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要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今年将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据了解,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意见》提出,各地要抓住寒暑假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意见》强调,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要求各地尽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辦学项目和机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