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萍 甘小燕
摘要:当今全球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绿色审计是针对传统会计核算失真,未将资源环境纳入核算范畴而出现的会计核算虚假等问题,而进行的具有公允性、真实性、合法性的认证审计监督,也是为了确保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依据环境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环境责任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绿色审计对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制度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技术水平,从而真正发挥绿色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生态文明;绿色审计;审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4)03-0067-03
生态建设利国利民。“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论述。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高层次经济监督系统的审计,必须通过加强环境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在经济与环境相互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1绿色审计的基本理论
绿色审计,也称为“生态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从宏观审计的角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文明标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考量和指导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效益、公共政策执行、资源与环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活动,通过对生态环境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查处和揭露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因素和制度性缺陷,并为政府有效治理环境提供可以信赖的决策信息。
2绿色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1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随着人类的产生,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产力中科技内涵的不断丰富和深化,人类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严重。生态文明是人类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建立的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生态审计作为一种监督和控制手段,能有效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2.2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能源使用效率低,资源消耗量大,环境状况一直存在问题。通过建立绿色审计,可以对环境进行价值度量,并对环境功能价值、环境成本、环境效益等的变动情况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而为有效治理环境提供可信赖的信息。当前中国环保工作出现许多严重问题,譬如投资、运营资金不足,污水处理体制不规范,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求我国进一步强化绿色审计,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全面评价,并严肃查处相关的违法乱纪行为。
2.3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效益
生态审计作为一种生态环境管理工具,主要是通过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的绩效,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环境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效益的提升,使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态环境双向可持续发展。传统的企业自然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这使得生态环境的再生产和补偿能力严重滞后,阻碍着企业进一步的发展。重视绿色审计,对企业生态效益进行系统评价,推进环境质量的恢复或提高,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发展潜力,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加强绿色审计的具体措施
3.1树立生态审计理念
一是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驭整个审计工作。要站在生态发展的角度认定和评价审计事项,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用绿色审计的理念关注财政支出的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金融审计信贷政策和资金投向要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企业审计要重点关注企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审计范围,资源环境审计更要提高层次、加大分量、全面覆盖、深入推进,涉外资金审计要关注“走出去”和引进项目与资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2加强制度建设
当前,开展绿色审计在制度层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法律授权不完备,在法律法规上一直没有明确授予政府审计机关资源环境审计监督的职责,致使在开展绿色审计时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二是工作无准则。没有形成可操作的绿色审计工作细则,导致工作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制定或完善与资源环境审计相关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建立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绿色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指南,不断促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要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协调内设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加强审计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整合资源环境审计资源,积极构建资源环境审计整体工作格局。
3.3加强审计监督
随着绩效审计的逐步深入,国家审计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审查。在绩效审计中,一方面审计机关应当充分依据我国现行的《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生态绩效审计,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审计确定具体的评价目标和依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问责机制建立、执行和考核,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并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揭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急功近利、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速度的短视行为,防止和纠正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
3.4强化企业生态意识
引导并监督企业在产品生产、创造利润的同时,也要注意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减少污染,鼓励企业积极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对在生态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还可以考虑适当减免税负,以资奖励。
3.5坚持技术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审计作为高层次监督,不仅体现在宏观审计理念上,更体现在技术上。针对技术“瓶颈”问题,要切实抓好“一嫁接两提升”工作:即嫁接技术、提升资源环境信息系统的审计地位和提升计算机审计水平。一要积极引入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的监测、测量、监督技术方法及国外成熟的资源环境审计技术,并结合审计工作要求进行改造和创新。二要以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资源环境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合理性和效率性为切入点,确保原始电子数据的真实有效和完整。三要通过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与审计机关现场审计系统的技术融合和推广,实现计算机审计工作的常态化。通过技术攻关,创造条件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的网上审计工作,变静态审计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变现场审计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
3.6加大监管力度
要实施全程监控,加强跟踪审计。特别是要从事后向事前介入、事中跟踪转移,加大对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监管力度,从立项决策开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一是加强事前审计控制,对资源环境问题从源头上把关守口;二是加强事中审计预警,及早感知资源环境安全风险,发出纠编信号;三是加强事后审计问责,揭示资源环境体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环境政策的落实和相关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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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