,她认为对孩子不能逼迫,要给孩子足够的自由。

邓婶走出了小军的房间,将饭碗和筷子洗了,看了下时间,觉得该去上班。“我走了小军,记得中午自己煮饭吃,别饿着。”说完便走了。

临近中午时,小军发现肚子饿了,当他看见冰箱里那些青黄不接的剩菜时,立马味口全无。今天天上掉下一部手机,这是喜事,喜事就应该出去庆祝一下。他来到了一家小饭馆,点了几个他爱吃的菜,又要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小军离开了饭馆,接下来要去的是他每天必去的地方。

来到网吧后,小军开始寻找一台好的电脑,他的眼神凌厉,颇似母亲寻找瓶瓶罐罐时的眼神。这“一台好的电脑”在小军看来是靠近窗口的,因为通风,当然,如果有漂亮的姑娘坐在旁边那就更好了,并不是每次都能如愿,没有好的电脑的话他也会尽快找个位子坐下,因为他要进入网络游戏的世界里去。他在游戏里非常了得,呼风唤雨,成千上百的人都听他指唤;他有花不完的钱,精美的武器、装备;他是英雄中的英雄,武力高强,手握利刃,想“杀”谁就“杀”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刀毙命……这些都给小军带来了巨大的成就感,他乐此不疲,不惜废寝忘食、通宵达旦,甚至常梦想着要是能生活在游戏的世界里,那该多好啊。

一个靓得刺痛他眼睛的美女出现在视野里,小军觉得多看她两眼都会头晕目眩,于是二话不说地坐在了那美女的旁边。他不时地瞧她,他的梦里也常出现在网吧与美女邂逅情景,他使劲用鼻子去吸她身上散发出的一阵阵奇香,以至于在游戏的世界里遭人“砍”都不知道。他举止不定,一会儿挠挠头,一会儿摸摸鼻子,他不敢去搭讪,可又害怕失去认识她的机会。他突然想到了手机,那是一部可以将身份提高好几个档次的手机。于是把那个宝贝悄悄地拿了出来,放在了电脑桌上一个可以令她毫不费劲就发现的位子上。然后顺手操纵鼠标,一刀就结果了游戏里那个一直“砍”他的家伙。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的时候,他还投入在游戏中,他没有忘记旁边的美女,只是没有想到好事来得这么快,当他转过头发现女子对他微笑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活泼可爱的面容让他觉得全身酥麻,还有那一对天仙般的眼睛,是幻觉吗?他的胆子一向就小,不敢去弄清是否为幻觉便吓得低下了头。

“大哥哥,你掉了钱也不去捡,可真有钱。”女子甜甜地冲他微笑着,同时指了指地上。

小军反过头望去,果然地上有几枚硬币,他记得身上是有几枚硬币,那是买烟的时候找来的,他怪自己太不小心了,幸好是这个好心又美丽的姑娘看见了,要不肯定被人捡了去。这样一定要答谢一下姑娘,起码要买一瓶可乐给她喝,或者请她去人民公园的湖里划一回船。小军坐在椅子上反身去捡那些钱,那钱挺难捡的,因为是硬币,平贴着地面,而地面又是光滑的大理石,小军将它们一一捡上来花了些时间。

小军捡完钱,再微笑着试图跟那姑娘道谢时,他发现姑娘已经不知去向了,当然,一同消失的还有放在桌子上的那部能把他身份提高好几个档次的手机,也有值得高兴的地方,那就是在地上捡到的几枚硬币并不是他所掉的。

这个城市的中心地带,也是最为繁华的地带,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里涌动,五花八门的店铺在这里林立,高楼大厦从高空俯瞰着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相同景致,永远也不懂得疲倦。

路旁摆着许多自由度极高的杂货摊,摊主将游击战这一优良的作战方式灵活地运用到了贩卖杂货上,使得他们不必为那高额的店租而担忧,他们卖的东西杂多,有卖盗版书碟的、有卖精巧玲珑的小玩意儿的、还有少数民族的同胞来这卖异域物品的。

一个人、一条凳子、一张竖在旁边的牌子,这就是一个收购二手手机的摊位,那牌子上写着“收购二手手机”,字很是拙劣,但绝对看得懂,有些贩子甚至连牌子都省了,直接在地上用白粉笔草草的写上那几个字。陈涛打着哈欠,他旁边竖着的牌子的字倒是要端正许多,对此陈涛还是颇有自信的,小学时他毕竟参加过书法培训班。陈涛坐了快一天了,太阳也从刚来时的东边不知不觉的挂到了西边,可他依旧目不转睛的盯着行人,不时喊上句,“有手机卖么?”

“你看,这手机值多少钱?”两个男青年走了过来,其中一位递了一部手机给陈涛。

陈涛不慌不忙地接了过来,“这手机都快成古董了。”陈涛打量了一番手机外壳,“你们看,外壳也磨损得吓人,满目疮痍,盖也松松垮垮,是不是找人修过?”

把手机递给陈涛的青年有些沉不住气了。“你就直说多少钱吧。”

陈涛笑了笑,说:“别急嘛,你听我说,它就值二百,你不信去别处转转,如果有比我出价更高的,我当你们的孙子。”

“行行,二百就二百,给钱吧。”

“可是。”陈涛又开口了。“我得知道你这机子里面有没有进水,如果进水了,我们是绝不要那种机子的。”

“进水是干吗?”青年似乎没明白陈涛说的话。

“进水就是有水进去了,手机进水了也就玩完了,我们是无法翻新的。”

“操,我只听过脑子进水。”另一个青年开口道。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多说也浪费时间,我拆开看看。”

“还得拆,拆坏了怎么办?”

“这就没办法了,你既然把手机拿来卖,我就得拆开看里面,这是我们这行的规矩。”陈涛说完将手机还给了青年,又坐了下来,望向别处。

两青年商量了一番,最终还是把手机给了陈涛。

“唉哟,这手机已经进水了,这不耽误我时间吗,你们看,看。”陈涛指着拆开的手机给青年们看。

青年们似懂非懂,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机子啊,已经进水了,也值不了二百了,这么着,算我倒霉,陪了时间搭精力,给你们一百。”

“一百?你别开玩笑了,手机又没坏,只是有些旧罢了,而且,你开始还说好二百的,不能言而无信吧。”

“二百是有前提的,就是这机子不能进水,可你这机子进水了,也就不值二百了,这怎么能说我言而无信呢。”

“好,好,这机子我们不卖了,行了,你把机子给我们装好。”

陈涛嘿嘿一笑,“手机可以给你们装好,但是,你得付三十块的装机费。”

少女蒙住陈涛眼睛的时候,他还在得意地玩弄着手上的一部手机,那双手一松开,他就看见了少女,“原来是玲子,吓我一跳。”

“什么宝贝手机,看得那么入迷。”

“刚从俩学生手里收来的,一百块钱,值大发了。”陈涛笑得皮打皮,“你怎么想起老哥我了?”

“看好了啊,今天这货可称得上宝贝。”玲子拿出了一部手机,“中午在网吧弄来的。”

“呵,行啊玲子,够你去商场‘血拼’几回了。”陈涛拿过手机微微摇着头。

“行了吧,还‘血拼’几回,我看‘血拼’一回也够呛,这年头物价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给钱吧。”

陈涛把手机藏了起来,同时打开腰包,拿出了一些钱数着,那是一叠不薄的红票子……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