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民负担“隐性”反弹

2014-04-29 00:44:03
农家书屋 2014年10期
关键词:农民负担培训费治安

“统计信息咨询费2000元”“安全生产培训费200元”“图书管理员培训费500元”“治安联防赞助费2000元”“小学炊事员工资2000元”“开展‘治安双保工程向村级组织收取保险费每户10元、治安人员费每户26元”……这些名目繁多的由村级组织支付的“杂费”,出现在农业部近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的通报》中。

由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6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黑龙江、安徽、山东3省农民负担情况的检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村级组织负担呈增加趋势。我国自从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但在一些地方,农民负担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有“隐性”反弹的态势。

农民负担为何会“隐性”反弹?从深层次来看,造成农民负担的体制机制因素还未彻底消除。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各级政府与农民的投入责任没有清晰的厘定,一些部门执行政策不严格,有的为了部门的利益去侵占农民的利益。

减负不易,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更难。这份《通报》让我们看到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扩大农民负担综合治理范围,真正建立起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控制负担、防止反弹。

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在于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消除造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只有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形成城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各级政府都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比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到农村。

——冯华/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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