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方案提出,京津冀三地在2014年到2015年将新增20222辆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期间,北京将建设充换电站3座,充电桩6748个,包括5900个交流充电桩和848个直流充电桩。《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指出,2014年,京津冀地区约20%-35%细颗粒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有助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助于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