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2014-04-29 17:23陆静超马放
北方论丛 2014年5期
关键词:循环经济制度农业

陆静超 马放

[摘 要]我国的农业循环经济涵盖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与资源化、农业循环型产业链、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四个方面,其发展面临观念认识误区、法律法规缺失、激励机制不足、技术瓶颈制约、农村融资困难等问题。推动我国农业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需要在观念、政策、制度与技术等方面加以完善,并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在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精准农业等方面的优秀经验。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5-0129-04

[收稿日期]2014-07-20

[基金项目]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我国水资源循环利用中的管理机制与对策研究”(HC201111)。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但使农业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而且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损害,资源环境越来越难以承载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已成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

农业循环经济,是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运用到农业发展中,依照生态系统内部物种共生、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物链原理,以减量化、再利用与资源化为原则,通过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消耗及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本质是生态农业。

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全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2014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将粮食安全问题摆在了首要位置,并提出“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核心思想。农业循环经济以最少资源消耗和最低环境代价为根本原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其次,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资源与环境硬约束的根本要求。我国是一个农业资源禀赋较差的国家,人均耕地、水资源和森林资源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为追求粮食产量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以及农村自身的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工矿污染等的加剧,农村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农业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实现了农业资源的最大程度利用,是改善生态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也是缓解我国农业资源环境约束性矛盾的根本途径[1](p.253)。

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由来已久。远古时代的农民就已经知道将农业生产的废弃物经过发酵处理,重新用于种植作物。在农村,由畜禽、鱼类与蚕养殖,以及菜地、农田和树木构成了原始的农村生态循环系统,间作、轮作、套种和生物降解等方式得到了充分利用。改革开放以来,重增长、轻环境,重城市、轻乡村的思想主宰了人们的头脑,农业循环经济的思想被淡化,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进入新世纪以来,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农业的思想开始受到关注。2005年,中央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导思想,并通过试点的形式在全国推广农业循环经济。目前,农业循环经济实践已经步入相对成熟时期,一些条件优越的省区已取得了很好的绩效,一些发展模式也日渐清晰。

1.农业清洁生产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满足既合理利用资源又保护环境要求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和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它并不完全排除使用农用化学品,而是在使用时充分考虑其生态安全性,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2011年,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的意见》指出,推进农业清洁生产,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仅是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保障农产品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清洁生产遵循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原则,减少对大量外部物质投入的过度依赖,通过预防、过程控制和治理,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减少农业自身污染物排放,从而实现了资源利用节约化和生产过程的清洁化;同时运用无害化原则,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饲料等投入品;减少农用地膜残留,推广膜下滴管技术,推进节水、节药和节肥技术的使用;推广和应用低污染的环境友好型种植养殖技术,发展绿色、特色无公害与有机农业。例如,上海已广泛建立了蔬菜的排灌、滴灌、暗灌等节水灌溉设施;江苏宜兴的“太湖农业面源污控制”综合配套技术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滴灌施肥技术的使用使得氮肥用量降低2/3,地下水硝态氮含量降低了60%,而作物产量则提高30%[2](p.160)。

2.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与资源化

根据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再循环原理,将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产品加工业的“三废”,转变为能源、肥料或饲料,再重新利用,可以实现能量的梯级运用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第一,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大约7亿吨秸秆。秸秆的就地焚烧和废弃,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空气。目前,秸秆再利用的方法主要有还田、制成饲料,以及电化和气化等。山东探索了秸秆还田、青贮、颗粒饲料加工等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全省有60余万农民常年或季节性从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每年增收9亿多元。南京市高淳县固城镇开发了“秸秆种菇”技术,用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再把栽培种菇的下脚料还田,形成“稻草—蘑菇培养基—菇渣肥田—水稻”的生态模式[2](p.235)。第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对于在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水与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高效与生态化处理,将其资源化并重新利用。例如,将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或进行发酵制成沼气等。宁波宁海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实现了畜禽废弃物的规模化的循环利用,先由牧业公司将畜禽粪加工成有机肥半成品,再出售给有机肥公司加工成精品有机肥。第三,农产品加工业的“三废”综合利用。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置,变成原料重新利用。例如,辽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了以苹果加工为中心,集苹果种植、苹果榨汁、饲料加工和养猪、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为一体的循环产业链,将变质的水果和蔬菜转化为肥料,将苹果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污水资源化,用于种植和养殖,实现了园区内部废弃物与污水的“零排放”。

3.农业循环型产业链

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家庭消费的环节建立一个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流程。第一,种养结合的循环链条。依据生物共生原理,构建一个动物和植物共同生存的生物发展模式,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有机结合,如玉米与家禽、饲草与奶牛以及稻田养鹅等模式。第二,“三位一体”循环型农业,主要有集种植、养殖与加工业为一体的循环型产业链,以及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融合生产、生态和农业生活为一体的农业生态园区模式。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的辽宁亚洲红集团以观光农业为核心,建成了集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抗氧化活性生物工程以及旅游观光农业为一体的农业生态园区。亚洲红集团从葡萄皮、葡萄核中提取出抗氧化活性物质——青花素低聚物,其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将葡萄废弃物经生物工程处理,制成生物肥用于还田;园区内建有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居民生活垃圾。园区为广大农民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第三,“四位一体”循环型农业,由种植、养殖、加工和生活等四大产业构成的循环链条。最典型的是农场利用废弃物制成沼气的循环型产业链条。以牛粪和工业污水为原料生产沼气,为居民提供生活用气,并为工厂提供电能,其副产品沼渣和沼液继续用于种植和养殖,实现了“农业—畜牧业—工业和新能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黑龙江海林农场早在2005年就探索出了一条运用产业共生原理,对养牛场的废弃物集中处置,用以生产沼气的循环经济之路。海林模式创建了“青贮饲料→奶牛→牛粪→沼气→沼渣→青贮饲料”的循环链条,形成了以沼气为核心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农场除以牛粪和工厂污水为原料生产沼气,供应场部居民生活用气外,还为牛场、场区的糖厂和新海林公园提供电能,以副产品沼渣肥和沼液肥种植有机青贮和农作物,青贮再用以喂饲奶牛,实现了“农业—畜牧业—工业和新能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4.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塑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当使用而造成的面源污染,以及工业“三废”向农村转移形成的点源污染等。一是土壤的修复。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使土地逐渐恢复原生态;二是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近年来,我国农村的水环境日趋恶化,据统计,目前全国仍有3.6亿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而农村垃圾基本是处于自生自灭和放任自流的状态。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遏制农村污染加剧的趋势,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5年,使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止取得明显成效。

二、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误区

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低,随着粮食安全问题的提出和人们对粮食需求的刚性增长,导致了农业领域的重增长、轻环保的认识误区。

一些地方政府和公众认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时过早或得不偿失;一些涉农企业认为发展循环农业前期投入大,短期效益不明显而缺乏积极性;落后地区的农民因生活贫困,认为当务之急是增产和增收,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愿望不强,存在着种种短期行为。

2.法律法规的缺失

近些年来,我国已颁布了多个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中一些与循环经济密切相关,但涉及农业循环经济的却相对较少。2008年8月,我国颁布《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制度、原则,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定,但仅仅属于纲领性文件,在农业循环经济方面,尚缺少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地方性法规欠缺。另外,现行的涉及农业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比如,《农业法》《森林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更多注重的是资源保护或环境治理,较少涉及资源的循环利用,缺乏发展循环农业的约束性条款。

3.激励机制不足

发展动因不足,政策扶持不到位,缺少对微观主体的激励机制。我国的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以及产业技术等政策在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支持方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例如,现行政策针对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的补贴范围过于狭窄,并且缺乏灵活性;农业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使得基层管理部门和政府的考核缺少科学依据;目前,除节能减排指标外,其他指标尚未被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体系范畴。[3]

4.技术瓶颈制约

我国农村的生产条件普遍落后,生产方式陈旧。相对于工业而言,农业的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水平较低。多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向涉农项目投入的资金和科技服务额度有限,导致目前农业技术设备落后,农业循环技术研发滞后,科技成果与科技推广脱节现象严重,更没有形成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保障体系。由于缺乏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农民即使想发展循环经济,也不知如何去发展。 另外,我国现行的农业生产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这种组织形式难以发挥规模效应,不利于循环经济技术的实施与推广。

5.农村融资困难

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问题十分突出。农村金融体制机制的障碍,使农村融资存在着各种阻力和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基础薄弱和功能单一,导致筹资渠道狭窄,资金外流大,市场缺乏活力。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依靠吸收存款进行放贷,由于农民资金量有限,限制了放贷规模;加上农业本身的高风险性,许多金融机构不愿将存款投放到农村。另外,现有的农业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也存在滞后现象,导致涉农项目融资难,从而限制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

1.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意识

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教育和宣传,让循环经济的理念在广大农村深入人心,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让公众不仅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传统农业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而且了解循环经济的基本措施。要切实转变地方政府“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引导地方政府官员在注重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要重视生态和环境指标,将建立循环型农业的相应指标如农业投入品结构、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以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增长无发展的困境。

2.完善法规,加强政策引导

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进程,加快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从操作层面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出台,建立和完善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对已经出台多年的相关法规,应加快其修订工作。地方政府应根据中央性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关键性作用。建议设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形成财政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对农业循环经济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补贴支持;鼓励推进适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低碳生态模式,对于采用环保和循环型农业新技术进行种植、养殖的集体或农户,实行税收与信贷优惠,给予必要的奖励。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农业循环经济的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发挥政策整合效应。

3.强化研发,破解技术难题

政府要加大农业循环经济适用技术研发的财政投入,带动、鼓励企业开展相关研发活动,重点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循环经济适用技术,包括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化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引导社会资本和生产要素向农业和农村集中;充分利用国家对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研发机构加强对残留农药诊断技术、无农药无化肥栽培技术,以及土壤复壮等生态农业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此外,还应注重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其产业化进程。例如,日本政府及相关部门就十分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示范与扩散效应,对技术水平高、有一定经营规模和效益的生态农户,将其作为技术培训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其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带动周边的农户共同发展。美国农业灌溉工程的科研设计等技术费用。

第一,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财政和制度支撑。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对农业生态功能进行补偿的制度安排,通过法律和市场化手段,调节农业生态的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补偿的重点是对土地和水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补偿的形式主要是技术补偿、项目补偿和资金补偿等。 第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取代了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经营分散,具有规模适度和专业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特点,有利于现代农机装备的运用和农业循环经济技术的推广实施。第三,完善农产品标准认证制度,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是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优化绿色农产品生产布局,扩大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建立和完善公正、权威的绿色农产品检测认证制度,使绿色(有机)农产品获得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引导居民消费升级。在德国,由生态农业协会(AOEL)对国内农产品均实行统一的生态标识制度,只有符合欧盟“生态规定”的产品,才允许标以生态标识。规范的生态标识制度增加了德国农产品的信任度和透明度,也为生态农业企业带来了更好的经济效益。第四,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构建有透明度的全民监督框架。循环经济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通过对环境信息及时进行披露,运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污染主体形成压力和约束;减少暗箱操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农户等经营主体采取生态环保的生产和消费行为。构建一个利益主体间相互牵制与约束的社会制衡结构,形成全民监督和生产者参与的长效机制。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实行了循环经济的信息公开等社会化政策,例如,日本大阪建立了废品回收情报网络,发行旧货信息报,专门面向各类企业;德国的海登堡大学和曼海姆大学研究开发出了一种新型废弃物处理软件,通过将废弃物收集数据实行标准化管理,使得不同公司的数据能够很好地进行匹配;台湾地区的信息交流服务中心出版发行了《废弃物减量化信息》杂志,专门向各相关企业提供可再利用废弃物的供需信息,大大降低了企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成本。第五,创新农村融资保险机制,破解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难题。国有银行需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应把循环型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关系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常规性、根本性业务。为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含量高和发展前景好的循环型农业科技项目提供专项贷款,有必要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进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纳入保险范围,允许农民以农业保险单作为质押贷款,以缓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风险与融资问题。

[参 考 文 献]

[1]李成勋.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环境与战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季昆森.循环经济原理与应用[M].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

[3]孟春.建立扶持机制,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N].农民日报,2013-05-07.

(陆静超: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教授,管理学博士;马放: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冒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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