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棠丽
[摘要]在现代经济中,科技与金融已经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成为国家、省(市)政府和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常州市“十二五”规划明确科技金融是“以政府引导、银行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为导向”,而常州市是以银行主导的科技金融融资模式,因此,探索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就是当前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新课题新任务。基于此,本文以银行视角,就江苏各样本银行科技金融创新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加快推进银行金融支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常州市;银行业;科技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0-0102-02
1 科技金融的内涵
严格意义上的科技金融概念第一次正式使用是在1994年,但长期以来,对于科技金融的概念却没有明确、完整、科学的定义。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2009)首先给出了“科技金融”的定义,他们认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向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2 银行业科技金融文献综述
对银行业而言,Gurley(1960)认为,银行系统有助于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2]。King和Levine(1993)认为,银行可以通过判断企业与项目的前景,对其中最具潜力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资金的支持,从而实现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3]。Stulz(2000)认为,银行通过对科技创业企业的监控,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项目的进展与科技企业的状况[4]。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论证了中小银行对于科技创业企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积极影响[5]。
其中针对银行在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方面,国内学者给出了建设性意见:陈军、蒋明珍(2009)[6]和洪银兴(2011)[7]指出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性投入,国家应从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如省级地方政府在银监会的支持下,可从银行本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建立防火墙,在财务会计上给予科技型企业更多的支持。黄成莲(2010)[8]提出银行应完善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担保机制,以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担保难问题。赵又力、陈逸君(2010)[9]提出为解决科技型企业缺少抵押品这一难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开发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适应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开办股权、仓单、应收账款、商标、专利权为质押品的质押贷款方式。
科技金融,不仅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而且包含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但由于常州市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依赖货币市场和银行,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基于银行视角。本研究将在上述学者们研究成果基础上,基于对常州市不同银行的实地调查,着重研究常州市科技金融现状,提出相应对策。
3 基于常州市银行金融支持常州科技型企业的调查
3.1 常州市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特征
在银行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中,不同银行的评级指标相差不大。其中常州市农业银行和常州市建设银行的评级指标一样,包括企业的基本素质、创新能力、成长性、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七个指标;江苏银行除以上七个指标外还包括企业家素质指标;常州市建设银行的评级指标在以上七个指标中剔除了创新能力指标;农业发展银行则不包括企业基本素质指标和企业成长性指标;招商银行的信用评级指标是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五个指标(见表1)。
3.2 常州市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常州市建行仍坚持“优质客户+有效资产抵押”为主的经营模式。有管理经验的分行结合特色专业市场的客户需求,经总行准入后可适度开展联保互保等特定担保方式的业务创新。常州市农业发展银行只有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企业票据融资方式,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创新不足。招商银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的融资产品有限,主要也是集中于有限的传统融资方式(见表2)。
4 银行业科技金融的推进
4.1 金融产品的创新
商业银行应积极发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出口退税账户、股权、保单质押;充分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计划,对高新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组织联合发行“高科技企业集合票据”,“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信托计划”,满足科技型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探索开展高新科技融资租赁业务,增强科技型企业资产流动性,缓解企业债务负担;江苏各银行应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积极研究针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发展离岸金融,与境外基金、外币基金、离岸基金合作,利用外资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4.2 建立银行合作机制
商业银行应积极与科技中小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主动配合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能力培育工作,共同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加强高科企业的跟踪服务,对其进行信贷投向专项统计,并及时将信贷支持情况反馈给政府部门。同时,要加快开展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促进银企之间建立长期的信用合作关系。参考文献:
[1]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Gurley J G,Shaw E S. Money in A Theory of Finance[M].Washington DC∶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60:13-18.
[3]King R,Levine R. Finance,Enterpreneurship and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93(3):513-542.
[4]Stulz R M.Finance,Financial Structure,Corporate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2000,1(1):11-38.
[5]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10-18.
[6]陈军,蒋明珍.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机制与对策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09,6.
[7]洪银兴.科技金融及其培育[J].经济学家,2011,6.
[8]黄成莲.对新余市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的调查[J].金融与经济,2010,10.
[9]赵又力,陈逸君.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初探[J].江南论坛,2010,03.
[10]李红浪,蒋冲.关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发展的若干思考[J].中国市场,2011(13).
[11]黄凡.关于我国金融衍生品现状及未来发展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市场,2010(40).
[12]周英.试述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弱点的改进与完善[J].中国市场,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