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胡的清三十多年来的诗歌创作,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个人化创作气质和文学风格。自然清婉的语态与普通生活意象的完美组合构成优美的诗型,呈现为忧伤的古典情调;执着于个人的现实生存体验,以现代诗艺传达自我情思和个体感觉,使得诗中的“我”成为一个孤独、细腻、柔和的女性抒情者形象;于哲思中保持真诚的静观,在静观里充满情怀地哲思,属于她诗歌创作独有的抒情姿态。“情调”“我”“姿态”,成为索解胡的清诗歌艺术魅力的关键词。
关键词:胡的清 诗歌 情调 “我” 姿态
广东诗人胡的清的诗歌创作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起步,迄今已逾三十年,她先后出版了《月的眼》《有些瞬间令我生痛》《梦的装置》《童年巴士》《与命运拉钩》等五种诗集。总而观之,胡的清诗歌风格的朦胧、技巧的繁复和主题指向上的多解性,在一定程度上让不少诗歌爱好者望而却步,进而难以对其进行比较准确的意蕴定位。依笔者看来,在已经发表的有关胡的清诗歌的评论文章中,除诗人叶延滨的分析①较为切合实际外,其他的研判大都进一步加深了诗歌“含混”的程度。为此,本文拟综合胡的清的创作实绩,尝试寻找解读其诗歌作品的关键词。
一、忧伤的古典情调
“情调”对于活在都市里的人来说,是一种奢侈。在喧嚣、忙碌、烦躁、困窘的生存现实中,情调意味着在行动上悠闲、在心态上从容、在氛围上宽松、在姿态上雍容等。我们无法了解胡的清的生活是怎样的一种情调,但她的诗是有“情调”的。而且,这“情调”还须加上“古典”的限定,要与“现代”保持距离。也就是说,胡的清诗歌中表现出了浓郁的“古典情调”,此为她诗作的魅力之一。
一匹小的蒙古马,/跺着碎步向你跑来,/温柔地吹气、喷鼻,/把脸凑近你,/轻轻嗅着、拱着,/像有许多知心话儿,要对你说。
一匹小的蒙古马,/在你身旁站着睡觉,/它的忠诚和温顺,/笼罩在一团柔光里。
这首《最好的马》,尤其让人想到“古典情调”这个词语。“一匹小的蒙古马”在“柔光”里和你说话,站在你身旁睡觉,可爱、温柔、娴静;而“点燃最小的灯/到河边去/到草丛去”(《萤照》),与此有一样的情致表现。可以说,胡的清诗歌基本上都显现出玲珑、小巧、优美的古典情调的外形,这体现在诗的语词、诗行与内在情致的有机统一中,成为她诗歌的物理形象,质地轻柔、形体和谐。如果从这个层面上来感受胡的清的诗,我们会发现“优美的诗型”是她绝大部分作品共有的特征。
借此进一步看,在优美的物理形象或所谓“诗型”里,大都涵蕴着或隐或显的忧郁和感伤情绪,这是胡的清诗歌的个性之一。如《我被一只昆虫凝视着》《裸露》《月光下晃动着一大片芦花》《插花》《谁带我走过星夜》《卑微的善意》《别一种乡愁》《被风踩过》等代表性作品②,无不浸润着忧郁和感伤,从而形成一种抒情基调。而这样的抒情基调,又是通过特有的语态来体现的,如《谁带我走过星夜》:
巴音布努克的夜呵/青草疯长抬高了天空/星斗下坠,如沉思者的头颅/闪烁智性的光辉
宇宙动用了多少黑暗挤压我/当我抬起头,目光触及的星子们/发出尖叫——是我体内的黑/将它们打磨得更加炫眼!
我要寻找白天见过的那个盲童/他向路人伸出小手/此刻,他在哪里眺望星?/我要找到他,让他拉住我的手/走过灵魂裸现的夜路……
“夜”“青草”“天空”构成一个静态的空间,而“疯长”又给予静态以十足的动感,然后才可能“星斗下坠”,引出“我”的玄思。如果没有篇首的这两行,其余部分即使成篇也会韵味全无。在语态上,首行一顿加语气词“呵”,表现感叹;第二行三顿显出力感表现判断,由此形成鲜明的顿挫节奏。可见,这两行为全篇定了基调,创造了诗美韵味,或者说开启了诗美的有意味的空间。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一般读者完全不需要深入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只要把握其中或忧郁或感伤的基调就足够了。感受到淡淡的伤感愁绪,就是读懂了这首诗。如同我们最初读海子的《亚洲铜》《打钟》一样,很多人不知道作者在诗中想表达什么,但可以真切感受到其中流淌着的情调韵味,那属于一种富有生命实感的精神体验。从某种程度上说,意蕴表达是诗人的期望和追求,而莫可名状的精神体验和情绪感受却可以让诗人和读者的生命感悟相通与融合。更何况,很多时候诗人本身也不能明确自己作品的意蕴所在。
当然,以上所述不是说胡的清诗歌忧伤的抒情基调,只是用开头的诗行来奠定。在这首诗里,后两节都是“我”的“态度”和“主张”:在身体内外都是“黑”的现实环境里,要靠盲童的引导走自己的路,“裸现”自我真实的灵魂。进一步解读,虽可见出此诗形而上的哲学内涵,但也必须明确:诗可以表现哲学,可哲学绝不是诗。再如《月光下晃动着一大片芦花》,全篇从首至尾都贯穿着忧伤的情调:“月光下”大片的、密密的、厚厚的、茸茸的芦花的白,不但“漂白”了月亮的“旧褂子”,也“漂白”了我灵魂的“旧褂子”。不论作者的寓意是什么,读者体会到情感基调就已是一种阅读享受了。
胡的清诗歌忧郁、感伤的情感抒发,体现于自然清婉的语态和普通生活意象的完美組合中,由此形成了优美的诗型,呈现为一种古典情调,一种缘自社会与人生的、忧伤的古典情调。
二、“我”——独特的女性抒情者
“我”作为诗歌的抒情者身份,在当代新诗中出现的频率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十七年诗歌中的“我”即使出场,也是“大我”“时代”或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言人,更多的是“我们”,甚至是“咱们”。如郭小川著名的《祝酒歌》,“今儿晚上哟,咱们杯对杯……”中的“咱们”,展示的是特定时代要求作者必须具备的立场和姿态。1978年以后的汉语诗歌里,“我”开始理直气壮地取代“我们”,出现的频率和密度逐渐增加乃至泛滥。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把握:一是“朦胧诗”里的“我”,虽是个体人称但还是有铁肩担道义性质的历史与民族的化身印记,例如舒婷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中的“我”。这个阶段的“我”,虽有“反抗”“反思”或“反省”的强弱多寡的区别,却在抒情立场或姿态上并无太大区别。二是“朦胧诗”后,所谓“第三代诗人”全面登场,此期的“我”成为真正的个体抒情者。在表现旨趣与风格各异的诗作中,个体的“我”的精神指向多有不同,如反叛主流价值观的“下半身”、消解崇高还原本真的伊沙们、坚持传统诗学判断的“常规”写作等。进入新世纪以来,汉语新诗呈现为多元化存在与发展态势,其中的“我”作为有个人性情、独特诗观和独有艺术理想的抒情者,已成为诗歌创作的既定事实。
在这样的文学创作背景下,胡的清诗歌中的“我”是哪一种类型呢?虽然有论者认为胡诗存在前期和后期的分别,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早晚前后,胡的清诗歌中的“我”一直是统一的,即具有独特性情和自我艺术追求的个体抒情者。更确切地说,胡诗里的“我”是一个女性抒情者。
同时,这个女性抒情者“我”,并不信奉女权主义的文学主张,亦非反叛传统伦理价值,也不试图解构生活里的“神圣”和“崇高”。她只是走在传统汉语诗歌“缘情言志”的写作道路上,执着于个人的现实生存体验,以现代诗艺传达自我情思和个体感觉,孤独、敏感、细腻、静谧,而且柔和。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体会胡的清诗作中女性抒情者的特点。
一是在意蕴指向上,“我”在胡的清诗歌里的基本动作是思考或精神探索。进一步说,“我”不是简单地赞美爱情和友情,也不是单纯地批判和谴责现实中的“假丑恶”,“我”只是把观察和感受到的人与事与“我”对此的思索感受冷静地呈示出来。其中有“我”的倾向性,但不是立显对错的判断。读者较容易判别的如《一粒米饭》:
一粒米饭,真小/真小,微不足道/但它晶莹饱满,落在餐桌上/闪着珠玉的光芒
父亲干咳了一声/用筷子捡起来/郑重其事地/送进嘴里
撒饭的孩子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扒饭/他的咀嚼/变得艰涩起来
诗中主要写出一种生活场景,只在最后一行里用“艰涩”表明意蕴指向。“我”没有出场,也没有明确写出价值判断,但读者都会在可以感受到的“我看到”的场景和动作中,有所取舍和思考。在意蕴指向较为复杂的《静物》《睡莲》等诗中,胡的清仍然采用同样的手法。《静物》以缺少弓的琴作为整体喻象,弓没有了琴自然就“唱不出歌来”,琴的价值也就不在了。“你的弓哪去了”,表明“我”在对“琴”发问。“我看到”在明媚月光“纯情的注视”下,“琴”的孤独。值得注意的是,“我”不是琴,“我”只是与读者一同感受着琴的孤独,那是否也是“我”心灵孤独的写照呢?读者可以理解成爱情的孤独,也可解读为人生的孤独感。胡的清有不少像《静物》《睡莲》《晚香玉》《玫瑰的形式》等以事物象征为表现对象
的诗作,但她并没有简单照搬象征主义诗歌的“客观对应物”理论(如庞德《地铁车站》那样单纯地呈现客观),而是在摹写象征物的基础上,超越对象本身,突出或隐或显的“我”的主观感受,并使之成为作品表达的主体。这样的主观感受,不是指向客观的判断,而是女性自我情怀的婉曲展露。
即使像怀念诗人昌耀的《千年之祭》这样在胡的清诗歌中表现出少有的情感力度的作品,也凸显出个体“我”对生命、对人生价值的倾情感喟:“……诗人啊,你高贵的歌喉已赋予/青山、碧水和长风,只留下/永恒的沉默,与时光对称。”强烈的追悼之情以铿锵有力的节奏传导出来,而重心仍在昌耀去世后留下的巨大缺憾,因为“生之惨痛,依然源源不绝”。这是“我”于激情中的冷静思考,凄然里更突出警示的意味。依我的阅读感受,这几乎是胡的清诗歌中表达情感最为强烈的一首作品了。
曾有评论者提到胡的清写于1984年的《乌桕树》,认为是作者的“女性宣言”或对爱情的态度。③实际上,这首诗与其说是作者的自况,不如说就是诗中“我”这个女性抒情者早年的自我形象:“……我是一棵乌桕树/无须扶持,无须陪衬/只要有阳光空气/就能够生存/而且挺美。”从诗中能够感觉到,这棵“无须扶持”的“乌桕树”最初还是烂漫乐观的,而如今则更多沧桑、深沉的情怀。然而,独立、敏锐、细腻的诗思,仍然留在胡的清的诗歌中。
二是在语言形式上,女性抒情者“我”在诗中多呈现为“絮语”的形态。絮语,在此意为全篇多为散文句式的娓娓倾诉或诉说,而非制造整齐匀称的韵律和节奏。如《一碗清水》,且不论诗作的意蕴何在,娓娓地诉说所形成的絮语效果却亲切、柔和、自然,能最大限度地缩小与读者的距离感;同时,也能让读者在柔婉倾诉的过程中,感受到“我”的情思轨迹,或者是让“我”的形象逐渐凸出。
例如在《当春天来临》这首诗里,第一节写“我”所理解的种子的作用,第二节写“我”愿意做一颗春天的种子,第三节写“我”怎样做这颗种子。全篇要表达的情思,以过程性的絮语倾诉渐次明晰。任何一个读者,只要认真读过,都能体会到“我”的所感所思所愿。与 “春天,我往大海扔一块石头”“我在春天的筵席上做客”④(一同发表在2004年4月《诗刊》的“春天”组诗)表现出来的潇洒和刚性气质比,胡的清诗歌以女性的柔婉、细腻见长。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篇的“絮语”形态之中,胡的清有时在诗中使用“呵”“啊”等语气词,如前面引述的“巴音布努克的夜呵”“诗人啊”“生活呵”以及“八百里洞庭啊/谁摔碎了,明晃晃的宝镜”(《水乡》)等,由此形成或长或短的咏叹效果,富有抒情旋律,类似于洛尔迦《海水谣》等诗作的美学韵味。当然,这样的诗只占胡的清诗作的少数,更多作品仍以委婉含蓄的冷静诉说作为主要抒情姿态。
三、姿态——哲思时的真诚静观
以我的理解,一个诗人的创作“姿态”应该是其作品的整体形貌,是情感意蕴和传达形式互为表里而呈现出的整体形象特征。胡的清自1981年以来的诗歌创作,虽然历经三十年的时间跨度,但却始终保持着一贯的姿态,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个人化创作气质和形象。在此,可以把胡的清诗歌的姿态,界定为人生哲思时的真诚静观。这种姿态的内涵可以理解为:站在一定的情感高度上,面对纷纭世事,以女性敏感、细腻的心态,看近处的人情事理,望远方的苍茫人生。这样的姿态,塑造了胡的清诗歌独特的哲思品性。在忧郁、感伤的深情吟唱里,胡的清表现的是对所思考的现实情境中情理和事理的个人化独特感受,如发表于2003年的《在
別处》:
我在别处/在我不在的地方/不知道远近,不知道/正在或者曾经发生什么
我常常独处,但/并不意味着,常常/和“自己”在
一起
在这里,我更像/“自己”的一个复制品/生活在模拟之中
谁也看不出破绽/谁也不知道/真的我在哪里
这是一首颇耐品读的作品。表层的内容是:“我”不是真的“我”,真正的“我”在现实的“我”不在的地方,“我”只是“自己”的复制品,却没有人能看出来。对于读者来说,真的“我”在哪里呢?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在别处”的真正的“自己”?而抒情者“我”是要指出人在生活中的伪饰性、面具化,还是要强调找回真我从而表里如一地活着?不管答案是什么,读者都会因这首诗产生一定程度上的精神触动。而诗中的人生哲思,也是由冷静淡泊的笔致表达出来,几乎不带有明显的抒情色彩。
《在别处》不是特例,它所体现出来的抒情姿态,普遍伫立于胡的清的诗歌作品中。于哲思中保持真诚的静观,在静观里充满情怀地哲思,无论写事理还是人
情,一种冷静而深邃的人生意蕴,以素朴忧伤的主旋
律,完美地串联起胡的清三十年来的全部诗作。
进一步地说,“哲思时的真诚静观”作为胡的清诗
歌的独特姿态,是与她作品中的精神向度互为一体的。胡的清诗歌基本上采用求美向善的视角感物观人,美、爱、温情、悲悯、感动、信念、批判……成为其作品不同层面的主题词。胡的清说:“我对生活充满感恩之心,它用诗歌喂养了我,使我对一切美的事物产生无尽的爱和遐想。当我用诗的语言将自己对世界的感受与思考呈现出来时,就像捧出一个个小礼包,这是生活赏赐给我的,我将它赠与我所爱的人来分享。”⑤这可以说是胡的清诗歌创作理念的自我概括。
以《美声唱法》为例:“我”对城市里一唱一和的“两只鸟”极尽想象,也表现不出琴瑟和谐的韵律,正如隔壁的两个人——那烦透对方的夫妻;也许就是由于“夫妻”平日里一直恶语相向,“我”才不能体会两只鸟的谐美唱和。可就在这时,“我”却看见夫妻两人开始温柔地对视。胡的清没有正面赞美夫妻二人婚姻之爱的交流,而是以“我”眼睛里的生活场景——两只鸟与两个人的对比互衬,客观地表现出来。其中,“我”的感受和动作,起着导引读者切近作品主题的作用。或者说,隐于场景里的“我”的感受已经蕴含了主题指向。类似的还有如《卑微的善意》《幸福的降临》《云样的雪样的梨花》《布娃娃》《最初的感动》《茶语》《洪讯》等,在质朴忧伤的冷静歌吟中,显示出主题上的几抹亮色。
但就个人的阅读趣味而言,我尤其喜欢《豆子的旅行》《楼上楼下》这样的作品。在这类诗作里,古典的诗型中蕴涵的是关于现代人生境遇的体验与思考。《楼上楼下》展现的是现代都市人生的诸多无奈、尴尬,但胡的清对此并没有彻底地采取反叛的姿态,而是选择以柔弱的坚守给予可能的关怀,所以才会“一针针缀补着/漏洞百出的睡眠”。《豆子的旅行》写的是活在都市中的我们,“像几颗没有嚼碎的豆子”在如城市肠胃一样
的电梯里“相遇”:
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几乎看不清对方/脸是一张白纸/任你涂鸦
但每一个人都警醒着/稳操胜券地/把握着适当的刻度/将自己排泄出去
诗人以反向的思维视角,写出我们习以为常的城市生活,并没有提供“既然如此,该怎么办”的内容。诗中固然有批判的意味,但因为没有给出“办法”便尤其显得冷静客观。所以,胡的清于冷静里突出的是对我们的警示,其中冷峻的诗意俨然矣。再如《墨菊》,诗中的主体意蕴是通过母女对话表现出来的。“我”(母亲)看到在簇簇娇黄嫩白中的墨菊,欢跃的心沉静下来,这游移在欢乐主弦里的忧伤的音符,使“我”感到惆怅。面对女儿“这也是花吗”的疑问,“我”回答:“这是花。”“当你采遍了万紫千红/偶尔?也会跌入/这墨色的惆悵”,作者实写菊的颜色,而虚指人的感情。虚实之间,“虚”的部分才是作品的主旨所在。
故此,在我的感觉中,胡的清的诗歌姿态是孤独的。过去的三十年里,时代环境、社会观念乃至生活方式的变化之大超乎我们的想象,诗人本身也从花信年华迈入天命之年,但胡的清求真向善的诗心却不曾改变。她始终在诗中孤独地、冷静地伫立着,观人所未见,看人所不察,以虔敬的仁爱情怀把世事人情纳入胸中,用独有的一以贯之的忧伤旋律,倾诉着自己对人生和社会的质朴哲思。
综上,“忧伤的古典情调”“独特的女性抒情者”“哲思时的真诚静观姿态”,是笔者在阅读胡的清诗歌的过程中,为解析其作品找到的三个切入点。当然,也可以从文化身份、创作技法、风格属性、写作资源、语言构成等方面来解读胡的清诗歌。好的文学作品,是值得我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并以不同标准来不断地赏鉴评析的。对于胡的清的诗歌创作,我们应该也需要做出这样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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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叶延滨:《胡的清诗歌片论》,《当代文坛》1997年第2期,第45-47页。
② 胡的清载于《珠海经济特区三十年文学作品选(诗歌卷)》(珠海市作家协会编,珠海出版社2010年8月版)中的九首诗,与刊登于《人民文学》2008年第10期等杂志上的诗作在诗题和诗行设置等方面有不同。《凝视》与《我被一只昆虫凝视着》,《裸露》与《裸露的事物》,《莹照》与《点燃最小的灯》,《在别处》与《在哪里》等题目的变化,以及有些诗中诗行设置的不同等,在反映出作者写作态度上的精益求精的同时,也显示了某种创作未完成的犹疑心态。这是另外一个论题涉及的内容,本文不再赘述。
③ 参加叶延滨:《胡的清诗歌片论》,《当代文坛》1997年第2期,第47页;郑艳君:《从雾的混沌到光的凝定——评胡的清的诗》,《文史博览》(理论)2010年第11期,第39页。
④ 参见《诗刊》2004年4月(下半月刊),第56页。本期以“‘春天送你一首诗分会场·珠海”为题,刊载了胡的清的《当春天来临》、卢卫平的《春天我往大海扔一块石头》、丘树宏的《我在春天的筵席上做客》三首诗。
⑤ 胡的清:《生命是一棵结满可能的树》,《常德晚报》2010年6月2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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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海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赵 斌 E-mail:mzx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