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媛媛 郑茹楠
摘要通过对商丘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成果进行分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系统全面地对商丘市水功能区现状水质及污染状况分别进行分析评价,针对影响水质的因素从几个方面提出了改善措施。
关键词水功能区;水质现状;水质评价;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S18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2-07595-02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水的需求愈来愈多,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水功能区管理是《水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础,也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商丘市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状况及水域变化趋势和污染状况,有效控制入河污染负荷,达到保护水资源的目的,也为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1研究方法
1.1评价对象利用河南省商丘水环境监测中心的水质监测资料,对商丘市的水功能区水质进行了总体评价。此次评价所布设监测断面均为水功能区水质代表断面,具有分布范围广、代表性强的特点,评价成果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商丘市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评价对象为商丘市各功能区水质现状。其中,一级功能区4个(保护区1个,缓冲区3个),二级水功能区24个(其中饮用水源区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过渡区1个,排污控制区9个,农业用水区11个)。一级区划河长146 km,二级区划河长为476.9 km。
1.2评价项目选择评价项目选取pH、DO、COD、BOD5、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砷、铅、铜、锌、镉、总磷等作为评价参数,对商丘市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了总体评价。
1.3评价标准与方法选择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方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以及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用单项参数的测定值与评价标准对照属于标准范围内的值,就定该单项因子为该水质类别。评价代表值采用年平均值,评价结果按河长统计,并以Ⅲ类地面水标准值为界限。
2评价结果
2.1商丘市水功能区水质总体状况该次评价对2011年商丘市境内的8条河流28个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与评价,全年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河段占评价河段的3.6%,水质劣于Ⅲ类标准(即Ⅳ类、Ⅴ类和劣于Ⅴ类)的河段占96.4%;非汛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河段占评价河段的3.6%,水质劣于Ⅲ类标准的河段占96.4%;汛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河段占评价河段的14.3%,水质劣于Ⅲ类标准的河段占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