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春,我开始上网。联想机,四五千元。网速慢,等得心焦;费用高,心疼得很,就为去聊天室找陌生人聊天,偶尔也找点情色小说看。
才过了一年多,就有了电子邮箱,但没什么人发邮件,不过,查资料,下文件,浏览门户网站,开始成为工作的一部分。后来,看电影,玩游戏,生活工作已分不开。再后来,有了网购,有了百度,有了微博,工作与生活就都被俘虏。直到手机变成电脑,互联网揣在口袋里,最终成了你的上帝,你的亲爹亲娘。于是,网络成了颠覆传统行业的怪兽,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思前想后,大多数人总是“杯具”,只有很少几个聪明人发现,互联互通并不是无所不能的主宰,而只是个工具,只是个玩意儿。他们将网络撮在手心里,今天捏个马,明天弄條驴,结果,越弄越大,几入“魔道”。我猜想,他们几个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才是无所不能的上帝。
所幸,更多的不那么聪明的人也慢慢回过味来,他们发现,互联网本身就具有启发智力的功能,象个太阳,光和热施加于每个人。他们还把这些光和热归纳成三个可实操的密码——分布式管理、去中心化过程以及大众分享的模式。前两个是美国人凯文凯特的成果,后一个是则是无数成功者的体验精华。
“分布式管理”就是将复杂的业务分解成若干个简单的任务。注意,这不是通常意义上将一个人的工作交由几个人完成,而是这几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体。他们遵从的只是一个特定的目标而已。这就叫做“去中心化”。没有司令,没有领导。他们赚取的是各自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利润,而不必被人家“剥削剩余价值”。这又叫做“大众分享”。
每个业务,每单生意,都拿来与人分享。你赚你的,我赚我的,没有复杂的管理,没有无休止的沟通,事情就这么简单地办了,生意就这么简单地做了。这个就是我眼中的“互联网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