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冰 吴纪明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摘要:随着经济领域的飞速发展,对环境的保护也日趋重要。如果我国继续保持快速的经济发展,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将无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稳固持久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当下要以节能减排为发展重点,同时抓紧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以实现低碳经济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而金融作为优化资源配置、调剂资金余缺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必将在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将从从中国碳金融现状与发展展望的角度出发,探讨中国碳金融发展对策。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金融;清洁发展机制
一、中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中国碳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建设
碳金融市场体系包括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交易机制和交易产品等多方面的内容。目前,中国的碳金融市场体系还处于一个初步建设的时期,建立了许多环境交易平台,并在积极探索交易机制的设计和交易产品的创新。
1.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一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项目级别进行合作的机制,其目标有两个:一是帮助发达国家以比较低成本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所承诺的减排目标;二是通过项目上的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并参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
图1 CDM项目已签发核证减排量国家分布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CDM项目交易的主要国家之一。截止到2009年底,发到国家每年需要向发展中国家购买2-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中国占了其中50%的份额。中国作为最大的CDM市场,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2.基于自愿减排的碳市场。从国内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来看,基于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自2008年以来环境交易所开始陆续建立,其中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已初具规模。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的情况下,这些碳排放交易所希望推动自愿减排。这些交易所为推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是从2011年11月份开始启动的,确定了七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现在各个试点单位都在开始启动这项工作,建立了专门的班子,编制了实施方案,有些已经开始就碳交易建立一些制度,也建立了交易的核查机构、认证机构。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地區和城市也已经基本上准备就绪。
(二)中国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逐步构建
企业的参与构成了碳交易的供需主体,交易平台的搭建为供需主体提供了价格发现机制,而金融机构围绕碳交易市场的金融服务可以促进碳市场的容量进一步扩大、流动性加强和透明度提高。在一个完善的碳金融组织体系中,除了涉及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及基金业,还包括碳资产管理公司、碳经纪商、碳信用评级机构等,它们的碳金融服务在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中国本土的相关机构还未建立起来,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发育成熟。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
1.对碳金融的认识不足。CDM和碳金融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很多卖家、买家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内容的认识与理解尚处于低层次水平,对通过市场化机制来促进节能减排不是很了解;企业对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重视不够;商业银行在对碳金融业务没有较为充分把握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介入其中。
2.政策激励措施不到位。我国碳金融发展缺乏综合性的配套扶持政策。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担保和税收减免等综合配套政策,抑制了金融机构开拓碳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另外,我国低碳金融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尚未成熟,没有形成强制性要求。一些金融机构认为,目前开展绿色信贷等碳金融业务,除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外,经济效益其实不明显。国家为了实现碳金融的社会效益,应更好地平衡碳金融业务的风险与收益,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3.缺乏专业性人才和机构。较传统业务而言,碳金融业务的开展对具备化工、金融、外语、法律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的依赖比较大,而我国目前相关综合性人才的储备尚不足。另外,碳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健全的机构,以完成碳金融产品研究、设计、业务流程制定等工作,而我国尚缺乏专门的机构。
4.碳金融业务的风险较大。开发CDM项目涉及风险因素较多,主要有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和CDM特有风险等,政策风险来自于国际减排政策的变化,如2012年后我国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决定了2012年后合同的有效性;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在项目运行阶段,还存在监测或核实风险,项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另外,CDM项目涉及国内外多个市场主体之间的业务关系,存在法律适用、地域管辖等诸多复杂问题。
三、我国碳金融发展机制创新策略
(一)搭建交易平台,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
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有限的环境资源,也是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应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分配和使用国家环境资源,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此,有必要通过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来逐步统一国内的碳交易市场。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研究探索交易制度,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并且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加快构建中国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培育中介市场,创新碳金融业务新模式
中介市场是开展CDM机制的关键,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进入,重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购买或者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CDM机制不仅涉及环境领域,还包括经济学、法律、管理等复杂的知识,同时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除了已经开展的以CDM项目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CDM项目融资,以及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外,商业银行应该探索更多的业务模式,特别是中介服务模式,满足CDM项目下的多样性金融需求。
(三)控制碳金融交易风险,确保碳金融业务稳健开展
目前,CDM项目贷款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态势,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中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选择那些经济强度好、外部担保强的项目,并且在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银团贷款、分期投入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CDM项目的未来本息大多采用外币偿还,商业银行应该实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汇率变化的风险。对于政策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相关的合同条款,尽量将不可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国外投资者;对于法律风险,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咨询或聘任擅长国际法律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对商业银行有利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管辖。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探索诸如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转移碳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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