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康民
摘要:随着电梯的广泛应用,电梯安全也越来越多的被社会所关注,而许多电梯安全事故,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安装时所遗留的问题所至,因此,在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做到电梯零缺陷运行。
关键词:电梯;安装;监督检验;风险;措施
1.引言
随着电梯数量的日益增加,电梯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多,许多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是由于安装质量所至。因此,电梯的安装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梯后续运行的质量,只有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好电梯所存在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就能减少电梯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故障率和事故率,从而减少了经济损失,甚至是避免了生命伤害。
2.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
2.1 电梯制造资料及安装资料的检验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有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1]。
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然后在现实中,仍然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的情况,笔者在检验中曾经发现过曳引式梯超许可范围生产情况。
对于乘客电梯,速度大于2.5m/s的电梯是A级制造资质;速度大于1.75m/s小于等于2.5m/s的电梯是B级制造资质;速度小于等于1.75m/s的电梯为C级制造资质。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过程中,对生产资料进行审查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的情况。
对于安装资料的检查,应把重点放在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的检验上,这也是当前检验过程中存在问题最多的地方之一。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规定: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检验规则中明确规定自检报告应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确认的自检报告,而当前许多公司使用由分公司确认的自检,例如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此项目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但是笔者认为既然检验规程已经规定由电梯制造单位确认的自检报告就不应该使用分公司确认的自检报告,分公司有没有这个能力都是未知。除此之外,自检报告上也应该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2.2 电梯安装土建存在的问题检验探讨
电梯的土建就是电梯安装所依附的机房、井道、机房通道等建筑方面的建设,只有这些基础性的建筑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才不会为后续的施工和运行留下安全隐患。在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过程中,最为常见的土建不合格的项目就是机房门高度和井道顶部的安全空间,尤其是机房门高度,很多电梯在安装时都存在这种问题。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机器设备间、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2],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该规定要求审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检查其顶层高度、楼层间距、底坑深度、安全距离、井道内防护、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然而当前还是有很多施工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施工,忽视这个停止点,在土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给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隐患。
针对电梯监督检验过程中存在的土建问题,建议形成书面的证明文件,有甲方和施工单位双方针对土建进行确认的签字和盖章;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明文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到下一环节。
2.3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及性能试验检验探讨
在电梯的监督检验过程中,有些安全保护装置或是性能试验引不起检验人员的重视,从而忽略了那些看似不重要的检验,这是不允许的,检验人员应该按规程检验,做到不漏检。现在对电梯监督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项目进行探讨。
2.3.1 制动器检验的研究
电梯制动器是具有事运动部件减速、停止或保持静止状态功能的装置,集工作装置和安全装置于一体,是保证电梯安全正常工作的重要部件。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须对制动器的工作原理有相当熟悉的了解。有不少电梯事故就是因为制动器工作不可靠导致溜车,从而发生安全事故。
对于电梯制动器的检验,其难点在于怎么判断切断制动器电流的是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这个问题也是在检验时常被忽略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查验电气原理图;二是进行模拟试验。但是对于对电气专业不太熟悉的检验人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对于模拟试验相对较容易,在电梯运行时按住一个继电器(接触器)不放,在停层后再令其反向运行应不能起动,如果此时出现溜车现象,则说明制动系统不是采用的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控制的制动器[3]。
2.3.2 电梯门锁有效性的检验探讨
电梯门锁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护装置,也是电梯运行的三个条件之一,如果门锁回路不通,则电梯不能启动,从而防止了坠落和剪切事故的发生。然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门锁被短接的情况,这可能是安装调试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后忘记拆卸掉封线导致的。
然而在对电梯实施检验的过程中,有些检验人员只是对门锁进行抽检,而不是全部检验,这是很危险的,应该杜绝这个现象的发生。
3.总结
通过对电梯监督检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探讨,总结出了针对这些易被忽视项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给在检验一线的人员一些启示,从而为电梯的安全运行做出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S].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3.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2
[3]毛怀新.电梯与自动扶梯技术检验[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