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办高校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的对策

2014-04-29 19:32曾扬阳高兴
大观 2014年4期
关键词:意义对策

曾扬阳 高兴

摘要: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是广西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其生存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广西民办高校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就业能力,并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广西外国语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制的实施进行研究,提出了广西民办高校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的对策。

关键词:创新实践学分;广西民办高校;意义;对策

196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创设了“本科研究机会”计划,鼓励支持达到一定条件的本科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为促进美国本科生科研开创了先河。后来,各高校开始与社会生产生活发生着越来越紧密的联系。除基本的教学活动外,各高校也组织开展科研、创作、科技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 创新实践学分的内涵

2006年以来,教育部启动并完善了面向全国高校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法”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21世纪对大学生提出的两项基本要求,除基本的教学活动外,各高校也在探索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实践活动,纷纷出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措施。

创新实践学分一般是指在校大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本专业教学计划学分以外的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优秀成果,经学校创新学分机构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武汉大学是我国最早实行创新学分制的高校,2002年出台了《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1]。目前,很多高校都已设置创新实践学分或者类似的学分激励手段,尽管其提法、侧重点和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对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和取得的创新成果授予创新学分,且开展创新活动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 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对广西民办高校的重要意义

广西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西南大通道建设、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北部湾建设的背景下,广西的民办高校充分发挥着优势和特色。在现行学分制的基础上,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是广西民办高校适应当今社会对高素质创新人才需求日益增长、提高学生教学质量的有效举措,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过程。

(一) 是广西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教育已向大众化发展,大学培养的不仅仅是专门人才,而强调的是综合性人才。通过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可以促使学生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可以促进大学生创新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各种创新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和发展,从而更加适应社会对复合人才的需要。

(二)是广西民办高校生存发展的需要

广西是后发展地区,广西各高校正在努力为广西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储备力量。广西民办高校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起步较晚、规模较小,普遍属于专科层次、高职类型的高等教育学校[2]。在招生方面以广西区内的生源为主,与公办院校相比,知名度不高,竞争力弱,因此招生力量薄弱。实施创新实践学分,鼓励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社会实践活动,一旦学生获得较好的成果,就是对学校很好的宣传。

(三) 可以提高广西民办高校学生的就业能力

随着未来人才竞争和就业市场供需矛盾的加剧,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歧视问题日益凸显,就业竞争压力更为激烈。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可以使大学生根据各自的专业学习、专长与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和条件,参与充满风险和竞争的创新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锻炼和逐渐养成实事求是、敢于探索、勇于实践、不断超越自我的优良品质和精神,从而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四)有利于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学生具有个体差异,每一位学生的思维方式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关注领域不同。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对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张扬学生个性、激发创新意识等都具有极大促进作用。学生根据专业学习、自身特长与兴趣,有选择地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有利于发挥专长,自主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五)促进师生交互发展

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鼓励教师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给予指导,有利于形成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观,能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

三、 广西民办高校创新实践学分制的实施——以广西外国语学院为例

广西外国语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的本科院校,目前学校有20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个社团和10个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创新实践学分制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灵活、与校内外合作共享机制等优势,也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平台。

(一) 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基础

广西外国语学院虽然建校时间不长,但发展快,经过七年时间升为本科院校,三年后又顺利通过本科学士学位评估。学校校园活动丰富、文化氛围好,积极引导学生广泛参与课外活动,为创新学分制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一个成长中的民办高校,制度建设灵活,能够把创新实践学分引入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各部门通过审核和认定学生的学分申报材料,也能推动各方面各部门管理的规范、制度建设的完善。

(二)创新实践学分制概况

我校从2011级学生开始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并作为毕业审核的内容之一。通过给予学分肯定,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发掘学生创新的潜力,增强了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3年12月又重新修订了《广西外国语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更详细地明确了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取和认定。

我校可以获得学分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证书”、“学科竞赛”、“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本科生修满3个、专科生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后,可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课。班主任负责录入成绩。《办法》中还规定本科生的创新实践学分累加超过3个学分、专科生的超过2个学分,可填写《创新实践学分“累加学分”申请表》。根据申请类型分别由二级学院、科研处或校团委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批认定后方可替代必修对应课程或选修对应课程学分。

(三) 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的可行性

将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毕业的门坎,表面上是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但实际上创新实践学分涉及了多方面,我们鼓励学生轻松获取学分,学生只需根据自身优势和兴趣参与,有绝对的自主权,学生在校期间要取得2或3个学分较容易。同时,我们将创新实践学分在不同项目、不同级别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或成绩,有特长的学生很容易就能获取创新实践学分,优势不明显的学生,则可多方面累加获得,从而促进学生创新和个性的发展,不但注重了可行性,同时也有一定的激励性。

(四)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的意义

创新实践学分制的实施,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在很多方面对广西外国语学院的发展都进到了促进作用。

1.通过修改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将参与社团、构建专业工作室和考级考证的能力培养与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相适应,使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

2.推动各种文化节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文化节是学校的文化大餐,通过组织文化节的活动,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组织管理的能力,也能使广大学生得到文化氛围的熏陶。

3.通过举办各类技能竞赛,推动了教学改革,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能力、增强自信的平台。学科竞赛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4.通过创新、创业项目的学术研究、理论引导、实践锻炼,让学生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5.完善与创新实践学分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创新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制度保障,如:学分奖励制度、指导教师激励机制、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实践创新课程评价体系,全面监控实践教学质量。

四、广西民办高校创新学分制实施的对策

根据广西外国语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制实施的实践,对广西民办高校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提出一些对策。

(一) 转变教学观念,营造良好的创新实践氛围

民办高校要重视实践教学活动,要从学校管理的指导思想上,为学生的实践环境提供支持,为学生的自由发展提供可能,将原来的只重视知识和理论学习的理念转换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并重的管理理念,支持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在老师和学生中普遍宣传创新实践学分制的意义及实施办法,从新生入学就开始宣传获取创新实践学分的必要性及获取途径,营造良好的创新实践氛围。

(二) 提供多样化的获取途径,建立多级评定标准

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多样化的,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学科竞赛、技能考核、学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活动等多种实践活动,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创新实践学分。随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地不断推进,获取创新实践学分的途径也应越来越多。

创新实践学分在不同项目、不同级别中取得的成绩应给予不同的学分或成绩,要重视那些不容易获得但又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项目。例如,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应根据竞赛的级别是校级、区级还是国家级的,对获奖同学应给予不同的学分,还应根据取得的名次给予不同的学分。

(三)实现创新实践学分管理的制度化和信息化

为了使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有章可循,应该制定详细的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并将其纳入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系统中。要明确学校及各部门、教师、学生的职责。还要规范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过程,确保创新实践学分在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了保证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的科学、高效,可以依托学校的教务系统,在教务操作系统中加入创新实践学分管理模块,实现创新实践学分管理的信息化。

(四)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机构

要建立科学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机构,为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及学分的获得提供保障。首先,设立专门的创新实践学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及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其次,根据创新实践学分获取的不同途径,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确立不同的认定主体,对学生申请的创新实践学分进行审核批准,如社团活动学分由校团委进行审核认定,技能证书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认定。再次,制定完善的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格,简化申请及认定程序,并在班级内指定专门负责的学生班干部。

(五)加大投入搭建创新实践活动平台

学校要加大时间、师资、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投入,为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搭建良好的平台。例如,学校要鼓励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不但支持帮助学生积极申报区级的创新创业项目,还要给予学生更多的机会培养创新实践能力,可以对其他比较优秀的项目给予校级立项,并提供一些奖金支持。

(六)对创新实践学分获取及认定的过程进行监控

由于创新实践学分的取得是毕业考核的内容,容易导致学生只注重结果,不注重学分取得的过程,这样就与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的意义相矛盾。此外除了要对学生进行监督,也要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指导质量、指导行为等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创新实践成果。

(七)继续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与传统的教学并不矛盾,创新实践教育应和专业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创新实践活动是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是对课堂教育的补充、延伸和拓展,并不是独立于课程之外的。因此,课堂教学也是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我们仍要注重课堂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每一门课程、每一堂课的教学活动中要融入创新的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广西民办高校实施创新实践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来完成。同时,也需要借鉴国内外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模式,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实践学分制,进一步培养符合广西及国际发展所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志成.对创新学分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思考[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2(06):68-70

[2]潘启富.简论广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与特点[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01):120-123

[3]顾嘉,唐永升,邵苏玲.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设计[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1(03):90-93

[4]刘慧燕,方海田,剧柠,邱艳,张亚红.大学生“创新能力学分”管理模式的探索及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01):163-165

[5]邓淑容.地方高校创新学分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东省地方高校为例[J].惠州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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