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市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提出的污水处理三年建设任务,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市政府已明确由排水集团作为特许经营主体。2013年8月市水务局代表市政府与排水集团签订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政企界面。中心城区郑王坟(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清河第二等再生水厂市场化问题,以排水集团为主体,计划通过引入央企、盘活存量资产、构造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利用社会资本。目前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清河第二等新建再生水厂已全部核准立项,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近期全面进场施工。
郊区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按照“厂网分离”模式,新建再生水厂由区县政府引入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按此,13项郊区新城再生水厂工程正在开展特许经营工作。其中,平谷新城再生水厂、顺义北小营再生水厂、房山良乡再生水厂、昌平沙河再生水厂二期、昌平新城再生水厂二期等5项工程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密云新城再生水厂、门头沟第二再生水厂、顺义区污水处理厂、通州碧水再生水厂等4项工程已确定特许经营主体,正在开展谈判工作,近期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顺义牛栏山再生水厂、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等2项工程已编制完成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待区县政府批准后开展特许经营主体招标工作;通州张家湾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等2项工程正在研究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规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