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
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是循和平发展、经济搭台开路的基本路径,在全球化时代,把中国广袤腹地潜在的市场空间与外部世界更有效、便捷地贯通,寻求与其他经济体的互惠共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经“三步走”实现“中国梦”的重大配套条件。
在战略具体实施中,客观需要基础设施先行:在向西的“一带”上,至少具体分为西南、西西、西北三路走向而大兴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打造“硬件环境”(不排除“连片开发”)并培育“软件配套因素”;在向东的海上,至少要在以三沙市为代表的广阔海域加紧兴建永久居民点、后勤补给基地和通讯、管理网点等,匹配各类海洋合作园区项目,一直发展、联通到各类船只、飞行器可据此与多个经济体跨海频繁通航通商状态。重振“南方丝绸之路”,成为云南“桥头堡”战略与“一带一路”全局战略的必然对接,为云南、西南区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所有这些方面涉及的天文数字的资金投入,必须多方筹集,并借助亚洲基础设施银行、金砖银行、我国的主权财富基金和其他多元、多渠道资金,共同形成支撑合力。
在这个战略的实施推进过程中,一大机制创新点是多元筹资与运用PPP(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机制,或意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企业合作机制”)。目前,PPP已得到了决策与管理部门前所未有的高程度重视与高力度推行,它正是一个亟应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而充分发挥其用武之地的新机制。这对于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升建设、运营绩效和培育市场主体,在“一带一路”系统工程实施中实现各国政治、公众、企业的共赢多赢,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推行PPP时,我们至少可以把如下若干方面作为相关机制创新的要点。
一是结合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契约精神的培养,在现阶段必需作为过渡的“暂行条例”等形式的法规内容之中(一直包括到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有所针对地呼应“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力求(即使是低水平的)“有法可依”,再积极动态优化、提升相关立法的层次。
二是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些重要节点上,由规划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有意识地做出几个主要类型的PPP创新方案(如项目的、园区的、服务打包的),准备和尽快进入招标实操。
三是借鉴有关企业的成功经验,如华为公司在非洲最欠发达区域也可以于艰苦奋斗中跨越式发展无门店的“手机银行”等經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率先试行通讯、金融等的“后发优势”方略,鼓励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企业与政府合作而大胆开拓新的方式与技术路线,超常规发展。
四是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筹建、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要部分的“一带一路”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贷基金及其政府引导基金,并与可能的PPP项目,探求相互协作的具体操作办法,财税等部门应给予必要的优惠倾斜支持政策。
五是外交、商贸、发改、财税等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高效地配合与国外相关方面磋商和促成一批国外民间投资为主的“一带一路”PPP项目。
六是积极培育和促进国内专业机构、中介组织、智库平台和高校研究中心等。开展配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相关PPP机制创新的科研、咨询服务和专业团队定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