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和丈夫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经济上实行AA制。半年前,丈夫向我借款6万元并给我打了借条,如今我和丈夫要离婚了,可这6万元钱他不肯还,说是夫妻借款不作数。请问:丈夫给妻子打的借条有效吗?
答: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这话也可以适用到夫妻关系中,尤其是在夫妻实行AA制的时候。你和丈夫实行AA制,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井水不犯河水,他向你借钱,你把钱借给他,相互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你是债权人,他是债务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双方的夫妻身份而有丝毫改变,你们实行AA制,财产上相互独立,他借了你的钱,理所当然应当偿还。
配偶关系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离婚时同样如此。丈夫借你的6万元,这是他的个人债务;你借给丈夫6万元,这是你的个人债权,离婚时法院只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不分割个人债权和个人债务,这6万元,不在离婚时的财产清算之内。丈夫欠你的钱,你有借条在手,不怕他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