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部门了解到,该省2014年将在全省开展“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年底前,规模养殖场都将使用兽药使用记录系统,畜产品用了什么药、药量多少,通过系统一查便知。
黑龙江省还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力度,督导其使用动物诊疗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软件将信息上报到兽药可追溯信息系统。到2014年年底前,未办理新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要全部退出动物诊疗市场。该省还将建立兽药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摘编自:中国畜牧兽医报2014-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